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郑氏明珠
七月的天气反复无常,适才还高悬苍穹的骄阳已被漫天席卷而来的乌云所遮蔽,风止雨落,水珠滴答,炎炎夏日,老天终于为长安送来一丝凉爽。
经昨夜之事,李承乾对唐妩之爱更加浓郁,虽然他是太子,虽然这是女卑男尊的时代,然一想到唐妩心甘情愿的将最珍贵的东西交付与他,心中仍摩挲万千,好似风吹柳白,说不出温柔荡漾,李承乾静静抱住唐妩的纤腰,轻柔道:“无论命运怎么安排,我都会为你覆雨翻云的更改。
唐妩的眼圈莫名其妙的红了,像是有一种情感,莫名其妙穿越了好多年时空的界限,击进她的心脏。
眼前伊人盈立,眸光清澈明亮,只是此番景象,已经抵得过千百般梦里奔跑追寻的灯火阑珊。
和唐妩相拥,李承乾想要为方才故意捉弄之事道歉,却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什么需要道歉的理由,难不成要为自己的那句“回味无穷”说声“对不起”,这个世界上没这么多对不起,更何况是在这种事情上面。
“我会告皇后的!”唐妩红着脸道。
“啊!”李承乾吃了一惊。
唐妩却“噗嗤”先一刻笑了起来,那对深黑的眼瞳幽怨的盯了他一眼,霞光在她的脸上铺了一层金粉,“我还以为你不会说话了。”
李承乾轻轻一笑,“这样看着你,精力就集中在眼睛上了,哪还能三心二意的管理说话的器官呢?”
心里面却想着这小妮子才十九岁呀,放在前世还只是个学生,就有这么勾魂夺魄的能耐,可以知道她成熟过后那种倾城的姿态,只不过那个时候的唐妩,恐怕也早已蜕变,再也不是现在这般青涩的模样了吧。如此佳人竟在历史上默默无闻,委实不该也!
唐妩目光微微躲闪开去,“冲动是魔鬼噢……”
竟是照搬李承乾从前世带来的原话。
唐妩是清冷的,但又是温柔的,后者只是针对李承乾一人而已,多年相处,她很喜欢聆听李承乾口中别饶风趣的词语,她是愈想愈觉得很多从李承乾口里说出来的东西,事物,或者他的思想,他的表现,都那么的瑰丽而不可思议,就像是现在,这句“冲动是魔鬼”,恐怕也将成为她一辈子都挥去不了的记忆。
有人说,平淡的日子能让人变得疯狂,即便是稍稍改变一下房间的格局,都能欣喜半日。往日的唐妩温柔寡言,颇有些拘于礼数,拘于女德。然自从昨夜之后,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温柔不失明媚,青涩又不失端庄,不经意的举手投足堪能倾国倾城,令李承乾着迷到骨子里,他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感谢那玄武门的一记毒箭,若是没有那毒箭,自己怎会见着如此清澈明亮的眸子?
见着李承乾又一言不发,唐妩秀目轻凝,“大郎?”
“嗯?”李承乾回过神来,他有些搞不明白为何唐人称呼他人后面都带一个郎字,如同自家老爷子在众兄弟里排行老二,故而长孙私底下唤他为“二郎”,可是自己却是李泰、李恪等人的长兄,排行老大,弄个“大郎”颇为难听,总是让李承乾联想到那个卖烧饼的家伙。
“要不我也改名?”
“嗯?”
面对唐妩的惊愕,李承乾知晓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脸上平静到仿佛什么都没发生的说道,“日后莫要再叫我大郎,感觉就像个卖烧饼的!”
唐妩秀眉轻蹙,询道:“不好听?”
“这还用说,大郎,大郎,听上去就像卖烧饼的武大郎,头顶都绿成一堆,能好听麽?”
“武大郎?”一声入耳,唐妩凝眉不解,熟读史书古典的她,并不知晓李承乾所言出自哪册史书典故。
是了,水浒传为明初施耐庵所著,全书描写的乃是北宋之事,与目前的大唐八竿子打不着,唐妩怎会知晓武大郎这号人物,小妮子明媚的眼睛还闪亮的盯着自己,李承乾只得插科打诨道:“那武大郎乃是民间杜撰的一号人物,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上身长下身则短,世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李承乾并未将潘金莲红杏出墙,与西门庆合谋毒死武大郎说出来,毕竟情商不算低,生怕唐妩多想。
唐妩似有所悟道:“那陛下及皇后娘娘不一直也这般称呼麽?”
