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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去蛊


  “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你吓到她的小孩了!”荼宛指着那一盆呕吐物道“算你运气好,她只是小小的惩罚你一下。要是碰到个凶狠的,小心肠穿肚烂。”

  轩曜难以理解,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我何曾吓到他,这女子未免太不讲道理!”

  “小阿哥,蛊婆是从来不讲道理的。”荼宛给自己倒杯水,也给轩曜倒上一杯,一饮而尽,才继续开口。

  “实话告诉你,巫蛊这东西不仅仅你们中原人畏惧,我们苗人也很忌讳。若是一个苗人敢指着女子说,她身上有蛊,这姑娘是要与他全家拼命的。”

  “蛊婆自古传女不传男,女子若身上带蛊,难免被人避讳嫌弃。想来那女子没有少受这样的气,别的倒也罢了,偏偏你追着她的孩子去,那小孩估计跟他母亲胡说一通,让他母亲以为你欺负他了。”

  “幸好你没有莽撞胡乱指责,否则她给你下的,就是要命的蛊,而不是这种障眼法!”

  荼宛的话,让轩曜甚是无奈,为何南疆的人,都这般难缠。

  “她将珠子还给我,不是已经知道她儿子做错了,为何还要对我下蛊?”真是没有道理,怎么想都觉得不可理喻!

  “都跟你说了,蛊婆的性情乖戾古怪,不要用常人的道理去揣测她,她们只凭自己的喜好做事,从不讲什么道理!”

  想了想,她又掏出一个银链手串,递给轩曜。

  “这是做什么?”

  荼宛理所当然道“自然是让你避邪用的!你的道术是有几分本事,可我瞧着,你真厉害,也不可能时时耗费修为去防御。”

  “这是我下了巫术的链子,一般蛊婆看到,不会招惹你。但你要是自己找死,招惹不该招惹的人,那我也无能为力了。”

  轩曜苦笑,除了误闯青苗之地,他何曾招惹不该招惹的人,那女子行为乖戾,蛮不讲理,到头来反倒是他的不是,真是令人无奈。

  “你们南疆女子,都这么不讲道理吗?”

  荼宛同情的摇摇头“不,貌似只对你不讲道理!”

  轩曜......

  见轩曜无语,荼宛眼珠转了转,把凳子挪动一点,坐到他眼前。轩曜直觉后退,避免闻到她身上的香气。

  “你说,我都这么大方,给你这么多东西,你是不是该对我有所表示?”

  荼宛双眸有些可怜兮兮,又满怀希望看着他,轩曜只觉得心跳厉害。

  “姑娘所言极是,只是在下身无长物,只有这些银子,还请姑娘.....”

  “谁要你的银子!”荼宛瞪他,真是个榆木脑袋。“你既是个道士,不如多送我几张符,聊表心意!”

  最好能给一打,让她贴满全身,这样,那些倒霉的妖怪肯定靠近她。

  轩曜一愣,符咒?“姑娘要符咒做什么,不过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你管我,一句话,给不给?!”荼宛才不会告诉他,自己被妖怪欺负的事情,那么憋屈,太没面子!

  她忽然娇蛮任性,轩曜自然屈服,这也不算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有什么不能给。

  “只是我手里没有朱砂,暂时不能为姑娘绘制符咒。况且.....”

  “况且什么,你一个大男人,说话不要这么吞吞吐吐。”荼宛见他说话留一半,实在太憋屈,中原男人怎么这么温吞呢?!

  “实不相瞒,在下虽然自小在南华山修道,可师父说我资质太差,能力有限,就算画了符咒,只怕也是功效浅薄。”

  想来因为如此,画给表姐的符咒,才这么快失去功效。

  功力浅薄?

  光是一道符就能吓退蛇妖,这还叫功力浅薄?那厉害起来,岂不是让蛇妖灰飞烟灭?

  荼宛没忍住,一下子站起来,坐到他旁边。双眼亮晶晶望着他“谁说你功力浅薄,我觉得你可有本事了,所以你多给我画些符吧!”

