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


“苏州武丘寺,山嵚崟,石林玲珑,楼雉叠起,绿云窈窕,入者忘归。大历初,寺僧夜见二白衣上楼,竟不下,寻之无所见……”这是中唐陈邵所著《通幽记》里记载的一段文字,写两个冥鬼上了楼,却再也没看到他们下来。

只说唐宪宗元和十二年,长安永平里西南有宅,悬一榜,上写:“有人敢居此宅,即赠地契,并以初价相售。”

该宅于唐代宗大历年间,由一个叫安太清的人以二百千钱买得,后卖与王姁。王姁又转给别人。历经了十七个主人,住者多死。后转手于罗汉寺,寺院将其租赁,但无人敢租。

这一天,终于有人想以四十千钱的价格购买此宅,他叫寇鄘,出入于公卿之家,算个门客吧。寺院住持大喜。

成交后,寇鄘入住,仔细地打量着这宅子:

有堂屋三间,东西厢房五间,占地约三亩,庭院前后有树数百株。始入大门,有一面影壁,高八尺,基座厚一尺,以炭灰泥造就。

却说这天晚上,差不多一宿无事。到了四更,外面下起了雨,寇鄘突然感到惶恐不安。果然,很快他听到哭声,如出九泉之下;再细听,又如在半空中,忽东忽西。寇鄘辗转难眠。直到黎明时分,哭声才绝。

寇鄘曾收崇贤里法明寺僧人普照为徒。天亮后,寇鄘便叫普照做道场。而当晚三更时分,寇鄘又听到了哭声。

到了第七天,寇鄘设斋席,准备款待做道场的僧人。普照却突然起身,似有所闻,在庭院中厉声呵斥:“这个凶物,竟然害死这么多人!”

绕庭一周后,他又道:“我已看见它。”遂向寇鄘求得污水,于门前影壁上洒了一杯,又以柳枝扑打,于是令人悚然的事出现了:

影壁崩裂,现出一女,身着青罗裙、红裤、绯衫、锦鞋,但都是纸做的。风吹来,尽化灰烬,飞舞于庭院,随之露出一架骷骨……

据说,此宅最初由郭子仪的夫人购置。当时郭的堂妹出家于永平里宣化寺。郭夫人经常去看堂妹,每次携带随从甚盛,于是就买了此宅安置丫鬟。据说,影壁里的女鬼是当时失踪的一个丫鬟。也有人说,有个丫鬟因泄露了某些秘密,被活活封埋于影壁里。

元和十二年,上都永平里西南一隅,有一小宅,悬榜云:“但有人敢居,即传元契奉赠,及奉其初价。”大历年,安太清始用二百千买得,后卖与王姁,传受凡十七主,皆丧长。布施与罗汉寺,寺家赁之,悉无人敢入。有日者寇鄘,出入于公卿门,诣寺求买,因送四十千与寺家,寺家极喜,乃传契付之。有堂屋三间,甚庳,东西厢共五间,地约三亩,榆楮数百株。门有崇屏,高八尺,基厚一尺,皆炭灰泥焉。鄘又与崇贤里法明寺僧普照为门徒。其夜,扫堂独止,一宿无事。月明,至四更,微雨,鄘忽身体拘急,毛发如碟,心恐不安。闻一人哭声,如出九泉。乃卑听之,又若在中天。其乍东乍西,无所定。欲至曙,声遂绝。鄘乃告照曰:“宅既如此,应可居焉。”命照公与作道场。至三更,又闻哭声。满七日,鄘乃作斋设僧,方欲众僧行食次,照忽起,于庭如有所见,遽厉声逐之,喝云:“这贼杀如许人。”绕庭一转,复坐曰:“见矣见矣。”遂命鄘求七家粉水解秽。俄至门崇屏,洒水一杯,以柳枝扑焉。屏之下四尺开,土忽颓圯,中有一女人,衣青罗裙红袴锦履绯衫子。其衣皆是纸灰,风拂,尽飞于庭,即枯骨籍焉。乃命织一竹笼子,又命鄘作三两事女衣盛之。送葬渭水之沙州,仍命勿回头,亦与设洒馔。自后小大更无恐惧。初郭汾阳有堂妹,出家永平里宣化寺,汾阳王夫人之顶谒其姑,从人颇多。后买此宅,往来安置。或闻有青衣不谨,遂失青衣。夫人令高筑崇屏,此宅因有是焉。亦云,青衣不谨,洩漏游处,由是生葬此地焉。(《乾子》)

上面的故事,是晚唐诗人温庭筠在写诗之余所构筑的。

作为晚唐重要诗人和开宋词之路的先驱,温庭筠的才华是非常高的。但他德行浅薄,又总喜欢替别人考试,所以尽管与李商隐、段成式并称,却名声不佳。

有一次他还被皇帝抓了现行。喜欢微服私访的唐宣宗一次外出,于长安某客栈遇见温庭筠,但后者不认识皇帝。

温庭筠傲慢地问:“你是长史、司马之类的官吗?”

