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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2章


蒙铃听到了他的情况,当时就被深深感动,她觉得她的生命会在这里找到归宿。

老罗很惊诧蒙铃的到来,过去也有不少青年男女到这里来说要当老师,可最后没有一个坚持住,最多10来天就消失了。

老罗也不责怪,在他看来,如今的年轻人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他们和他不是生活在同一个年代。

对蒙铃,老罗也这么认为,不过是年轻人给自己的生活添一段传奇罢了。

但蒙铃的美丽和气质,是他惊诧的原因,这样的女子,在大城市足以有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乃至更好的生活,为何会来这里呢?

山里的百姓老老少少听说学校里来了一位仙女一样漂亮的女老师,纷纷前来观看,然后热情地请蒙铃去他们家里做客,那种朴实和真挚往往让蒙铃无法拒绝。结果是在一个星期内蒙铃吃了她认为这一生中最好吃的饭菜,山珍野味和这里特有的原始生活风味让她大开眼界。

老罗把学校里他认为最好的一间房子收拾出来让蒙铃住进去,房子不大,也就不到十个平米。一张床一个桌子就占了三分之二的空间,蒙铃把屋子收拾的很干净也很有创意,她他让老罗帮她从山上搞了很多宽厚的树皮把整个墙上铺满,树皮的纹理和清香把小屋装点得原始风味十足。

墙上挂了几幅她喜爱的油画,她也用树皮包了个边框,很时髦。把屋里的灯泡装在一个用竹子改造的竹管里,上面钻了很多眼,打开灯,光线从青翠的竹管里泄出来,凭添三分情趣。

晚上山风吹过,林涛哗哗地响,不时传来也不知什么鸟发出的悠长的啼鸣,更显大山里的幽静,深山里的小木屋也很幽静。

唯一让蒙铃遗憾的是学校没有电话,也不能上网。老罗说道离这里十几里的寨子有电话,他想办法找人看能不能引一根电话线到学校里。

蒙铃代三门课,语文,音乐,绘画。其它的都归老罗。上课的第一天,站在那小小的讲台上,望着下面一张张黑红的小脸和一双双清澈明亮充满渴望的眼睛,蒙铃一下觉得这三尺讲台很神圣。这些山里的孩子们应该有和城里的孩子们一样的教育,一样和这个社会有着贴近的生活。而不是在这深山里自生自灭,和他们的父辈过同样的生活。他们缺少一对翅膀。

而她,就是给他们安装翅膀的人!

她在黑板上写下一行字-------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

转过身来,用深情地语气说道:“今天,我就教同学们唱这首歌。”

山里的生活让蒙铃很惬意。有时她坐在长满野花的山坡上,摘一朵野花在鼻子上嗅着,望着在小操场上欢跑雀跃的孩子,山风吹起她的长发在耳边厮绕,清新的带有青草香的空气滤过她的五脏六肺,望眼蓝天,云朵是那么白,白的晶莹,白的如梦。那一刻,她有融化在蓝天里的感觉。

和孩子们在一起,她感觉自己又年轻了很多,变成了一个大孩子。教他们唱歌,教他们自编的舞蹈,她惊异自己的腰肢会如此灵活,能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动作。难道是这里的山风柔软了她的腰肢?她偷乐琢磨着。

更有趣的是她和这学校里唯一的一只四条腿的动物交上了朋友。那是一条威猛的大狼狗。是老罗从小养大的。也是这所学校忠实的保卫者。奇怪的是-----从蒙铃见到它的第一面,它竟然没有像往日见到陌生人那样凶狠怒吼,而是用它那黑黑的眼睛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蒙铃,围着蒙铃转了几圈,像一个导演在挑选演员,那么认真而颇有兴趣。这让老罗也大呼奇怪。这狗跟随他这么多年,见到陌生人而没有扑没叫这是第一次。他心里想难道这人漂亮了狗也会这么势利?

这大狼狗有个很好听的名子------贝贝。没几天就和蒙铃混得特熟,像久未见面的老朋友一般。没事就围着蒙铃转,在蒙铃的腿脚处亲昵地用嘴蹭来蹭去。

蒙铃也从最初的害怕到现在和贝贝嘻闹玩耍,快乐的带着贝贝在山坡上像个野丫头般跑来跑去。而贝贝晚上就卧在蒙铃的门口哪也不去。就连老罗晚上上厕所时路过蒙铃门口,它也会不满地低叫两声,气的老罗直骂贝贝是叛徒。

到了夜晚,在她那充满原始情调的小屋里,在小竹灯的辉映下,她坐在竹椅上,枕着窗外山林的涛声,思绪就会长上翅膀,在思念和回忆的天空中遨翔.....已经很久没有接到恒道集团的消息了,萧博翰如今怎么样了?他是不是能够应付警方的调查?他会不会受到伤害?鬼手,雷刚还有小雯他们怎样?无数个思绪漫上脑海,像一波又一波的海浪,把她心的礁石冲击得疲惫不堪。

她也知道,自己逃跑之后,恒道集团肯定会成为警方第一个目标嫌疑的,这也是萧博翰在这几个月从来不派人和自己联系的原因吧?

