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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艺青年


  第一章

  吴市,金苑小区。

  一栋老旧的合租屋里,程新穿着大裤衩,手持一杯速溶咖啡,眼神飘忽,面容憔悴的依在窗台旁。

  窗外,行人熙熙攘攘,步履匆匆。

  一辆辆或高档,或廉价的汽车,在密集的人流中宛如蜗牛般,缓慢的向前蠕动着。

  晨光破晓,旭日熹微,一阵阵略显急促的喇叭声,不断的钻入程新的耳朵里。

  他目光微闪,有些不自然的瞟了一眼挂在墙上的二手电子钟。

  “2019年,7月29日,7:15分。”这是电子钟上显示的时间。

  时间很准,没有任何的偏差,程新敢保证,他一个月前从二手市场淘来的这个电子钟,除了外观老旧一点,在计时方面,经过自己的维修调整,时间绝对可以精确到秒。

  如果你硬要说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那就是在这个时间点,本该起床上班的程新,却端着速溶咖啡站在窗前看日出。

  画面很美,带着浓浓的土豪风味。

  “老婆,我上班去了,早餐我给你放在客厅的桌子上,一会记得吃,我先走了,要迟到了!”

  “嗯!”

  隔壁传来一声慵懒的哼哧声,随即又没了动静。

  “起床上班还不忘秀恩爱,我……!”

  大清早就被隔壁合租的小夫妻撒了一波狗粮,程新黑着脸有心抱怨,不过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却是再也提不起那个精神了。

  “唉……”

  他咕噜噜咕噜两口干掉了手中的咖啡,随手合上窗帘,唉声叹气的走向了一张铺着凉席的小床,呈大字形的躺了上去。

  程新,男,26岁,未婚,性格内向,偶尔闷骚,文化水平大学本科,三天前被工厂辞退,目前处于失业状态。

  最大的愿望是攒够足够的钱,给自己唯一的亲人,住在老家H市古庙村的奶奶做视力恢复手术。

  目前存款,六万四千五百六十块三毛二,离既定目标……相差很远。

  “蒋东良,吴庆怡,你们两个贱人不得好死!”程新躺在床上,双目喷火,咬牙切齿的低声喃喃道。

  半个月前,程新还是鑫美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名底层管理人员,月平均工资7500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手底下管着二十几号人,怎么说大小也是个领导级别,小日子过的滋润丝滑,别有一番滋味。

  鑫美集团是一家大型的合资企业,总资产过千亿,当初他可谓是以一种异常尴尬的身份在里面苦熬了近三年,才混到了现在的职位。

  可惜才升职加薪没多久,就被蒋东良,吴庆怡给联手搞了下来。

  三年前,程新临近毕业,他也和所有的大学学子一般,面临着就业这个老大难的问题。

  不过他至少还是个明白人,知道自己即将到手的毕业证根本就是个摆设,想凭它混入某个公司,简直是希望渺茫。

  这时候,鑫美所建的分公司刚好试运营,所有的一切都是草创,人手稀缺,他抱着侥幸的心理,颠颠的跑去面试了。

  可面试结果却是这样的,公司缺人,你想入职可以,但必须从最底层做起,公司刚在吴市建立分厂,不管是车间,还是各个部门的管理层都缺少人手,只要你认真工作,晋升的机会还是有的。

  当然,重点是基层和缺少人手这两点,至于程新应聘的工装技术管理部,人家瞥了一眼他的简历没说话。

  结果有些突然,程新当场懵逼,然后,然后就是三个字!

  妈卖批!

  他好歹是个大学生,鑫美居然让他下基层当工人,真操蛋!

  麻溜的,他收拾东西摔门走人。

  面试失败嘛……不可怕,大小公司有的是,至于会不会成功,不知道。

  他带着这种操蛋的心情,又接连跑了好几家公司。

  刚开始还好,各位面试官对这位即将走出校门的屌丝青年都比较中意,么办法,好欺负啊!

  可只要看到程新的简历,人家立马翻脸。

  还是么办法,程新所就读的大学,在吴市是属于末流中的末流,在里面读书的学生,基本都是那种既不爱学习,又想体验大学生活的人,整个校园的画风呈现出一种,精力勃发,肆意喷@射的既视感。

  对于这种学校走出的学生,各大公司也只能呵呵了。

  当然,程新也特么冤,他好歹有点真材实料,典型的优秀好学生,有(屌)为(丝)青年,若是有得选,青华北院也不是事儿。

  他是个孤儿,刚出生没多久,就被遗弃在古庙村。

  古庙村都是些老实巴交的村民,民风淳朴,见到这位未来的屌丝青年,自然不忍心看着他冻死,便将他抱了回去,准备抚养抚养。

  回到村里后,暂时没找到合适的人选领养,大伙一合计,然后由村长拍板,先挨家挨户的轮流照看着,等找到合适的目标人物再说。

  古庙村属于较为偏远的山区,生活条件落后,每家每户都有忙不过来的活计,就算是有孩子的妇女,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照看他的时间并不多。

  在古庙村磕磕绊绊的生活了半个月,因为照看不周,程新生了场大病,村里的老医生拿他也没辙。

  剧情有点老套加狗血,但他就是病了,你能咋办?

  能咋办?

  治呗!

  万般无奈,也或许是这个八十多岁的老村医脑袋抽风了,给他吧唧吧唧灌了一大碗乱七八糟的汤药,居然神奇般的将他救活了。

  程新病好后,却是成为了村里的烫手山芋,小孩子体虚,加上大病初愈,那时候村里的条件本就不好,也没有什么东西给他调理身体,万一要是再有什么闪失,那可就平白添了晦气。

  村民们不愿意再接手,在那个年代政府的基础建设也不够完善,程新想进收容所的机会都没有,这情景,就有点那啥了。

  还好,在大伙左右为难时,程奶奶于心不忍,便将他抱了回去,还让村长帮忙取了个名字,这时的程新总算是安家落户了。

  抱走程新时,程奶奶已经五十多岁了,身子骨也不是太硬朗,而且她还有一个痴傻的儿子需要养活,日子过得可谓是紧巴巴的,乡亲们对于她的做法有心阻止,却又心虚的不知道该怎么去劝说。

  或许,人性便是如此吧!

  淳朴善良,自私自利,人类本就是矛盾的综合体!

  程新五岁就开始渐渐懂事,开始帮奶奶照顾痴傻的儿子,有时也会学着分摊一些家务,虽说他总是在添乱。

  八岁之前,程新还是一个很开朗的孩子,可是看到奶奶为了供养自己读书,开始越发苍老,看到别人家过的幸福美满,听着耳边日益增多的嘲笑声,他开始沉默了。

  他恨自己的父母,恨这不公,恨周围的所有人!

  带着这种不满与怨愤,他渐渐长大了,然后……然后就被现实掰弯,捋直,再掰弯,再捋直,最后就长成了现在这种……

  咳咳……就是现在这种典型的屌丝青年。

  好嘛……既然命运这么悲惨,那他没上青华北院,反而在这个野鸡大学里混日子的理由就很好解释了。

  么钱,么时间,这理由高大上,你能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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