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老家伙,属兔子的!”
“回去复命吧,本想伪装成凶兽袭击,这一次怕是又要挨罚了。”
黑衣人说着,偏头看向雾中的李玄霄。
李玄霄又朝老伯讨了一根黄瓜,吃着黄瓜看着这一场突然上演的大戏,已经脑补出了一整个故事情节。
卖黄瓜的老伯早就吓傻了,抱着自家孙子躲在一块石头后面瑟瑟发抖。
“杀了,别留活口。”
“是!”
“嗯?”李玄霄没想到看戏,忽然看到自己身上了。
老伯一听这话,心脏差点没吓得停止跳动,忙把头低下来叩头。
“各位好汉,规矩我们都懂,这里发生的事情小人一个字也不会说出去!”
“算你们倒霉。”一个黑衣人淡淡道。
老伯心下一凉,完了!
“各位好汉,我家孙女还小,放过我家孙女吧,你们行行好,就要了老汉我的命吧。”
黑衣人没有多余的废话,出手便想要结果对方的性命。
这种事情轻车熟路,自不必多说,怎可能留下活口。
老伯趴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一手护着自家孙女,嘴中满是求饶的话。
也不管有没有人听,直念到口干舌燥。
嗯?
老伯忽然意识到不对劲儿,小心翼翼地把头抬起来。
周围的雾气已经散去,地上多了数具尸体。
刚才还要杀他们灭口的黑衣人,此刻先被人杀死了。
便是连跟他一起骑着毛驴的那年轻人也已经不见了。
老伯愣了一会儿,随即连忙挑着扁担,念着阿弥陀佛,带着自家小姑娘跑了!
西陵,长京。
李玄霄抬起头,看着一只雄鹰从偌大的城池上空飞掠而过。
从城门中入了城。
小毛驴眼睛瞪得老大,它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繁华的景象。
这可不是之前去过的南阳,还有其他的城镇能比得了的。
西陵国力虽然比不上大邺。
不过这长京倒是出了名的繁华。
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刚走了一条街,茶楼、酒楼、妓院、赌场便是见了个遍。
小毛驴好奇地东边瞧瞧,右边看看。
他们入长京的时候,长京下起了细雨。
长京的雨像绢丝一般,又轻又细。听不见淅淅的响声,也感不到大雨浇头的那种淋漓之感。
落在地上,好像是天空下了一种湿漉漉的烟雾,没有形状,也不出响声。
李玄霄在街边随手买了一把伞,便这么举着。
小毛驴也死活要了一个。
一人一驴便撑着伞,走在这烟雨蒙蒙的长京。
李玄霄絮絮叨叨地说道:“我第一次来长京的时候,这里还不叫长京,而是统称西陵,但西陵并不是一个国家,只是这个地区的名字。
春秋结束以后,西陵几大家族联合在一起,这才有了西陵,有了这所谓的长京。
长京跟大邺的江南很像,烟雨朦胧,溪水潺潺,青石板路映白墙黛瓦。
撑着油纸伞的美人,在青石板路上留下浅浅的脚印。”
美人?美人在哪儿?
小毛驴骤然双眼放光。
李玄霄哈哈一笑。
“长京的美人不如江南,但是长京的美食却是比江南好吃数倍,咱们这些日子要在这儿吃个够。”
“嗯啊嗯啊~”
“顺道儿再为你找个本命法宝,不急不急,要好好溜达溜达。”
慢慢来,就如同重活一世,好好享受。
于是,这一日便是吃吃喝喝。
长京的山煮羊、蟹酿橙、梅花汤饼、五香糕.......
从最后一个餐馆走出来,已是很晚了。
李玄霄和小毛驴都挺着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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