  轩曜愣住,从出生到现在,从没有人跟他说过赞美的话。

  他们唯一惊艳的,是他的皮囊。从他有记忆以来,先是在狭窄的屋子里被人关着,再后来,被奶娘抱着上了南华山。

  他不是一个聪明的人,道观里的弟子一起修道,明明是一样的经文,人人都学通透了,多少会些法术,只有他,学了十几年,才微微懂些皮毛。

  师父对他的进展,从不点评。没说过一句好话,也没说过一句坏话。似乎只要确保他活着,就足够了。

  哪怕依兰,也只说他生的好看。喜欢自己陪他玩,可琴棋书画也好,诗词歌文也罢,甚至武艺一事,都粗浅的很。

  依兰甚有才华,但是从不请他参与自己的诗会。

  他甚至听过师兄弟在背后议论,他真是投错胎,若是身为女儿身,光靠着一张脸就能那富贵相之不尽,何须像男子一般学习各种技艺。

  这种可怕的羞辱,是个男人都受不住,他硬是听着他们说完,始终沉默不语。

  他无力反驳,因为无论他多努力,似乎永远都学不好。时间久了,内心越发波澜不惊。

  既然改变不了,就只能收敛自己的情绪。无谓的打闹,改变不了任何事。

  说到底,他是一个克死母亲,又被父亲遗弃的孩子。哪怕血脉高贵,实在与孤儿无异。

  天煞孤寡命,这一生,他都只会一个人。

  面前的小姑娘,居然毫不犹豫赞美他。她的眼里,有真诚的光,他见过很多人,分得清真诚与虚伪。

  “轩哥哥,行不行?给句话嘛!”荼宛抓住他的手,撒娇的摇晃着,快给她,赶快给她,她要让那些妖再不敢靠近。

  眼里急切的渴望,让轩曜心里发烫。

  “好!”

  轩曜一个字,荼宛就兴奋的跳起来,紧紧抱住他,“你太好了,我现在就出去买朱砂,等我哦!”

  荼宛开心的跑出去,铃铛的声音在风中扬起,轩曜望着她消失的门口,彻底失神。

  空气里,还残留她的气息,令轩曜刚才被抓紧的地方,炙热发烫。

  这是,什么感觉?

  等荼宛回到客栈,轩曜已经睡着。她这才后知后觉想起,拍花这事虽然不至要人性命,可对于身上有伤的轩曜,却是件非常耗精力的事。

  元气不够,他这一觉恐怕要睡个两三天。

  荼宛盯着他看了很久,脑子里忽然闪现一个主意。

  第二天一早,店小二在荼宛的指使下,把轩曜搬上马车。

  荼宛痛快付了银子,驾着马车驶出下禾村。

  她不知道的是,当她离开村子的那一刻,经过乔装的夏烛,从另一个路口进入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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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又没抓到?”精致的银环被放下,阿黛微斜美目,笑得甚为讽刺。

  “阿爹机关算计,只可惜束手束脚,再过不久,这丫头离开南疆,他就更难下手。”

  婢女巧溪恭敬的点点头,很是赞同。“小姐说的极是,您说大巫师到底为何非要抓那女子,这都半年时间了,还不肯罢休。”

  阿黛笑笑,站起身来。推开窗子,看向不远处的祭坛,那里,已经有人陆陆续续准备,鼓藏节将至,这是苗人四年一度的祭祀。

  也是最最重要的祭祀日!

  “还能为什么,自然是因为我!”

  “因为小姐?”巧溪不解,她虽是小姐身边的人,但并非所有的事,小姐都会跟她说。

  出身黑苗巫师家族,他们是当地除了苗王,最有势力的存在。

  上通神下通鬼,掌握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决断着族人的生死。

  巫术是神秘的,不是人人都能学,也亦非人人都能学到。唯有天神选中的人,身上有神的血脉,才能成为神的使者,成为人与神鬼之间的沟通桥梁。

  苗人笃信神鬼,对于神秘又伟大的巫师更是十分尊敬。

  所以小姐不说的事,巧溪从不敢问。

  “很快你就会知道原委,可在那之前,我们必须抓到她!”如果是别的事,阿黛并没有兴趣出手,但这件事与自己生死相关,既然阿爹的人不行,那就只能她自己来。

  “刚回来的族人说,荼宛消失在边界,想来用不了几日,就会彻底离开南疆,到那时....”巧溪欲言又止,抬眼看了看美艳的主子,没有继续往下说。

  “离开?”阿黛似笑非笑,并没一点慌失措,“谁都可以离开这里,唯有她,不可能!”

