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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胁迫


  “阿秀你夜里还得当值,嫂子这里不需医师看治开药,嫂子是心里难受。”

  “有阿秀这样关怀着,嫂子自不会做让阿秀伤心的事情。”

  张氏挤出一丝笑意:“阿秀去歇息吧,嫂子无碍的。”

  周朝秀无动于衷,也不愿面对张氏,搬挪方椅对着寝室门口,头枕在椅背上,眼睛直愣愣看着屋顶隔层,才说:“你在骗我,你想死,一死百了。”

  语气干巴巴,周朝秀只觉得头有些晕,遂闭着眼睛陷入一些回忆中:“打记事起,我就羡慕良兄顿顿能吃白米饭,能穿新衣裳。嫂子还不知,良兄穿过的衣裳由大哥穿,大哥穿完轮到我,这时也都磨破了,穿着跟小乞丐似得。后来伯父教授我们一众兄弟刀法,伯父是个好人可命不好,起初伯父拿出粮食让我们吃,家里也乐得我们有个吃饭的地方,才让我们跟着伯父学刀法。”

  “后来伯母病了,伯父不愿撒手,通州城里的铺子、宅院都变卖,自然也没多的粮食养我们一帮小的吃白食,再后来爹娘先后也没了,咱就去了炭场做工。前后做了两个夏天三个冬天,第三个冬天时良兄成婚,伯父开口要一家人团聚,大哥才把我从炭场里领出来。他不领,我就出不来,要闯出来就会挨打、挨饿。”

  “所以从始至终,我都是羡慕良兄的,想过他那样的日子。有疼爱自身的父母,能吃饱穿暖有书读,邻里的男娃、女娃都愿围着他嬉戏玩耍。他还能娶一个像水一样轻柔、明亮光彩的妻子,这些都是令咱羡慕的。”

  “一边儿仰慕良兄,一边儿却恨着大哥,打小吃饭时,他就吃得多吃得快,抢我碗里的。爹娘以为我瘦弱经不起病,也就看着大哥抢我饭食吃。不能恨爹娘,只能恨他,这怨不是一代人能消的。”

  “在炭场里活的跟拉磨的驴子一样,眼睛被蒙着分不清白昼也是夜晚,干不动就有鞭子来抽。一帮人都是贱骨头,被当成牲口驱使、打骂,竟没几个敢反抗、逃亡的,就连一个自杀的都无,都想着活下去,心里头都有个盼头儿。”

  周朝秀的声音颤抖,他在撒谎,有人因逃跑被鞭子打死,也有突然发疯要一把火烧掉炭场的人。

  “本以为等身强力壮的时候,就能从炭场出来。可伯父家里出了事情,良兄的不幸,反倒成了我的幸事,想起来还真让人没法形容这事儿。”

  他的背后,张氏手已摸到了褥子下的短刀上,轻轻拔出,又压回去,耳中听着周朝秀的叙述,心中犹豫着。

  “自从溺水后,伯父也没了,大宗的担子压到了咱一人肩上。这时候,真没得选,更无退路。那时候也想再一头扎到河里溺死,可刚死过一回急着去死实在有些亏。就以死相逼,大哥一家、三叔、七叔两家都服软,真有些出乎意料,原来他们也是会怕的。”

  “反正好死不如赖活,一个人是活,拉扯嫂子和良兄的遗腹子也是活,没啥区别。这周家上下有一个老祖宗,都姓周,可彼此见了还真没啥情分,见了他们咱心里不舒坦,有些淤堵。他们还不如嫂子,看见嫂子,咱心里舒坦、高兴。算起来,可能是嫂子从没欺负过咱,咱不恨嫂子吧。也可能跟嫂子有孕有关系,伯父对我有再生之恩,这恩得报,只能报在嫂子身上。”

  “为活的舒坦一些,拿了陈可昌的驴子,卷进是非里,二十五日要与一个叫刘世坚的新军比武。这人才十九,壮的跟牛一样,胳膊和我腿粗,还善使一对铁鞭,应是家传的本事儿,是有来头的人。他的一对鞭,克制咱的刀,这比武有些悬。”

