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罗家斯喜
《太平广记》中曾记录了这样一篇故事:
大唐开元七年,有一卢姓的落魄书生,衣短褐,乘青驹,赶路途中偶遇神仙,获赠一瓷枕。卢生在客店中倚枕而卧,梦中重活一世,娶美姬,登皇榜,平步青云,称王拜相,儿孙满堂,富贵而终。
再次醒来,卢生惊觉自己衣衫褴褛,仍卧于客店之塌,客店主人锅里的黄粱饭都还没有煮熟。
卢生低头惶恐,一世种种历历在目。他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这个落魄羁旅的卢生,还是那个建功立业的燕国公呢?
黄粱一梦,犹如庄周梦蝶。到底是庄周成为蝴蝶,还是蝴蝶化做了庄周?
罗斯喜穿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体会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感受。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听说过穿越这种文学概念。作为一个天禧四年出生的宋人,他听说过所谓的黄粱之梦……却怎么也分辨不清,自己哪一段人生才是现实。
于矮塌上醒来之前,罗斯喜仍记得自己曾生活在公元二十一世纪,梦中那一世,与今足足相差千年。
他记得自己是一名在大城市奋斗的青年,求学十余年,还懂得西域官话与扶桑官话,所学专业叫做广告学。
自大学二年级始,他于华夏顶级4a广告公司实习,毕业后转任至规模更大的广/告/机/构,二十六岁后,又转去一家创意热点,右迁至策划总监,月薪三万六千钱。据说那已经是非常高的薪水,总被同窗艳羡。
可这月钱拿得却并不容易。他夙兴夜寐,几乎是全年无休,更有甚者,每天都要工作到凌晨一二点,按北宋的计时习惯而言便是丑时。
如此经年,劳心费力,罗斯喜身体亏空尤为严重,终于在某次下工后目前一黑,直愣愣躺倒在地。同事大惊,唤来救护车,欲送罗斯喜前去医馆就诊。
可就在颠簸途中,罗斯喜恍恍有感,灵魂从身体中飘浮而出,眼见身侧心电图趋于平缓,最终化为一条直线,仪器中有警鸣大作。
这声音震得他头痛欲裂,灵魂急急往天空飞坠,后天旋地转不知几时,终骤落如跌入深海,身体沉重如灌铅,直直往水底沉去……
再次苏醒时,他卧于矮塌,眼前是名憔悴美妇人,脚边趴着一只垂髫小童。见他醒来,二人齐齐恸哭。
罗斯喜茫然伸手,接住美妇人冰凉颤抖的手指,喃喃唤出一声:“娘……”
那段时间,保康门桥附近的街坊,可是有些闲谈的故事。
说是那罗家二郎,酒后失足坠入蔡河,被人救起后便得了疯病,整日魂不守舍在附近游荡,遇人便问:“你可能看得见我?”,仿佛被什么野鬼孤魂上了身。他家里人怕他吓着邻居,便把他五花大绑关在屋里,谁知他不停嚎啕哭喊,喊到口中咳血都不止。罗郎的母亲见他这样,哭得要昏死过去,说什么也不让人再绑他,扑上去撕扯他身上死死捆着的麻绳,手指甲都崩断了。
所谓母子连心。看见母亲十指崩裂,血流潺潺,罗家二郎突然不疯了,呆坐片刻后潸然泪下,沙哑着嗓子问:“娘,痛不痛……?”母子二人抱头痛哭。罗郎自此神智归来,犹如常人。从那之后已有两年光景,再没人见他发病胡闹。
时人以“罗郎哭母”四个字来传颂这件事。
说起这位罗家二郎,事实上,他失足落水前便颇为阴郁,不喜与人交往,听说偶有不顺心便要生气寻死,他犯疯病这件事,没有什么人觉得突兀。但自从被母亲唤回神智,他却性情大变,神采奕奕,心平气顺,常以笑脸迎人。
人们这才发觉,一直垮着张丧气脸的罗二郎,竟有张颇为周正俊俏的脸庞。见过他的人,无一不感叹此事的神奇。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数,机缘巧合下,正和了罗家二郎的名字:
斯子多喜多福——罗斯喜。
罗斯喜的确曾疯过一阵子。任谁突然被两世为人的记忆吞噬,大脑都会被搅成一团浆糊。他这具身处大宋年代的原身似乎本身就有些疯病,如此一来便不受控制,如行尸走肉。
直到他亲眼见到母亲跪坐在他身前,为了救他而十指流血,那股从灵魂深处传来的哀恸、悲伤与自责终于让他神智归位。二十一世纪的罗斯喜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从小没有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亲情冷暖早就经受够了,但看到李春秋哭得通红的双眼、血肉模糊不停颤抖的双手,他脑海中又有无数破碎的片段闪过:那眉目柔和的夫人曾把尚在襁褓中的自己抱在怀里,小声哄睡;儿时午后,她提着浸泡过泉水的帕子替他擦脸;少年时,她抱着他,在他每次发疯后哭泣哀求……
这些回忆也都是真的。
一个是罗斯喜、另一个也是罗斯喜,他们本就该是一个人,何必要相互撕扯,让母亲担心至此?自此之后,一副躯体中的两段记忆终于合二为一,那股在他脑海中横冲直撞的疯劲儿,像被阳光洗刷过一样,阴霾逐渐散去,罗家二郎的性情逐渐偏向那个磊磊落落的现代人。
他不再管什么黄粱南柯梦,入目即为现实,他要活在当下!