所以蒙铃也很清楚目前的处境,她起初是一直耐心的等待,到了后来,她慢慢的也就融入了这个地方,融入到了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中,她开始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在逃的犯人。

经常蒙铃看到学校简陋的教室和艰苦的办学条件,她很想尽自己所能为这个学校和孩子们做些什么,可她是身上积蓄并不多,只有走的时候雷刚在包袱中给她装的那几万元钱,在来的这几个月里,她原来想自己够花就行,没想到这里的条件会这么艰苦,她不断的把自己的钱拿出来,帮助这里的学生买菜,买文具,每次罗老师到镇子里去,蒙铃都要让她带好多东西回来。

现在看到孩子们在简陋的教室里上课,下雨天雨水露进来把孩子们的衣服书本都打湿,孩子们瑟瑟着肩膀在听课,她心里就很疼。

她脑海里曾闪过一个念头,不行就联系一下萧博翰,让他出些钱给孩子们盖几间新的教室。可到最后一刻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或许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机。

然而今天有好几个孩子没来上课。她一问才知是因为孩子们下雨着凉受了感冒所以来不了。那一刻她有点自责。你的自尊心就那么重要吗?难道比这些孩子们的生命还重要?想到这她再也睡不着,她要想点办法,联系一下萧博翰,让他帮助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天一亮,蒙铃就第一次的一个人离开了学校,到山下的小镇子去了,仲夏的早晨,远远的蒙铃就可以看到山麓中的小镇,那里显得格外宁静,薄薄的晨雾里影影憧憧可以看见近处和远处鳞次栉比的田园村落。

远远的看着不远,但要走近它,绕来绕去的,就很费时间了,蒙铃走了很长的时间才走到小镇,小镇早市又开始熙熙攘攘的热闹起来,拖拉机、三轮车、人力车、独轮车交相轰鸣,带来了菜贩、果贩以及周边养殖户的菜蔬,甚至还有从周边农村肩挑手提来的农民,他们菜蓝子里的蔬菜许多明显长相一般、卖相并不是很好,一看就是农民们自家地里的东西,而这些东西要在城里,那正是晨练逛自由市场散户的最爱,这可是真正的绿色菜蔬,平时城里的市场可是难得一见,而且价格也不高。

小镇上有一个邮电所,蒙铃踌躇了良久,还是没有勇气走进去,她并不是怕邮局的工作人员认出了自己,她怕的是自己会给萧博翰带去麻烦,他们会不会对萧博翰的电话在监听呢?要是这样冒然的打进去,后果会怎么样?

蒙铃犹豫着在小镇走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放弃了自己的想法,感觉那样太过冒险了,她就买了好些菜和肉,抑郁寡欢的离开了小镇,又回到了山里的学校。

萧博翰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了,阳光斜斜地进来,屋里一片明亮,被窝有着淡淡的体香,那是小雯的气息,萧博翰抓住被头深深的嗅了一口,味道好极了。

屋里收拾得很干净,什么都要干净利落。

他掀开被子,看到自己脱得溜光,他也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笑,就起床了。

吃完了饭,小雯就请示:“萧总,你今天有什么安排?”

萧博翰看了一眼这一本正经的小雯,就伸手拉拉她的小手说:“你这么严肃做什么?”

“现在是工作时间啊,我当然要严肃认真。”小雯一本正经的说。

“奥,那要是不工作呢,是不是你就.....嘿嘿。”坏坏的表情就在萧博翰脸上显露了出来。

小雯一下脸颊通红起来,瞪了一眼萧博翰说:“不理你了,快说啊,今天什么安排。”

“不是不理我了吗?怎么还问?”

“哎呀,你这人太讨厌了。”小雯很无奈的说。

“哈哈哈哈”。萧博翰大笑几声说:“今天吗,继续的钓鱼。”

“还钓啊?也没见你钓上一条回来,这么热的天,你也不怕晒黑了。”

“钓不着也要钓啊,不过今天你放心好了,一定能钓上。”萧博翰信心满满的说。

小雯有点不大相信:“真的啊,为什么呢?”

“过去都是在河里钓,今天换个地方,到水库去钓,一定会有收获的。”

小雯一听是水库,就来了精神,忙说:“我也想去,把我带上吧。”

萧博翰看她这着急的样子,就说:“想去也行,但不能呆着没劲了就老催我回来。”

“不会,不会,我拿毛主席他老人家给你起誓。”小雯把拳头就举起来,放在了肩头旁边。

“且,毛主席他老人家和你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走吧,现在开拔。”说完,萧博翰一把拨拉下小雯那高举的拳头,拿上一顶旅游帽,离开了办公室,后面小雯也蹦蹦跳跳的一直跟上了。

莲花水库,青山环绕,碧波荡漾,景色优美,是个钓鱼的好去处。沿湖边一溜散开,不少钓鱼爱好者长竿架起,小凳闲坐,抽着烟,跷着二郎腿,悠哉悠哉。

萧博翰很喜欢钓鱼,他很享受投放鱼饵后那群鱼争先恐后争咬鱼饵的情景,喜欢看鱼儿在被钓起后甩尾摇头的死命挣扎。那一刻,他心里会升起巨大的满足,不过这都是童年的事情了,现在的他很少在感受到这样的乐趣,现在的钓鱼,对他只是一种形式。

