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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一十六章 踢到铁板了


庄琦没吭声,显然是把赵兰的话听进心里去了。

有赵兰在,那边儿还有何小玉盯着,她短期内想重回何家绝无可能。

与其这么耗着,自己这么有一天没一天的没个盼头过日子,不如就像赵兰说的,她干脆破釜沉舟找自己亲女儿去。

甭管她家小晴是被卫见平给弄哪去了,只要人还在,那就有回来的希望。

再说了,她原本在这儿就待不下去了,庄瑛不接收她,曾经得罪过的人还时常组团过去笑话她。

这样的日子她一天都不想再过了!

庄琦怔怔:“你说得对,我可以去找小晴,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

最妙的是卫见平是给她女儿扔到穷山沟里去了,这就表示她要是跟着过去,在一群乡巴佬面前她就还是高高在上的城里人,还能继续维持她的优越感。

而不是现在这样走到哪都挨人笑话,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

她神经质的看了赵兰一眼,没再多说什么,转头顺着楼梯就开始往下跑。

就连中途碰上了正上楼的何宽闻也没停下来多给何宽闻一个眼神。

何宽闻看着庄琦的背影:“她这是……”

赵兰翻了个白眼:“回魂了,别够着够着的看了,人家都没稀得搭理你,自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

“赶紧的,进屋给我做饭去,我都要饿死了,买个菜也磨磨唧唧的……”

几层楼梯的间隔。

楼上是人间烟火,楼下庄琦则是奔向‘更好’的生活。

当然,这‘更好’的生活是她自己预想的,没人知道她追着何小晴下乡之后会遭遇什么,过得怎么样。

只她自己充满希望罢了。

而在几年之后,沈锦和何小玉在外吃饭的时候,倒是偶然遇见过一次汤峰。

彼时汤峰早就从牢里出来了,为了养家糊口学了做菜的手艺,也不知道是不是和黑三学的。

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汤峰到底不是老实本分的人。

为了抢生意带了一帮子人到沈锦和何小玉吃饭的饭店里找茬儿。

刚找到一半,看见何小玉后瞬间就跟霜打的茄子似的,怂了。

哪怕时隔多年,卫见平给他的阴影犹在。

即使当时已经没有革委会了,汤峰在何小玉面前还是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他倒是会给自己找补,见何小玉撞见他横行霸道了,他还知道解释是这家店先跟他动的手脚。

故意让人去他店里闹事,说吃出来苍蝇了,他这才带着兄弟们打上门要说法。

是真是假,没人知道。

反正在一群混子面前,沈锦两人吃饭的店老板赔钱赔得痛快,看模样确实有点心虚。

汤峰店里的事解决完了,也有工夫和何小玉叙旧了,散了陪着过来闹事的二流子,他嬉皮笑脸的就把何小晴和庄琦这些年的近况跟何小玉一股脑全吐露出来了。

倒是依旧识相,知道何小玉爱听什么不爱听什么。

而按照汤峰的说法,是何小晴在下乡的地方嫁了人,不是自愿嫁过去的。

当然,也谈不上是被逼的。

人家山沟沟里再穷,也不至于娶个搅家精回去,当初卫见平为了断何小晴的后路,特意托人把何小晴的事迹告诉了她下乡村子的村长。

一个蛇蝎心肠还毁了容的知青,哪怕到了山坳坳里也不受欢迎。

庄琦去的倒是快,可就算她去了,也没办法给何小晴多争取一碗饭,相反,村里分给何小晴的口粮还得分她一半。

可以说庄琦的到来给何小晴本就不富裕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尤其庄琦这人还难伺候。

矫情起来比何小晴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本来就是为了下乡摆谱过去的,架子端得老高,下巴就没收回去过。

母女俩在当地算是一个比一个烦人。

烦人,但能吃。

分的口粮吃没了,母女俩两个大聪明就开始想招儿了。

这是汤峰原话,沈锦当时听的时候好悬没一口茶水喷出来。

按汤峰的说法就是庄琦和何小晴俩人当时就想了个法子,贼聪明。

她俩不是看不上当地的村民吗?

觉得穷。

所以干脆也不把目标放在那群村民身上。

跳过村民想要勾搭知青。

大概是因着知青最起码还能三不五时的收到家里寄去的包裹。

母女俩盯上的就是那些包裹……

汤峰冷笑:“她俩觉得自己计划挺好,老手段嘛,当初不也想用这样的手段算计卫主任?”

“可她们不知道有句老话叫穷山恶水出刁民,我那前老丈母娘老觉得她自己聪明,觉得他想算计谁就能算计到谁。”

“可她以前为什么能算计着大姐你?那是因为没人对她有防备,她遇上的人还都单纯,没那些坏心眼子,认识的所有人里属她自己最坏。”

“她就觉得自己了不得了。”

汤峰说起庄琦的时候满脸都是鄙夷,也不知道是心里真这么想,还是故意说这种话讨何小玉的好。

反正他说的挺有意思的,何小玉和沈锦权当是边吃饭边看单口相声了。

汤峰:“反正我那前老丈母娘就那点手段,一整就会拿名声说事儿,真让她遇着个横的,不吃她那一套的,她就傻了。”

听出他话里的不对劲儿。

何小玉追问庄琦娘俩是不是在山坳坳里踢到铁板了。

汤峰也不卖关子:“何止是铁板,我这也是前阵子从我妈嘴里听说的。”

“她说那娘俩想算计知青院里看起来条件最好的男知青,结果不承想人家男知青早就和村里一户姑娘谈婚论嫁了。”

“也是她俩去的晚,不知道,看见那男知青一整就大包小裹的往知青院里拿东西就以为是人家家里条件好,家里边给寄过去的。”

“其实啊……”汤峰嗤笑一声,“其实全是人家搁村里谈的对象给拿的。”

“那男知青谈的对象算是村里难得的‘富裕’家庭了。”

当然,这个富裕是得打引号的。

要是拿到他们这儿肯定是贫困户,可在那山坳坳里已经算是条件好的了。

汤峰:“条件好,在村里话语权就大,我那前妻和前老丈母娘刚把目标男知青给讹上,刚说让人家负责。”

“前脚给人讹得气横的走了,后脚人家未婚妻就带着村里人杀过去了。”

“何小晴当时讹人的理由是正换衣服的时候被那男知青闯了门,身子都被看去了,清白没了。”

“那男知青的解释是当时他在院子里,是庄琦喊住他说屋里有老鼠,想让他帮忙进去抓耗子去,抓住了给口粮的那种。”

各执一词的场面,都不用汤峰说完,沈锦和何小玉就无条件相信了男知青的说辞。

何小玉追问这事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她俩不会挨村里人打了吧?”

男知青未婚妻带人杀过去总不会就是单单过去警告一下,庄琦和何小晴不挨打都稀奇。

她想的还是太好了。

或者说身处的环境让她不会把问题往多严重了想。

可那是什么地方?哪有这么轻飘飘就能揭过的好事。

汤峰:“我说什么来着?穷山恶水出刁民,我听我妈说何小晴的衣服当时就被那男知青的未婚妻指挥人给扒了。”

这事儿要是放在他们这儿,肯定是不可能发生的。

不讲理也得讲法啊。

可人家那山坳坳里抱团,又是何小晴和庄琦先犯的贱把主意打到了人家村里都定下了的女婿的头上,人家咋可能惯她们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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