  周朝秀说着轻哼一声:“就是死,也得断他一条胳膊。”

  “前后大概就这些事儿,嫂子真想死,我真拦不住,又不能把你绑到柱子上。不如再等等,如果我被刘世坚打死,嫂子也好给我收尸,弄一口棺材。没嫂子主持这些事儿,就大哥的脾性来说,能让我埋进祖坟已是难得的慷慨。”

  周朝秀说着转身,露出笑容:“我如果没死,嫂子再死不迟,咱保准买口好棺材。”

  听了这话,张氏怔了怔,就听周朝秀继续说:“如果祖先庇佑,我能侥幸击败刘世坚,那势必威名大振,今后张家湾这片地方,就没几个人敢欺辱咱家,咱家做点小买卖谁又敢阻拦使坏?那样的话,嫂子真没死的必要。家里好过了,嫂子想改嫁就改嫁,想回娘家就回娘家,反正人这一辈子五六十年,嫂子今年才十六,以后还有四五十年可活,真不急着死。”

  “那二十两银子我埋在堂屋供桌下,深约一尺余,我若死了,或嫂子想回娘家,等身体好一些,就自己取了,坐船回真定。”

  周朝秀说完出屋,张氏还是神情怔怔,余光不见了周朝秀背影后,闭眼张口无声哭嚎,牙齿又紧咬,目中有炽烈的恨意,也有复杂难以言明的情绪。

  当她取出褥子下的短刀,又犹豫要不要拔出来时,却没注意到周朝秀的脚步声。

  周朝秀搬竹梯到堂屋,刚登上梯子两阶,扭头就见张氏手里握着短刀,不由暗暗咬牙,鼻音出气粗重。

  堂屋隔层上,周朝秀一把拖出一捆木刀,单肩扛着下梯,啪一声丢地上灰尘飞扬,惊得张氏身子一颤,下意识将短刀藏入被褥下。

  周朝秀则蹲下挑选木刀,都是双手刀造型,有少年使用三尺长的,也有正常长度的木刀,都是榉木反复浸泡桐油,质地坚韧的木刀。使用不慎,被这木刀斩断手肘骨头,或劈裂鼻梁都是有可能的。

  “你有双鞭,我拿单刀岂不是太傻?”

  周朝秀眦目狞笑着,选出两对木刀,你能两手各持一柄木鞭,木鞭长不过二尺六七寸,我这木刀最短的也在三尺。木刀比木鞭轻,刀身流畅易于破风,到时候看你的鞭快,还是我的刀快!

  双刀,是刀盾的变种发展,双刀自不是一模一样的两口刀,主刀侧重攻,副刀侧重防御,故一对刀往往一大一小,一重一轻。

  周朝秀选了两口三尺五寸长木刀,两口三尺二寸长木刀,完全是长的一对,短的一对,不做主副区别。要么都拿长刀,要么都拿短的,不需要副刀格挡……哪怕是木鞭,也不是轻易能格挡的。

  自家有这么一捆训练用的木刀,刘世坚家中必然有许多的木鞭。

  鞭是奇门兵器,能传家传下来,肯定是有底蕴的。说不好,人家一对祖传的训练用木鞭都是古董玩意儿,是奇珍异木能卖大价钱的宝贝。

  收拢余下木刀打捆放入隔层,周朝秀转身进了寝室,张氏已把短刀收起,重新躺下还闭着眼睛,仿佛睡了。

  “我去把鸡宰了,今晚咱吃鸡。”

  判断张氏一时半刻没有自杀的意愿,周朝秀闷闷说一声,就听张氏沙哑嗓子问:“你能不去比武?”

  “嫂子,咱得活的像个人样。就现在,我已当了几天人,谁把我关到炭场里做活,我就杀他满门。就是死,也得死的有人样。原本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嫂子和良兄的孩子,现在嫂子一心寻死,孩子也没了,我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张氏睁眼,看周朝秀背影:“那就宰鸡,你要多吃些。”

  “这是给嫂子补身子的,我吃鸡作甚?”

