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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挑挑拣拣


我询问秦红莲。

“你真的认定了吗?就要这个小男孩的鬼魂进入小军的身体?”

秦红莲无比笃定的点头。

“嗯,我觉得这孩子蛮好!年纪跟小军也差不多。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孩子的第一眼,我的心就忍不了了。

或许,我和这个孩子有缘分吧。”

哎!人哪,当了父母之后心就软了。

既然秦红莲不介意小男孩尚未长大,也不介意这个孩子将来会不会成功成才。

看着秦红莲满脸的柔情和心疼,说不定真的是二人有缘分。

既然秦红莲已经答应下来,我便立刻做法。先是让小男孩的魂魄进入圈子。然后让这个孩子魂魄乖乖的躺在小军的身上。

紧接着我便施展法术。脚踏八堽步,口中默念口诀。

“一白坎属水,二黑坤属土,三碧震属木,四绿巽属木,五中黄属土,六白乾属金,七赤兑属金,八白艮属土,九紫离属火!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合!”

我一边默念口诀,然后手掐指决,点在小男孩的魂魄上。

紧接着我们便看到。那小男孩的魂魄慢慢的融入小军的身体。一点点融合融合。最后只剩下一道浅浅的黄光。在小军的身体上蔓延。

前后大约也就几分钟。小男孩的魂魄消失不见。而此刻的小军,呼吸也逐渐变得平稳。只是吐气变得越来越重。

看到这样的情况,秦红莲问我。

“这就好了吗?那小军为什么还没有醒过来?”

我道:“没错,现在那个小男孩的魂魄跟小军的身体已经合二为一。

不过小军之前身体就是有些虚弱的。等明天早上咱们下山之后。回到你的家中,我给小军实行针灸之术,在喂上一服药,小军就会醒过来。”

听到这样的话,秦红莲才重重的吐出一口气,彻底放下心来。

现如今,两个孩子小军已经解决,只剩下李玉娇怀中的那个女婴。

我看了一眼时间现在快要后半夜2点。我告诉李玉娇。

“还剩下一个半小时。你还是尽快选择一个合适的鬼魂。”

李玉娇皱着眉头,脸上的表情有些犹豫不决。

这个女人实在太过挑剔了些。

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面。我们这里前前后后来的鬼魂大概有20多个。其中女鬼居多。有十五六个都是女鬼。

这些女鬼有的个别条件当真不错。可李玉娇总是能挑剔出对方的毛病。

高学历的女鬼,李玉娇嫌弃人家长得丑。

长得明媚漂亮的女鬼,李玉娇嫌弃人家文化低。

经济条件比较好,比较有商业头脑的女鬼,李玉娇嫌弃对方性格太强硬。生怕自己的女儿长大之后,自己拿捏不住。

李玉娇的百般挑剔。把我和三叔看的都有些心烦。

大约过了3点之后。又有一个女鬼,来到了圈子的外面。

那个女鬼看起来能有三十五六岁。浑身破衣烂衫。满身都是鲜血。看起来无比的憔悴。

最主要的就是。这个女鬼长得蛮丑的。个头不高,脸色枯黄。干干瘦瘦的一个女人,蓬头垢面。给人的感觉,好像不是那么精实,似乎有点愚钝。

女鬼前来,李玉娇只看了一眼,便撇着嘴角。

“不成,不成!下一个,下一个。

这也太丑了,又穷又土。我的女儿才不能跟这样的魂魄融合。”

我早已经猜出,李玉娇定然又是这副表情。

因为在之前整整三个小时之内。每看到一个鬼魂,李玉娇都是这般表情。先是一番挑刺,然后便让我挥手送客。

我刚想抬起手,送走面前的女鬼。就在此时,这个女鬼忽然跪地,冲着我们一个劲的磕头。

“我求求你们,你们就要了我吧。阴曹地府不要我,我不想在人世间飘荡了。我真的好可怜,我求求你们救救我,你们就要了我吧。”

女鬼跪在地上,扑通扑通的磕着头。她的口音有点蹩脚。反正说的不是标准的普通话。一听就是那种,来自于某个深山的方言。

三叔看到眼前的女鬼,微微有些动容,他询问眼前的女鬼。

“这个大妹子。哎呀!你这是做什么呀?

我看你这满身的伤,满身的血。你生前也蛮不容易的吧。你这到底是咋死的呀?为啥阴曹地府不要你?”

那女鬼见状,连滚带爬爬到三叔的面前。她的眼角里渗出两行血泪。然后用特别蹩脚的普通话,诉说着自己生前的遭遇。

“俺是被俺老公活生生打死的嘞!他不是人,俺不能给他传宗接代。可是俺已经汇钱了!

