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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8章


第698章

  面对他突然的动作,言卿只是一愣就缓缓闭上了眼睛,轻轻抖动的睫毛翩跹如蝶。 

  对于她的乖巧,时霆轻轻一笑,俯下身吻在了她的唇瓣上。

  四周传来诱人的花香,有蝴蝶在花丛间飞舞,白的、黄的如同扬扬洒洒的的纸片。

  不远处的野葡萄埋头在草间,心里默念:少儿不宜。

  从草原回来后,时霆将野葡萄交给了马场的管事,两人换好衣服后,时霆道:“带你去我们今晚住的地方。”

  穿过后面的草地,前方赫然出现了一条河,河水不宽,岸边矗立着几座翠绿的山峰。

  小河的另一侧有一座小木屋,木屋周围扎着篱笆,门前一条青石小径一直延伸到了河边。

  “这屋子是才建的?”言卿见这木屋崭新,不像是旧物。

  时霆牵着她的手进了院门,“我盖的。”

  “你还会盖房子?”言卿惊讶,脑海中不由勾勒出某人汗流浃背搬砖的样子。 

  “也不是什么复杂的结构,我在国外的时候学过一年的建筑设计。”他说着就推开屋门。

  小屋里的结构的确不复杂,无论是床铺还是窗帘都是淡淡的粉红色,这也是言卿最喜欢的颜色。

  小屋的一角有一个淋浴房,没有玻璃,只有一面帘子挡着,看到这个淋浴房,言卿就想起那天被他拽入净室的情景,脸皮儿不自觉的热了热。

  “我们晚上吃什么?”言卿回头时,时霆正推开窗户,窗外不远处是一片茂密的林子,清新的空气立刻蹿了进来。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时霆笑道:“如果运气好,可以在山上打到猎物,如果运气不好,那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他说着,无奈的一摊手。

  “我相信时司长不会让我挨饿的。”

  他搂住她的纤腰,目光深沉,“我觉得也是。”

  “时行之。”言卿冲他哼了一声,却是没有再跟他计较,在他怀里晃了晃:“我想和你一起去打猎。”

  “夫人要去做诱饵吗?”

  言卿戳了下他的胸口:“如果你舍得的话,没有什么不可以。”

  “不舍得。”他不由将她又抱紧了几分:“我怎么舍得我的稀世珍宝,就算给我全世界,我也不换。”

  “时司长说起情话来,真让人肉麻。”言卿埋在他的胸前,嘴角已经笑成了一朵花。

  两人腻歪了一番,就要为晚上的生计而奔波,时霆说门前的河水太清,有鱼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他们决定上山打猎。

  “时司长,我以为你会带一只猎枪。”言卿进了丛林后,嫌弃的看了看他握在手里的自制工具。

  那是由一根木棍削尖了顶端做成的刺枪,更像是原始人类的狩猎工具。

  “夫人不相信为夫的能力吗?”时霆牵着她的手,避开了一丛荆棘。

  “我是在为我们的晚饭而担忧。”言卿翻了个白眼,不认为他用一根木棍就能打到猎物,“如果坚果在就好了。”

  坚果:我是一条万能的狗,既能当搜索犬,又能做猎犬,噢耶!

  言卿跟在时霆的后面走了很远,两边树丛茂密,不时传来动物的叫声,但是两人始终没有发现猎物。

  就在言卿即将气馁的时候,时霆忽然冲着她嘘了一声,并且按着她的肩膀让她蹲在了灌木丛之后。

  时霆蹲下后,伸手扒开了面前的树丛,对着言卿指了指。

  言卿探头一看,就看到一头不大的梅花鹿,这头梅花鹿丝毫没有注意到危险的存在,正在低头吃一堆嫩草。

  如果是在现代看到梅花鹿,绝对只能用做观赏,毕竟野生梅花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杀是犯法的。