皇帝说:“不是。”

温庭筠问:“难道是参军、主簿、县尉之类的官?”

皇帝说:“不是。”

唐宣宗看了温庭筠一眼,骑着毛驴回到皇宫,随后下旨将温庭筠贬为坊城县尉。

皇帝的理由是“温庭筠,我知道你有才华,但万事以德为先,诗文其次。你才华横溢,但假若德行没可取处,诗文再好又有什么用?你有不羁之才,却很少能用在该用的地方!”

于是我们的温诗人只好踏上贬谪的远路。

当然,这一遭遇也给了他更多的写作空间——不是诗歌,而是志怪。

大家可能并不知道,大诗人温庭筠同时也是唐代非常著名的一位志怪作家。其代表作《乾子》在当时颇具名声。只不过后来,他的志怪才华被诗词遮蔽了。

我们继续看温庭筠笔下的凶宅。

唐德宗贞元年间,洛阳道政里十字街东有一凶宅。时有进士房次卿寓居此宅西院。一个多月过去了,并无凶险之事发生。

于是他对众人说:“都说此为凶宅,但为什么我住就没事?想必是谣传吧!”

其友李直方闻而答曰:“那是因为您比这凶宅还凶!”

后来,此宅被东平节度李师古购得,设为进奏院。太史丞徐泽及李师古的部下居住于此,平日很是喧闹。

这一天清晨,刚考中进士的李章武(此人虽不见于正史,但却是当时非常有名气的古玩收藏家,并不时出现在唐代志怪小说中)拜访徐泽。不料徐出去了,李遂于庭院中休息。

这一天,李师古的部下都回驻地了,院子空了起来。

李章武在院中放马,忽然想起,这本是座凶宅。这时候,他下意识地抬起头,果然望见,在敞着门的厅堂中坐着一位身着暗红色衣服的老人!老人的眼睛是红色的,似乎还在流泪!

那是眼泪还是鲜血?李章武一身冷汗。

正当这时,不远处的西轩下,又出现一个身着暗黄色裙子的老妇人,肩上担着两个笼子,里面盛的都是死人以及死马、死驴的骨头。而其发髻上,插的不是簪子,而是人的肋骨!

此日东平军士悉归,忽见堂上有伛背衣黮绯老人,目且赤而有泪,临街曝阳。西轩有一衣暗黄裙白褡裆老母,荷担二笼,皆盛亡人碎骸及驴马等骨,又插六七枚人胁骨于其髻为钗……(《乾子》)

凶宅中,精怪出没还算好的,要是冥鬼现身,那就不太好玩了。但有时候,你真的不知道生活在凶宅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陕西南郑县县尉孙旻,出差途中投于山间馆驿。“忽有美妇人面,出于柱中,顾旻而笑”,孙旻大惊,对从柱子里钻出的美人头连连磕头并祈祷。美人头过了很长时间才在他眼前消失。当天孙县尉就逃离了那座驿站。

之后的几年里,他一直没对人说出这一诡异的遭遇。

后来,他转任桑泉县尉,客居长安,得了疾病。友人来探望时,孙旻无意中说到几年前的遭遇,说完之后,就死去了。

孙县尉的遭遇有些莫名其妙。在唐代志怪中,不时有东西从凶宅墙壁上或柱子里钻出,被称作“面”或“青面”。

陕西咸阳县县令李泮,有个顽皮的外甥,口无遮拦,一次曾高声地对客人说自己从来不怕鬼神。言语很是嚣张。客人赶忙伸手捂住他的嘴。

但这天晚上还是出事了。

此夜,外甥正在屋里愣神儿。恍惚中,他看到南墙上,慢慢浮现出一张一尺多长的暗红色的脸,塌鼻眍目,利口獠牙,样子着实令人害怕。

外甥开始时确实被吓了一跳,但想到自己说过不怕鬼神,于是挥拳冲过去。不过,随着他的拳头落下,那张红脸却突然消失不见了。

外甥奇怪,一回头,发现那张脸又出现在身旁的西墙上,这时变成更可怖的白色的脸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脸又出现在东墙上,这一次变成青色的了。所谓青面獠牙,这就是了。

外甥跳上前,又一次挥舞着拳头打去,但那青面也随之不见。

外甥想着想着,猛地回头朝北墙看去。那张脸果然出现在那里,这次变成了黑色的,而且比前三张脸大了一倍!