  “为何?”巧溪直觉问出,一说完就后悔了,立刻惶恐不安低垂脑袋,等候发落。

  阿黛只是轻轻瞥了她一眼,没有追究。“你去将帕桑叫来,我有事吩咐!”

  巧溪不敢多问,恭恭敬敬退出去。她不仅是阿黛的婢女,更是阿黛的护卫。从小是个孤儿,在巫师家长大,所有的一切都以小姐为重。

  跟随着日子久了,哪怕她再笨,也能猜出几分小姐的心思。可关于荼宛一事,至今都不明白他们父女俩有什么目的。

  下了楼,在拐角的路口,遇上大巫师的人。“小姐可在楼上?”

  “在的,大巫师有事不成?”能让大巫师身边的亲随来找,莫非有什么重要的事?

  “请你告诉小姐,大巫师现在要见她,让小姐立刻去堂屋!”

  下人说完便退出去,巧溪只能折返回去,把大巫师的命令转告。“小姐,那帕桑....”

  “你先去找人,让他在这里候着,我一回来便跟他说。”

  阿黛没有多说什么,收拾好,便去了堂屋。那里本是招待客人的地方,莫非有什么人到了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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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摇摇晃晃,上的茶马道。荼宛见车上的人还在呼呼大睡,心情好的不得了,有这个护身符在身边,那些乱七八糟的妖怪果然没有再出现。

  没有妖,她荼宛又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土霸王。

  实在难掩得意,忍不住哼起歌来。

  最多两天,顺着茶马道,再走两日,她就能从雪峰洞,离开南疆,还不用担心那些黑苗的家伙,继续追踪她。

  她开始寻思,离开此地,首先该去阿娘的故乡看一看。听说那里的女子娇柔貌美,男子温润如玉,那里富贵繁华,便是街上摆摊的小贩,也穿着名贵的绫罗绸缎。

  完全不一样的风土人情,还有各式各样的美食,甚是诱人。那里还有不同的乐曲,还有不同的歌舞,一定好玩无比。

  轩曜感觉自己摇摇晃晃,他听到一阵轻柔悦耳的歌声,慢慢睁眼坐起。

  这是哪里?他为什么会在马车上?忍不住拉开窗帘,看到熟悉的背影。“这是怎么回事?”

  “你醒了?”荼宛回头一笑,灵动道“长话短说,你中了蛊,蛊虽解除,但元气大伤。我怕那个疯女人又改了主意再来找你,只能连夜带你离开。我们现在,正赶往白苗之地。”

  轩曜一愣,忍不住问“我睡了多久?”

  荼宛想了想,找了一个地方停下马车,跳下车“你睡了两天两夜,既然醒了,先下车走动走动,我去弄点水,渴的紧。”

  话一说完,就拿了水囊离开。轩曜来不及问,只能看到她的背影消失不见。

  在马车上躺了几日,全身都酸疼酸疼。轩曜下了马车,挥动四肢舒展筋骨。惊讶的发现,他身上的伤口居然愈合大半,纱布显然被换过。

  这些大大小小的刀口,再怎么说,也要好些时日才能痊愈。可几日之内,就可结痂,实在让他惊奇不已。

  他想到那天,黑苗人对他说的话。荼宛的伤药乃是独家秘制,一般人求都求不到。看来,这药效果真神奇。

  轩曜正摸着伤口出神,荼宛找水回来,却见他衣服脱了衣服,正在自摸。顿然觉得尴尬无比,立刻从马车上扯出一件披风,盖在他头上。

  “你要想解决,也不该在这路边上,到林子里去比较合适。”

  她跟阿爹学了医术,对男子的身体结构多少有点了解。曾经在阿爹的医术上,看到描述,说年轻男子精气旺盛,早晨起来会有...嗯...硬起来的情况。

  这是再寻常不过的现象,可如此明目张胆,在路边自摸,她实在接受无能。

  摸着腹部伤口的轩曜,俊脸一红。结结巴巴解释“不...不....不是姑娘想的那样,在下....”