  “我们要吃它吗?”言卿用嘴型悄悄问。

  这头鹿虽然不大,但是再看时霆手中的工具,她就没多少信心了。

  时霆点点头,示意言卿蹲着不要动,而他则是悄无声息的向一边挪动。

  言卿知道,此番成败关系着他们晚上会不会饿肚子的问题,不免无声的紧张了起来。

  那头梅花鹿还在吃草,不过它似乎有所警觉,吃几口草就抬头看几眼,言卿望着时霆所在的方向,只见他一动不动,就像与周围的草木融为了一体。

  当过兵的人大多有着不同寻常的定力,他们常常蛰伏一处,只等着关键时刻的致命一击。

  就在言卿紧张的直咽唾沫的时候,那只梅花鹿忽然扭头向后看了一眼,正是这一扭头的机会,时霆突然从草丛里一跃而起,手中的木枪脱手而出,冲着那只梅花鹿飞了过去。

  木枪的破空之声传来,速度快到言卿来不及眨下眼睛,等她回过神,那只梅花鹿已经倒在了草地上,木枪从它的颈部贯穿,一枪即中要害。

  “真的打中了。”言卿高兴的扒开草丛跑出来。

  时霆已经走到了梅花鹿的身侧,伸手拔出了那根木棍,梅花鹿四肢抽搐了几下,咽了气。

  “对不起啊,小鹿鹿。”言卿双掌合十的念了念。

  时霆笑道:“这是言小姐的职业病吗,你不需要解剖它。”

  言卿翻了个白眼:“这么可爱的小鹿,我们想要吃掉它,自然得赔个不是。”

  她从来没吃过野生的鹿肉,据说鹿肉十分鲜美,在她隐隐的期待中,那小小的负罪感也被自动忽略了。 

  就在时霆正想着法子要把这头鹿带回去的时候,丛林里忽然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沙沙声,敏锐的男人耳朵一竖,眉头拧在了一起。

  “什么声音?”言卿见他神色凝重,不由压低了声音。

  “是真正的野兽。”时霆说着,从身上拔出匕首:“野兽闻着血腥味儿过来了,这里不能久留。”

  他自己还好,但是言卿还在这里,他不能让她冒险。

  “那这头鹿怎么办?”言卿觉得十分可惜。

  “整只带走是不可能了,我们会被当做新的目标。”时霆下刀飞快,迅速割下了一条鹿腿,“快走。”

  他说着就拉起言卿的手,另一只手拎着那条鹿腿,顺着来时的路疾步而去。

  “会是老虎还是狮子?”

  时霆看向身边眨着一双大眼睛的天真老婆,不由笑了,“这里是北地,没有狮子,狮子生活在热带。”

  言卿眨了眨眼:“那一定是老虎了。”

   “老虎,或者是狼,也有可能是野猪。”

  “那我们还是快走吧。”听着都好可怕。

  “等一下。”时霆走着走着忽然停了下来,转身拉着她的手来到一棵参天的大树下。

  “喂,时霆,野兽追上来怎么办?”

  “没关系,它们看中的是那只梅花鹿,不是我们手里的这条鹿腿。”时霆算算时间,林里的野兽应该已经找到了那只死掉的梅花鹿,现在应该在大快朵颐,无暇顾及他们了。

  “言卿,你看,我们捡到宝了。”时霆突然把鹿腿交给言卿,而他蹲下身,扒开面前的一株草从,只见棕色的土壤上伸出了几根枝叶,中间有着长长的花径,花径一头开着淡黄绿色的簇成团的小花。

  “这是人参?”言卿最近看了许多医书,脑子里也丰富了不少知识。

  “是人参。”时霆嘴角上扬,“这参叶上的芦碗密密麻麻,少说也有几十年了。”

  “那我们快挖出来看看。”

  “好。”时霆抽出匕首,小心的开始挖掘。

  挖参是项技术活,因为参须扩散的面积很广,稍有不慎就会挖断参须,造成参体不完整,所以每刀下去,时霆都是小心翼翼的。

  直到挖出一个大土坑,那只人参才显出全貌。

  人参不大,但是参体的皮又老又暗,时霆拿在手里看了看:“这只人参少说也有百年了。”

  “那岂不是很贵?”

  “虽然珍贵,但并不稀有,毕竟有的人参可活千年。”时霆弹去上面的泥土,“用来炖鹿肉是最好不过了。”

  言卿欢喜的接过来,“这可真是宝贝。”

  若是放到现代,她能发一笔小财呢。

  就在两人要离开的时候,言卿忽然看到不远处的树上趴着一个白色的物体,她立刻扯了下时霆的袖子:“时霆,你看,一只白色的刺猬爬到了树上。”

  “白色的刺猬?”时霆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顿时笑着揉了一下她的脑袋,“我的夫人,那不是刺猬,那是猴头菌。”

  时霆大步走过去,用匕首将那一大块猴头菌铲了下来,这猴头菌长得的确像是刺猬,远远看去白花花的一片,不过拿在手里的时候却是软软的湿湿的。

  “我们今天的运气不错,有鹿肉,有人参,还有这么大一块猴头菌。”

  他说着,突然贴着她的耳边低语:“夫人,你知道鹿肉的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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