外甥被激怒,又出几拳,这一次黑色的鬼脸却没有消失。外甥抽刀去刺,正中黑脸。正在他兴奋时,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按记载,李泮的外甥这一刀虽刺中鬼脸,但鬼脸却猛地脱离墙壁朝他盖了过来。他感到一股无法形容的寒气,不由得大叫一声,用手去推,但丝毫不管用。黑色的鬼脸一下子贴到他的脸上,即原文所谓“黑面遂合于甥面,色如漆”。随后外甥便倒地而死。

由于揭不下来,直至出殡,外甥的脸上都一直贴着那张黑色的鬼脸。

类似的故事,在晚唐五代的尉迟偓所著《中朝故事》中亦有记载。提供线索的是温庭筠的女婿,同时也是段成式之子的段安节:“安节为人厚重,言未尝虚发。”

像段安节这样一位老实人,曾说过这样的话:

长安多凶宅,无人敢居。街东有宅,堂中有一青面如靛色,双目若火,其面满五间堂屋中,人呼为“大青面”。街西有宅,龟头厅中亦有青面,可以一间屋中,人呼为“小青面”。安节少年,因冷节与侪类数人筑气球,落于此宅中,斟酌不远,于壁隙见在细草内。安节与众穿壁入去取球,数步间试窥厅中,果见其面满屋下,泛眼视诸人,乃一时奔出,莫敢取其球也。(《中朝故事》)

说的是,长安多凶宅,某坊街东有一宅,里面时常有“青面”出没。按段安节描述,其物甚大,有五间堂屋那么大,人们称它为“大青面”;街西有宅,厅中也有“青面”,有一间屋那么大,人们称它为“小青面”。

段安节少年时,与伙伴玩气球。不小心把球碰进了该宅。他们前去取球,走上台阶,站在门外,偷偷往厅里窥视,竟真的见到了一张狰狞的脸。那张脸,也泛着眼睛往外看……

另一则更为诡谲的凶宅青面故事来自唐人牛肃的《纪闻》。

唐朝户部尚书韦虚心有三个儿子,均未成年就死了。死时情景是一样的“子每将亡,则有大面出手床下,瞋目开口,貌如神鬼。”孩子看到这只手后,当然疯狂地逃跑,而那伸手的“大面”则化为鸟,用翅膀遮住他们的去路,最后逼迫其自投井中……

鬼怪是无处不在的,某些时候,它未必会现身在厅堂、偏室,而是出现在地窖。《纪闻》所记的另一个故事,主人公叫李虞。

历史上确实有一个叫李虞的唐代人。他的诗《题李宾客旧居》存于《全唐诗》“逢时不得致升平,岂是明君忘姓名。眼暗发枯缘世事,今来无泪哭先生。”这是首悼亡诗,写得很一般。故事的主公人李虞与此诗的作者是不是一个人,尚不清楚。只知道故事中的他是山东全节人,今属济南境内。

李虞好游玩,喜打猎。有一段时间,家里对他管教甚严,令他过得很郁闷。后来,上面下来调令,任命其父为某地县令。李虞知道后,表示愿意跟父亲一同赴任。说是为了能让自己增广见闻,其实为的是多一些游玩的机会。

但李虞的计划落空了。到任后,父亲对他的看管一点也没放松,其生活依旧受到诸多限制。

这让李虞更加郁闷了。不过没过多长时间,他得知府邸中有一条秘密地道通往外面。从那以后每到深夜,他就从地道钻出,到外面尽情享受“夜生活”。

一晚,夜渐深,李虞和往常一样,装出一副乖顺的样子,让父亲以为自己已早早睡下,其实是又钻进了那条秘密地道。

李虞钻进幽暗的地道,摸索着走了一段,感到有什么东西堵在前面。李虞顿生恐惧,因为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不可能再有别人待在地道里。前面那人,背对李虞。李虞壮着胆子大声喝一声,对方却丝毫不为所动。李虞冒险伸手去推,也不起作用。

直到这时,李虞才想起自己腰下佩着宝剑,于是就拔剑刺去。

奇事发生了。按原记载是“剑没至镡”,也就是说,剑一直扎进那人的身体,直至剑柄。

按常理推测的话,那人已被剑穿透而死。但那人还是一动不动。这时,李虞才感到前面那身影并不是人。

不是人,又能是什么呢?想到这里,李虞惨叫一声,连滚带爬逃出地道,从此再也不敢晚上出门。

全节李虞,好大马,少而不逞。父尝为县令,虞随之官,为诸漫游。每夜,逃出自窦,从人饮酒。后至窖中,有人背其身,以尻窒穴,虞排之不动,以剑刺之,剑没至镡,犹如故,犹如故。乃知非人也,惧而归。自是不敢夜出焉。(《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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