只是,两世为人,这名字听起来实在别扭……
二十一世纪时,他父母给他起名实在不上心,脑筋一热,借来历史上非常著名的美国总统的姓氏,改了个字,叫他罗斯喜。这名字不够土气的,他从小没少被人嘲笑。
结果宋代这一世,这破名字竟然也有些说头。
那是在二十年前,他们还在老家蔡州。
罗夫人产子后,家里来了个骨瘦如柴的老方士化缘,罗斯喜的父亲看他狼狈可怜,便送给他满满一大碗粟米粥,还附带二两鹅肉,一两酱腌菜。老方士感念罗家的仁厚,听到屋里传来罗家幼子的哭声,捻须掐指,留下“斯子多喜多福”六个字便消失了。后来罗家小儿三岁时独坐房中,家中走水而毫发无伤,罗家爹爹想起那个方士的话,顺势给他取了个大名叫罗斯喜。
后来罗斯喜坠河发疯,疯了又好,可不是又合上了“斯子多喜多福”这条判词!罗斯喜这名字起得不能再贴切!
可事到如今,罗斯喜本人可不愿意。他反复叮嘱大家,要对他以表字相称,喊他为“罗月止”,亲人或称其小字“阿止”,总之不要再叫罗斯喜了!
笔者感其执念。从这一行字之后,只要不是记录旁人言谈刻意而为之,便统一以“罗月止”三字称呼他。
罗氏一家是在天圣九年,即罗月止十一岁时从蔡州移居开封城的。罗家爹爹罗邦贤散尽积蓄,以三千贯巨资,在保康门桥东购入了一套小宅。这地段往北比邻孔雀门,往南临蔡河,再往南近太学与国子监,是为寸土寸金的学区房!三千贯还是捡了漏又兼户型小,按购房的正价,估计要四千贯往上。
罗邦贤不是什么巨贾,他是想效仿孟母三迁,让罗月止沾沾书卷气,期盼他在皇城根下考出个功名来。但后来愿望没有达成,是什么原因我们暂且按下不表。
罗家自此在这里落下脚,罗邦贤以画养家,从道观、寺庙接稿,逐渐攒了些银钱,租赁作坊门铺,在太学附近开了间小小的书坊,雇佣两三长工,以雕印制板、贩书卖册为营生,罗家日子便一天好似一天。
到罗月止穿越两年后,二十岁及冠,罗家书坊已是小有名气,罗月止多多少少也成了附近两条街中排得上号的中产富二代。
北宋时期并不严格抑商,反而多有助贾之举,商业发展迅速,连带很多做小生意的市民发家致富,已是常事。
罗月止在现代时白手起家,一个人在大城市蜗居打拼,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以至于最后殚精竭虑而死,拼上性命每月挣到三万六千余钱,还要多加扣税。而现在,罗邦贤不愿让儿子沾铜臭味,罗月止闲居家中,只要乖乖坐着看书,就能从爹爹那里领来不少零花,平均下来每月要有十两银子。
以罗月止记忆中的市价对照,大宋近年间一枚铜钱的购买力可堪现代一元人民币,而十两银子相当于十贯,即一万枚铜钱。
要知道当世普通市民平均每月生活费三千块已经足够用了,每个月给无所事事的大儿子发一万块零花钱,这还不够土豪吗!
罗月止乐得自在,乖乖听罗邦贤的话,美滋滋做了两年的闲散富二代。他无聊时帮书坊校对一下雕版,或与太学才俊吟诗唱和,聚会清谈,日子过得舒适至极。他虽不是太学学生,但宋代大兴科举,寒门亦有机遇,太学中可是有一批家事普通的年轻才子,罗月止散财以交友,请他们去装潢风雅的酒店宴饮,谦敬地听他们高谈阔论。
凡学子多至纯,交游几回,便有人真心将罗月止引为知己。
当然,仇富酸富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也有那些看不惯罗月止商贾之子身份的,总在背后说罗月止的坏话,笑话他不学无术,胆小如鼠,甚至私底下管他叫“白字状元”。
“白字状元”又是怎么个典故?
这就要从罗月止小时候说起。穿越之前,罗月止的原身曾是蔡州地区有名的神童,三岁写诗,四岁读经,七岁四书五经倒背如流。罗父罗邦贤本是个久考不中的秀才,看自己的儿子天赋如此,大喜过望,又念叨了数遍“斯子多喜多福”的判词。自罗月止三岁起,罗邦贤便每日监督他读书,几有悬梁刺股之势。直到罗月止十一岁,从蔡州举荐参加童子试,一路北上,神挡杀神,径直从蔡州考到了皇都开封。
童子试是宋代专门选拔年幼神童的“特殊科举”,考中的童子可赐同进士出身,获得任职机会,甚至直接入朝为官。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罗邦贤才举家移居开封保康门桥,重金购买学区房,希望年幼的儿子能一举入仕,平步青云。
“可谁也没想到,那罗斯喜竟是个银样蜡枪头,死记硬背虽有几分本事,面圣便露了本相。”一名脸色黑青的年轻学子正与同伴坐在银桥茶铺里,头抵头说着小话。
同伴好奇催促:“怎么说?”