  周朝秀说着又转身来到床榻边,张氏身子一颤,就见周朝秀伸手去被褥里摸索,在褥子下没摸到短刀,就顺着张氏的右臂往下找,终于在她腰肢下摸到温热的短刀,可被子下张氏两手紧紧抓着刀,不愿松开,周朝秀又不好使劲强夺。

  “嫂子,我得用这刀宰鸡。就给我用一用,几天后还你。”

  “几天是几天?”

  “就二十五,比武回来还你。”

  张氏这才松手,周朝秀从被下取出短刀,幽幽的血腥气入鼻,仿佛没有察觉,先拔出刀身镜面光滑的短刀打量一眼,这才转身离去,步子都轻松了些。

  院内,周朝秀先在灶房里烧水,待水滚沸后,才走到鸡笼前,一把抓住蛋鸡脖子掏出来,拎到沸水木盆旁,抬脚踩住鸡爪,当即一刀划开鸡脖,他用力大,刀也快,竟直接把鸡头切下。

  从鸡爪提起翅膀蒲扇,断颈处热血甩溅的蛋鸡沥干血,才丢入木盆中。

  热水一烫,鸡毛仿佛一层软泥,不多时这只鸡被他搓洗干净,又破开肚子取了鸡肠内脏,又打一桶井水清洗干净,才提入灶房剁成大块儿,放入铁锅里就炖煮起来。

  至日暮,约申时三刻时。

  周朝秀正坐在寝室床榻边将炖熟的鸡肉剥下,撕成片放入碟中。

  张氏端着一碗鸡汤一勺一勺喝着,不时周朝秀将鸡肉片放入她碗中,自始至终周朝秀都木着一张脸,仿佛在喂养其他什么与他无关联的东西。看不出高兴与否,也没有乐意不乐意的。

  而由远及近的哭喊声打断了这种气氛,周朝秀听的出来,是大嫂赵氏的哭声,夹杂着谩骂以及周朝英的斥责。

  他无动于衷,张氏见他如此,也就低头吃着,只放了干姜片和盐的鸡汤,似乎有别样鲜美的滋味儿。

  不多时,周朝英左手拉扯着赵氏头发进来,他一身半旧泛白的红色鸳鸯战袄,头上戴着的朱红勇字盔也有大片掉漆显得破旧,而他右手握着腰刀,屡屡作势要拿刀鞘打砸,才唬的赵氏止住叫骂,停了哭嚎。

  “嫂子、阿秀,这泼妇做下这等恶事,决不能轻饶!”

  周朝英声音含怒,周朝秀则回头瞥一眼头发散乱的赵氏,一笑:“还以为大哥、大嫂争执时,能扯下几把头发,看来大哥面前,大嫂还是不敢赖死耍横的。”

  “大哥你自己看着处理,嫂子能满意,我再说点好话,这事也就揭过,从此你我两家老死不相往来。若嫂子不满,不需大哥动手,明日衙役自会让大嫂知道厉害。”

  “大哥也不要把大嫂打残了,不然以后还怎么过日子?万一大嫂想不通去衙门里状告你,这一案归一案,可没并案的说法。那时候,连累大哥要挨衙门的板子可就不美了。”

  周朝英听了这阴冷的话,又去看张氏:“嫂子怎么说,咱就怎么做,绝无二话!”

  张氏扭头去看赵氏,摇摇头,却把半碗鸡汤连着碗砸过去,顿时赵氏叫妈一声,鼻血喷出染红一地。

  周朝英怒目看向张氏下意识举起刀鞘要拍,可又停下不动,看看张氏圆溜溜的眼睛,又看周朝秀半眯的眼睛,周朝英黑脸挤出笑容:“幸亏阿秀奔走,今日咱也拿了军籍勘合,是个不大不小的小旗。本想与兄弟道喜庆贺一下,可谁也不想会发生这种破事。良兄的孩子没了,阿秀你还向着这个外人,也令咱夫妇心寒。”

  “这事儿就这样,你们不追究月娥,任由你们做奸,我两口也就当个不知。不然你去衙门里状告月娥,咱也有讼状告你这对叔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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