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待我飞鸽传书,召唤兄弟
检查尸体;擦拭手指。
楚青带着一股淡淡血腥气,再入黑市。
他还有一千多两银子呢。
他想买秘药,提升铁布衫。
虽然,铁布衫已经大成,已经练完所有铁筋。
但,他想继续提升修炼抗打击能力。
毕竟:
铁筋是铁筋,抗打击能力是抗打击能力,两者不同。
或许是带着血腥气缘故,街上众人,都下意识远离他。
很快:
楚青就再次站在药贩跟前。
药贩子看到他,眼球收缩。
“这人反复几次购买鹰爪功秘药。”
“现在又要?”
“他身上多了一股血腥气...刚杀了人?”
药贩子低声急促道:“你...怎么又来了?”
楚青笑道:“再来三十份....铁布衫秘药。”
药贩子惊慌,四处张望。
一瞬间,他就意识到,眼前这人,就是杀死假药贩子的凶手。
他做梦都没想到,凶手,竟换了身衣服,就大摇大摆,再来黑市。
这人,一身是胆?
还有,这一身新鲜的血腥气...哪来的?
他的心——乱了。
“有吗?”
楚青抓了银票。
“有!”
“稍等!”
药贩子恐慌,但,该赚的钱,还是要赚的。
一分钟后:
楚青揣着铁布衫秘药走人。
药贩子等了一个多小时,慢悠悠收摊,悄然离去。
虽然那个大人物说,所有出售的铁布衫秘药都要报备。
但,他就不去。
大人物又如何?
老子不说,你知道个屁。
黎明时分:
黑市散场。
一群肌肉大汉汇聚,发现少了两个小伙伴。
十几分钟后,他们在小树林看到小伙伴的尸体。
“好恐怖的爪功!”
“竟然杀我最好的兄弟。”
大头目伸手道:“拿我飞鸽来。”
有小弟捧着一只白鸽递过来。
“看我飞鸽传书,禀报大人,召集兄弟;然后再追寻痕迹,追杀凶手,为我最好的兄弟报仇雪恨。”
“是!”
扑棱!
白鸽腾空。
.....
石矶县城外:
楚青,一口气吞下三十份铁布衫秘药。
修炼!
肌肤下,一条条铁筋蠕动。
秘药生效,药力在功法带动下,疯狂滋养皮肤。
【功法铁布衫大成——每日千炼,吞服秘药,三千日圆满。】
【晋升条件——1:五十份秘药】
铁布衫,大成了。
虽然铁布衫的铁筋都已经练出来了,但,此时他运转功法,皮肤不断被强化。
前胸后背,四肢上的铁筋浮现,形成一道奇异图案。
一遍....
十遍...
一百遍...
肌肤从粗糙变成细腻。
又从细腻变成洁白。
稍后,又变成铁青色。
一份...
十份...
一份份秘药消耗掉,肌肤颜色不断变化。
每一次从洁白变成铁青,就相当于披了一层老牛皮。
三小时后:
三十份秘药失效。
此时,楚青宛若披了三十层老牛皮。
铁布衫虽然没有圆满,但,起步就是熟练,乃至大成的功法,消耗秘药,带来的成果,比普通修炼者,一步步修炼的成果,大了数倍。
螳螂拳!
楚青,一拳砸胳膊上。
砰!
一声闷响。
可以轻松劈开桌子,劈开血肉和骨头的螳螂拳,竟被弹开。
“我这铁布衫,比李浩圆满铁布衫防御还强?”
“照这样练下去,能不能抗住兵器功法的打击?”
他立刻提升铁布衫优先权。
现在:
他的功法优先权是:
第一:蛤蟆功。
第二:铁布衫。
第三:鹰爪功。
第四:螳螂拳、红蛇腿。
第五:铁手、铁线拳、双手螳螂剑。
至于轻功草上飞...已经圆满了,还没办法破限,不予考虑了。
“说到轻功,我或许还需要一种爆发力强的轻功。”
“可惜...今天那个卖轻功的没在,而且,银子也没了。”
“过些天,攒够银子,再去黑市!”
.....
距离武院初考18天:
自从前些天,楚青在黑市杀敌回来后,就再也没去过黑市。
这些天,他白天去金夫人哪里读书、写字,带钢铁手套,转动石球,一次性刷鹰爪功、铁手、铁拳这三种功法。
晚上苦修铁布衫。
短短几日,铁手和铁拳,都刷到熟练层;虽然还没正式修炼出铁筋,但,双手也更稳重、有力。
至于鹰爪功第二条件,也完成了三分之一还多。
春日暖洋洋:
院子中,一麻衣赤脚少年,带着钢铁手套,转动白玉石球。
有绫罗绸缎的夫人,躺摇椅上看书。
只是,她大多数时间都在看布衣少年。
滋溜!
滋溜!
白玉石球跟钢铁手套摩擦。
最初,声音刺耳。
但,几日过去,钢铁手指拨弄石球时,声音细腻,跟人手拨弄一样。
“这双手,要是拨弄别的球,也不知道会不会把球伤了!”
“我听说鹰爪功要捏核桃、硬木之类的东西,他这样,有效吗?”
金夫人把书盖脸上,索性不看。
少许,脚步声靠近。
她听到石球落地、钢铁手套落地的声音。
然后,一双强有力的手,放肩膀上。
手指按压,肩膀舒服。
当手指按压脖颈时,她下意识仰头,宛若一只白天鹅。
一分钟...
十分钟...
金夫人突然抓紧躺椅扶手。
一分钟后,她口吐兰香,按住锁骨下的绫罗衣衫,慌乱说:“青儿,一会还看戏吗?”
楚青笑道:“不去了。”
“我功法快要突破了,我一会早点回去修炼,争取今晚突破。”
蛤蟆秘药,几天前就练好了。
但,他一直没拿。
而是每晚去李药师家周围徘徊,查看是否有人盯着李药师。
几日过去,没有异常。
他今晚,想把秘药拿回去吞服,突破。
不怪他小心。
因为,自从发现秘传蛤蟆功的奇异特性后,楚青想到那个孩童说的话:有老头,找抓蛤蟆的人。
虽然不知道跟蛤蟆功有没有关系,他都决定小心点。
毕竟....蛤蟆功,太珍贵了。
楚青愣神时,金夫人起身,摘了一朵花,低头轻嗅。
金黄色的阳光照耀,青丝垂落脸颊,美人如画。
楚青想起前世诗句,心中一动,脱口而出: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是一朵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金夫人心跳加快,捏着鲜花,一动不动。
许久:
听到金胖子的声音时,她才恍然惊觉:楚青走了!
“夫人,楚青呢?”
金夫人轻轻拨弄花瓣,清冷道:“早走了。”
金胖子暗自松口气。
这些天,那麻衣赤脚少年,来的次数太多了。
他有点心慌。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感觉,血河帮的人,总喜欢看他头顶。
“血河帮日渐壮大,大家都眼高过顶,不是好事啊!”
“不过,这跟我没关系。”
“我就安心当个硕鼠,一点点掏空血河帮,然后,求夫人把我户籍弄府城去。”
“等走的时候,楚青如果表现好,就带他一起去府城,让他看看,什么才是花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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