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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爱情,是如此令人着迷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那个下雨的黄昏,她突然红着眼质问他,西狼昆仑大汗萆青十四年,他在哪儿。为什么他在昏迷时说的话,让她如此激动。

苍梧的一场重伤,让他陷入一个混混沌沌的世界里,满脑子的浊气。

他忘记了前尘,拖着病躯,麻木地活着。

他总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事情没有做,却又想不起来是什么事。于是,活着,成了他最直接的渴望。

为了活着,他可以弯腰。

为了活着,他可以卑微。

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去填补心中那个巨大的缺口,茫然的缺口。

现在,在这临安九月中旬满城的桂花雨中,在惊马过后,他什么都想起来了。

太后让他来冒充白云霄,将所有能探到的关于白云霄的线索全部告诉了他。他努力地扮演着白云霄。

其实……他本来就是白云霄。

只是,太后不知道,他还曾有过一个身份——呼衍霄。

黑水镇白锦园的少东家,白府独子。十八岁时,父母做主,娶妻云雁。夫妻恩爱,松萝共倚。婚后半年,他带着商队去北凉。临行前,妻初有孕,他们在床头一道系下了同心结。她站在檐下送他,眼泪落到他手心里。他摸着她的发,说,云雁,你那么喜欢晴雪香,将来咱们的女儿,便取名叫若梨吧。

她说,你怎道是女儿呢,我要给你生个儿郎,将来让他替你跑商队,你便一直在家守着我。

他笑,说她傻,这世道兵连祸结,若生了儿郎,是要入行伍的。

他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

她追上来说,云霄,不走好不好?

他不答。

他那次去北凉,明面上是带商队出境做买卖,真实的目的,是配合官府,营救在“昌启之耻”中沦落敌手的几个重要的中原将领。他们都是主战派大臣,对朝廷忠心耿耿。

商队,是最好的掩护。

能让鞑子放松警惕。

家国有难,匹夫当勇。纵商贾,亦不能袖手。

这些话,他不能对妻子说。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他就那么看着她的眼泪淌啊淌,淌到云朵里,变成黑水镇的雨。

她问,云霄,什么时候回来?

他说,很快。

两个月后,商队成功解救了那几个主战将领,将他们藏在装满货物的仓车中带回。

半路上,遇到北凉鞑子的截杀。

鞑子逐个杀死了他的同伴。

本来,他以为,他也难逃此劫。

可是恰好,北凉官府正四处觅一些匠人,修筑城池。他为了活命,主动说,他会做工匠活儿,手艺不错。中原的工匠手艺,确乎是比异族精湛。为首的鞑子寻摸着他有些用处,留了他的性命,将他作为俘虏,送去修城池,做苦力。他从此更名改姓,取了个北凉名字,叫呼衍霄。

他无时无刻不想归家。可是俘虏被看管得很严,根本没有人身自由。

他在北凉,一待就是十几年。

那十几年里,他没有笑过一次。

他数着年岁,数着风霜,眼前常常浮现云雁那张流泪的脸。他知道,妻子等他,一定等得很苦。说不定,故乡的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飘零辗转,他又被北凉送去西狼大漠,助忽穆烈修葺王城。

在大漠的一年里,他遇见了他生命中的意外:多兰。

平日里,他从来不跟任何人多言语。

总是默默地干活。

夜里,他一手摩挲着银针,一手捧着酒壶,靠在沙丘上,看星星。大漠的星星,明亮极了。

在西狼,他受到的看管,比在北凉时,略松了些。

他酝酿着逃跑。

凭他一双脚,想要离开大漠,路途遥遥,简直是痴心妄想。

他必须偷一匹马。

他苦苦思索着这件事。

他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个明艳的女子,眼神灼灼地看着他。

她是初入军中的营妓。

她笑着,跟他搭话,向他讨酒喝。

他不理睬,径自走了。

她托着头,看着他鹤一样的背影,越发觉得新奇。

军中的兵丁们,都争着讨好她,献殷勤。她还没有见过不好色的男人。他是唯一一个。她从小到大,目之所及的人,都带着一股蛮气,只有这个人,寡言,儒雅,斯文,就算做着粗活儿,手指也是干干净净的。

他脸上总是有一种她看不透的雾霭,让她想要探寻。

她于是频频出现在他面前。帮他避过扎鲁忽赤的责罚;替他多讨几文工钱;在兵丁们找他的茬时,从中斡旋。

后来,他渐渐地肯与她说说话。

某次醉酒后,她知道了他的秘密。

眼前这个男人的痴情,回家的执着,越发让她钦慕。

他给她念了一句汉人的诗:同心一人去,坐觉长安空。

他说,这首诗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不在了,整座城都是空的,不,整个人世都是空的。

正当好年纪的草原女子多兰,第一次发现,男女之间,有比肉欲重要得多的东西。

那东西,叫爱情。

爱情,是如此令人着迷。

她说,我帮你偷马,我帮你回家。

他感激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姑娘,我该如何报答你。

她附在他耳边说,你陪我在达里诺尔湖边,看一晚上的月亮。

那天晚上,他穿上了他当初被掳时的那件白衣——中原的白衣。多兰备好了酒,在达里诺尔湖边,等着他。

他喝了酒,有过大约一炷香的断片,之后,便枕着星星睡去了。

天还没亮,她推醒他,马已偷到,看管的人还没醒,赶紧跑。

他说,你怎么办?

她笑,我没事,我办法多得很。

嗯。

她总是在笑。

送别时,也在笑。

他将贴身带着的绿松石拿出来,送给她,感谢她的恩德。

她欢欢喜喜地收下了。

他跨上马,她挥挥手,跟他说,阿霄,你回到中原以后,会不会想起我啊?偶尔就好。

他点头。

她又说,昨晚,我在你的酒里下了迷情药,你与我,有过肌肤之亲啦。这不是在军营中,所以,我没有喝避子汤。一般,营妓是不会怀孕的,但是,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有这个幸运。如果有的话,那就让我有个理由,永远想念你。

他拉住缰绳,怔住。

她见状,大笑,我是逗你的,你快走吧。

他走了好远,回过头,她还是在笑。

阿霄,你本来就不是我的,可我真的很想尝尝爱情是什么味道,我给自己留了个念想,还是很贪心的吧。

不然,那么长的一生,怎么过呢。

至少,拥有过你,我便觉得,我也是干干净净的了。

长生天,我也是干干净净的了。

西狼昆仑大汗萆青十四年。

就是他离开草原的那一年。

白云霄想起临别时,多兰那半真半假的玩笑。

他将白若梨的面孔,与眼前皇后娘娘的面孔,对照。

再想着自呓语之后,皇后娘娘对他超乎寻常的好。

他心里涌上一股激流。

离开黑水镇时,云雁流泪的脸。

离开草原时,多兰明媚的笑脸。

兵荒马乱,乱世之中,造化弄人,他谁也对不起。他用了最大的努力,还是没能跟云雁重逢。而多兰,独自在草原守望。

他人到暮年,满身伤痕,能与两个女儿相见。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祈福寺的小佛堂内。

他们为白若梨祈福罢。

他低声向乌兰道:“你的身份,在皇宫中,很危险。”

乌兰看着他。

他眼神里的浊气散去了,清亮了不少。看上去,跟惊马之前,完全不同了。

“你想起来了?”乌兰张了张嘴,半晌,说了句话。

白云霄道:“无论如何,孩子,我会尽我所能,保护你的。”

乌兰笑了笑,又觉得鼻子一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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