青黑学子咧嘴一笑:“却说那罗斯喜来到殿上,面前坐的是官家与章献太后,他登时被吓破了胆子,不敢直面圣威,官家叫他当面赋诗一首,他浑身乱颤,支支吾吾说不出一个字来。官家体恤他,给他纸笔叫他写,他抖如筛糠,还是一个字都写不上来。就这么得了个''白字状元''的诨号。这假神童殿前失仪,最后只能狼狈离开。听人说,就算出了宫,他也久久回不过神,像是受到刺激,从此一蹶不振。如果谁叫他考试,他便要发疯,拿刀去割自己的腕子。”
同伴听得摇头,嘴里啧啧称奇。
“我说他不学无术,胆小如鼠,可是恰当?”
同伴又点头:“确是恰当!”
他们背后说人坏话已是不美,却不曾想那“白字状元”罗月止正与两三名学子也来到银桥茶铺里饮茶,将他二人的闲话听了个完全。其中一名学子正要上前同他们理论,却被罗月止按住了。罗月止虚扶着他胳膊,朝他眨眨眼,小声道:“仲辅莫急,且听他们还有什么话说。”
王仲辅性急,却格外买罗月止的面子,便不动了,还小声安慰他:“月止,耳食之言,有什么好听的,交给愚兄,但叫他们闭嘴了事。”
那两位学子对此浑然不觉,愈发口无遮拦,借着他神智有损的话头,又提起两年前罗月止发疯的事情来,话赶话,竟然就要聊到罗月止的母亲头上去。
罗月止身边的两三学子皆是大怒,搬弄是非也就算了,哪里有光天化日下说别人母亲闲话的!是为君子所不齿!他们皆比罗月止虚长一两岁,视罗月止如弟弟,怕他受委屈,便按不住了,要冲上前理论。谁知他们心中温和儒弱的罗月止,却骤然发难,从隔壁茶桌上抄起一枚茶盅,胳膊抡圆了,直直朝那青黑的学子后脑勺上掷去!
谁也没想到最斯文的人竟然上来便动手,众人皆吓了一跳。那青黑学子被砸了个两眼昏花,捂着脑壳转过头来,发觉罗月止就站在自己身后,不由恼羞成怒,跳起身与他骂起来。茶铺里的其他顾客都忍不住侧目看他们争执,捧盘的小二给客人上了点心,摘了肩上的手巾靠在门柱上偷偷围观,连银桥边路过的行人也有凑过来看热闹的。
青黑学子自持身份,有人看着自己,说话便文邹邹的,高声骂道:“三尺豆丁,金堂殿试,战战兢兢,封一个白字状元下堂去!”他心思歹毒,将罗月止幼时的黑料大声嚷嚷,叫在场所有人都听了个分明。他认为罗月止早不复神童之名,并无真才实学,殿前失仪后不敢作诗,也不敢与人比试,故用这么个上联来寒碜他,想看他只会动粗,不通文墨的尴尬。他冷笑:“出手伤人算什么本事!白字状元,此联你可对得上来?”
王仲辅上前一步:“我替月止来。”
罗月止又扯他袖子,将他拽回来,朗声回应:“有何不可?”
他掸掸袖子,以食中二指对着面前人:“半丈瓦缶!”刚说这四个字,围观的就有人忍不住扑哧笑了。瓦缶,即为小口大腹的瓦坛子,那青黑汉子看着矮胖黑,不正像是只五尺高的土黑坛子吗?这比喻,实在是诙谐形象。
罗月止面不改色,看看四周:“银桥集会。”诸人点头,银桥对金堂,集会对殿试,一步之内因地取材,对账工整又妥帖,这罗生可称聪明。
罗月止又上前一步,几乎是要指着那瓦缶的鼻子:“躲躲闪闪,借两片黑臭嘴唇嚼舌来!”
“嚯!”众人此方明白,原是那青黑瓦缶背后说人坏话,叫人家抓到了,才遭茶盅攻击。这清秀的年轻人看着儒弱,脾性确实洒脱直率,骂人骂得极贴切酣畅,颇有侠风。
而那讨人厌的青黑书生,要么身子寒气重,要么就是面如其人,最爱在人后摇唇鼓舌,擅生是非,不只面黑,嘴巴乌青发紫亦异于常人。他完全没想到罗月止竟然能对上来,攻击性还这样强,遭罗月止数落了个正着,兼被众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汗颜无地,面红耳赤,赶忙用袖子捂着嘴逃跑了。
“小才子好样的!”茶铺坐客之中,有人朗声道,“何不坐过来,我请你吃茶!”
罗月止一看那人,眼睛直发亮,当时便移不开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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