  “你不用说我都懂,你赶紧去林子里解决完再出来,我不会乱说的。”荼宛再热情奔放,也不会对这种事情好奇。

  苍天大地,蝴蝶妈妈在上,她真不是有意的,不要惩罚她。

  轩曜无奈,眼看她窜上马车不肯下来,知道这事儿是解释不清了。他一时出神,哪知自己的背影如此猥琐,竟让人生出这种不好的误会。

  想了想,还是走进林子,找地方解决三急。

  荼宛拍拍脸颊,心里叹息,可惜了,长得如此俊俏的大哥,居然有这种奇怪的癖好,真是人不可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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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烛穿过街道,上了十几阶蜿蜒的石板阶梯,停在一户苗家门口。

  这是普通的吊脚楼,屋子全是木头建造。他顺着越汐的气息,最终找到此地。

  仔细看了看,屋子周围没有妖气,更没有闻到血腥味。来到人间,能不使用法术,最好不使用。虽然他术法厉害,又有法器护体,但使用术法耗费精力,他不会把力量用在无谓的小事上。

  他学着人的样子,礼貌的敲门。可不知道是门太薄,还是他力气太大,不过轻轻敲两下,那两扇门居然就直接倒了下去。

  院子里,偷东西的贼,刚刚借用了人家的茅厕,提着裤子往外走,裤带还没捆好,就被突然倒下的大门吓住。

  傻愣愣看着门外的夏烛,一时忘了反应。

  夏烛的手还停在半空中,保持敲门的姿势。两人四目相对,一时非常沉默。

  “请问....”

  “你个剁脑壳的苗娃子,偷东西偷到你奶奶家来了,看我今天不剁死你!”夏烛还没反应过来,突然冒出精神抖擞的老太太,拿着砍柴刀冲进院子,追的贼人满院子跑。

  提着裤子,磕磕碰碰跑出院子,贼人一边跑一边高喊,自己只是借用了茅房,还没来得及偷东西。

  老太太可不管这些,精神抖擞,腿脚便利,一路追过去。手里的砍柴刀,锋芒冷厉。

  夏烛看了看这一幕,稍稍犹豫,抬脚走进院子,扯下院子里晾晒的一件衣服。上面有越汐的味道,只是为何只有一件衣服?

  他又走了走,发现除了那件衣物,其他角落都没越汐的气味。

  这是怎么回事?!

  “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一个俏嫩嫩的小姑娘,眨巴眼,看着院子里的人问。

  夏烛慢慢转头,俊俏的面容让女孩双眼一亮,放肆打量。

  看到面前的不足一米的小不点,夏烛莫名有种被....嗯....猥亵?围观?调戏?诸如此类的感觉。

  夏烛淡定道“小姑娘,你这件衣服从哪里来?”

  小女孩蹦蹦跳跳走到他面前,娇俏问“阿哥,你成婚了没,会不会唱歌?”

  夏烛双目一愣,不知如何反应!

  还没想明白,女孩已经主动跑过来,抱住他的大腿,笑嘻嘻道“阿哥,做我的情郎吧,我做的粑粑可好吃了!”

  夏烛傻眼,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自己听不明白?

  不喜欢被人如此靠近,条件性反射退开几步,女孩确实死死抱住他的大腿,不肯松手,硬生生被拖着走了几步。

  无可奈何,夏烛只能强力推开女孩,逃窜离开此地。

  小女孩顿时嚎啕大哭,夏烛只觉头皮发麻。

  确定人消失,越汐才从外面走来。“丫丫,你太棒了!”

  刚才还大哭的小女孩,收起假哭,伸手娇声道“糖糖给我!”

  越汐掏出一包姜糖递过去,心里笑的好不得意。堂哥啊堂哥,任你本事再高,也扛不住我这瞒天过海之计!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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