他都是骗俺的呀……”

那女鬼吞吞吐吐,一边哭一边说。普通话又不是特别标准。搞得我们听了半天。才弄明白这个女鬼生前的遭遇。

这个女鬼确实来自于山沟沟,土生土长的乡里人。

女鬼名字叫胡小蝶。名字虽然蛮好听,可是她的一生便也像蝴蝶那般,短暂且虚无缥缈。

女鬼家庭贫困,从小没读过什么书。就跟大多数的山里女孩一样,每天在家洗衣做饭,操持家务照顾着一大家子人。

胡小蝶长到19岁那年,被同村一个叫王柱的男人相中。那个王柱比胡小蝶大三岁,两个人都是一个村子的。王柱长的也算不上帅气,个头很高大,身材也蛮膀实。但也就是个普通的黄脸男人。

可毕竟,胡小蝶也没长成天仙的模样。她不过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山沟女子而已。

那个王柱对胡小蝶挺好,偷偷攒了什么好吃的,都塞给胡小蝶。

王柱是胡小蝶的初恋。面对此生第一个对自己这么好的男人,胡小蝶彻底沦陷进去。她拼死拼活也要嫁给王柱。可是王柱的家庭太困难,甚至比胡小蝶家里还要差。

父母不同意。王柱也想娶胡小蝶,就东拼西凑,把认识的人都借了个遍。一共借了3万块钱,给胡小蝶当聘礼。

因为有个3万块钱,胡家人才同意女儿嫁给王柱。

胡小蝶如愿的嫁给了这个男人。过门第1天,便跟老公商量着如何去还债。

王家欠的钱,可不止这彩礼的3万块。原本王家就不富裕。胡小蝶的公公婆婆都有病,根本就没有什么劳动能力。两口子坐在炕头上仔细一算,王家这些年拉的饥荒,加起来总共有12万之多。

两口子便想着一起出去打工赚钱。可是王柱的父母双双卧病在床,身边又不能离了人。必须要有人伺候着。

倘若王柱出去务工,也只能干一些出大力的活,每个月挣个五六千。算是顶天。

可是胡小蝶不一样。那个时候村子里有几个女孩去大城市当保姆。听说每个月能挣上万块钱。女人出去干活,工作比男人轻松一些。并且就是做做家务。给有钱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

山里的女人,哪个女人在家每天不干这些活?

胡小蝶跟王柱一番商量。觉得两口子还是由胡小蝶出去干活赚的多,并且还合适一些。

因此就将两个人结婚之后的第3个月。胡小蝶就跟着一些村里的姐妹离开了山沟,来到了大城市。

来到城市之后。胡小蝶的工作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轻松。想要在有钱人家做保姆。不止要先学习很多技能,还要考各种证书。

不过胡小蝶很能吃苦。别人每个月要8000,她就要7000。别人每个月有两天休息,她就只要求一天休息。

就这样,胡小蝶如愿找到了一份保姆的活,伺候一对60多岁的老两口。

在城市当保姆的那些年。胡小蝶每个月开了工资就会把钱都给王柱寄回去,自己只能留下500块。

因为胡小蝶在城市里,人家雇主是包吃住的。胡小蝶只要留下少量的钱,倘若自己生病了,够给自己买药。她身上的衣服都是穿了七八年的旧衣服,破了烂了,打个补丁继续穿。所以胡小蝶在城市里根本用不到什么花销。

胡小蝶在城市工作整整5年,终于把王家的债务全都还清。可就在这时。胡小蝶不只做着保姆的工作,还会趁着休息的时间出去做兼职。就是那种发传单,擦玻璃特别辛苦的兼职。

而胡小蝶这么拼命的工作,不是为了别的,竟然是想要给老公传宗接代。

因为此刻的胡小蝶,遇到了一个破天荒的大困难。

胡小蝶跟王柱结婚5年。但是夫妻二人一个在城里,一个在山沟,根本就没有共同生活过几天,所以直到那时,胡小蝶跟王柱一直都没有孩子。

王柱想有一个自己的后代,想有个儿子。胡小蝶也觉得,人家男人愿意娶自己,不就是希望能够给自己家留下个后的嘛!

可倘若胡小蝶辞了工,回到山沟里跟王柱生孩子的话。

那么王家就没有了收入。他们好不容易还清的饥荒,恐怕就又要再出去借钱。

可如果胡小蝶不辞工,不回山沟里。那么就没有办法跟丈夫团聚,根本就没有办法传宗接代。

于是,胡小蝶跟王柱在电话里头商量了一阵子。两个人竟然得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觉得震惊三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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