今天他也想放松,调整一下心情,最近警方的跟踪好像松了很多,但他一直还是不敢大意,而整个恒道的生意,也都做的小心翼翼的,利润反倒还比不上去年好。

更重要的一件事情是黑沟矿场的维修已经完成了,现在开始逐渐恢复生产,但自己让历可豪去了好几次矿产局,都没有拿下转让的手续,对方老是在拖,这让萧博翰很烦躁。

他开始有点怀疑起来,会不会是史正杰在其中捣什么鬼呢,因为毫无疑问的说,在矿产局以及相应的这些部门,史正杰比起恒道集团,关系更好,人脉更胜,但萧博翰还是有点不大肯定,这样做对你史正杰有什么好处呢?

唉,想起来都烦。

不想了,好好的钓鱼吧,萧博翰旁边坐着小雯,她四处看着风景,而萧博翰的身后一字排开站着四个身穿黑西服的保镖。两手背在身后,腿略略叉开,腰杆挺直,目不斜视。那阵势和气场震慑着来来往往的游人,人们都远远躲着走。

有鱼儿上钩了,萧博翰提起钓竿,在阳光下看着鱼儿挣扎,鱼鳞在空中闪着细碎的光,水珠迸射,勃发生命的最后一息哀歌。

这时听到身后不远的地方传来汽车的刹车声,有人下车,并向他这边走来。

萧博翰没有回头,但他眼睛的余光看到有人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支开鱼竿,摆开架势,接着听到打火机的咔嚓声,一缕轻烟向他的方向飘来,是雪茄的味道,紧接着他看到对方长长的鱼竿甩到他垂钓的所在处,两个红白相间的鱼标彼此相邻,在水波中微微上下浮动。

来者不善呀?萧博翰扭过头望了过去,他看到一双冷峻的眼睛。

是苏老大。他的身后站着的正是颜永和好几个保镖!

萧博翰握钓竿的手轻微地抖动了一下,随即平静下来,该来的总得来,自己怕过谁?

萧博翰不再看苏老大,他也掏出一根烟点上,两眼平静地看着湖面,只有耳朵微微竖起,机敏地捕捉周围的声音。

苏老大和萧博翰两人都不说话,其他人更是不敢说话,空气中好似缺氧,令人感到窒息。只有水面上的两个鱼标微微晃动。

僵持了几分钟,萧博翰身后的聂风远一个人走了过去。

“请这位朋友能到别处再找个地方吗?”聂风远装着并不认识苏老大的样子,他不能让对方的这个气势压住。

苏老大根本没搭理他。旁边的颜永冷冷接道:“这地方你们买下了?”

“没有。是我们萧总在这里钓鱼,不希望旁边有人干扰。”聂风远同样是冷冷回道,言语中有充满了威胁的味道。

“那我们苏总也喜欢在这里钓鱼,那怎么办?”颜永笑迷迷道,一副调侃的姿态,他并不认识聂风远,对恒道几个厉害的角色他都熟悉,但聂风远显然从来没有显山露水过。

聂风远一摆手,其它三个人呈扇形围了上来,这时萧博翰发话了:“苏总也有这样的闲情雅致啊,难得,难得。不过看苏总这意思,今天看是来者不善呀!”

苏老大嘿嘿的冷笑两声道:“没什么来者不善,听说你一直在河边钓鱼吗,怎么今天换地方了,不会是那面警察太多,打扰你的雅兴了吧!”

萧博翰呵呵的笑笑,说:“有警察好啊,现在你看我过的多好,每天有人义务保镖,连苏总你想对付我都没有机会,是不是你很郁闷?”

苏老大身边的一个保镖恶狠狠道:“请你对我们老大说话客气点!”

聂风远接话道,“你小子算那根葱?老子在江湖上混的时候你还在流鼻涕吧?”

其它几人听到聂风远这话,挥起拳头欲冲上去,苏老大喝了一声:“退下去!”

然后笑对萧博翰说道:“萧总,你也是道上的大哥了,和他们不用一般见识吧。不过总的来说我还是对得起你恒道集团的,到今天为止,我一直都没断过你们的酒水合同,所以我想我们应该找个机会好好谈谈,化干戈为玉帛岂不更好?”

“谈谈,我们之间难道还有什么好谈的事情吗?”

“看你这话说的,我们之间当然有很多可以商谈的地方了,不要因为我们曾今发生过一些什么就拒人千里,要知道,在这个道上混,没有谁永远对得起谁,也没有谁永远背叛谁,这就是一个理解问题。”

苏老大说的很淡然,也很镇定,似乎他就是这样想的,但萧博翰是绝对不会相信他的鬼话,从萧博翰接掌恒道集团之后的第一次见到苏老大,他就知道自己和这个人绝对不会成为盟友,更不会成为朋友,因为在苏老大的身上,萧博翰看到了和自己很多相似的地方,这应该就是同类相斥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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