“且不管阿爹阿娘如何唤我,但你必须要改!”李承乾轻轻底下脑袋,在唐妩的侧面耳垂亲了一下。幽香扑鼻,李承乾心脾舒畅,唐妩“呵”了一声从李承乾怀里移开,受惊的看向李承乾,嗔笑道,“好痒。”
“痒麽?我怎么不觉得,要不你亲我一下,我也尝尝到底怎么个痒法”李承乾恬不知耻道。
娇羞的唐妩秀目狠狠撇了一眼李承乾,轻启柔唇,勾人心魄道:“那日后我该如何唤你?”
寻常的日子需要制造一些浪漫,李承乾由衷赞同此言,只不过此时的他情商上下跳动的颇为厉害,委实理解错了此句含义,上前一步,弯眉浅笑道:“你可以叫我小李子呀!”
“扑哧”唐妩莞尔一笑,“怎听上去像个宦官。”
李承乾一脸黑线,咋把这事儿给忘了,“小李子”细细听来,确实像个太监的名号,“要不叫我夫君?”李承乾灵机一动,颇为自豪道。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李承乾还没有神器大成,充其量只能算个伪英雄,初为男人的他,情商智商集体下滑,脱口而言诚然没经过大脑细细斟酌,但自身却乐在其中,好不快哉。
“这怎么能行?”唐妩绯然的盯着稍稍憨傻的李承乾,“还未成婚,岂能如此称谓?”
“那高明呢?”
“不行,不行”这次还未等唐妩蛾眉皓齿,李承乾便自我否决了,高明乃是李渊在行冠之时替自己起的表字,寓意虽好,但李承乾谈不上有多大喜欢,高明二字总给人感觉有种轻佻张扬之感,李承乾内心是颇为拒绝。
见李承乾为了称谓郁结半晌,唐妩轻启红唇道:“承乾?”
闻言,李承乾眼睛一亮,倒不是说“承乾”听起来有多舒坦,只不过瘸子里挑将军,聊胜于无,这总比小李子之类的强多了。
“嗯,往后,你唤我承乾,我唤你唐小妩,小糖糖......”
清风袭来,碎雨纳凉,长安的气候如同千年来各代王朝于此更迭一般,变化莫测,你永远不知道太阳旁边是否突来乌云,亦或是你无法揣测,下一位坐拥长安之姓乃是何人。
这座古城历经千年风霜火焚,仍发光发闪,坚韧的生命力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蕴令人望而生畏。长安大街人头攒动,车水马龙,东市西市均川流不息,红头发,蓝眼睛的外夷商贾更是数不胜数,无一不彰显着长安之鼎盛繁华。
相较于熙熙攘攘的闹市,长安大街郑府殿内,此刻却显得出奇寂静,细细观之,场面不乏有些诡异。
“郑丽婉,还不谢恩接旨?”一声公鸭嗓儿划破沉闷的宁静,明眼人一听,便知晓如此尖锐的声音必然是由一个太监所发出来的。
郑府殿内黑压压的跪倒一片,为首的乃是一名风华绝丽的少女,少女身旁则乃是一名年约四十的中年男子。
太监手上的圣旨朴素杏黄,然却好似那烈日骄阳,让人不敢直视,郑氏满门上上下下皆是面面相觑,大气都不敢喘上。
“郑丽婉?”小太监的语调又高了几个分贝,显然是有些不耐烦了。
郑丽婉身旁的中年男子正是其父,前隋朝通事舍人,名唤郑仁基。
郑仁基见女儿双目幽幽,丝毫没有接旨的意思,背后汗珠儿涔涔滴落,白毛耸立,终忍不住道:“黄公公,小女不谙世事,听闻如此喜讯,亦是还未缓过神来,不如这圣旨便让老朽代接如何?”
言毕,郑仁基又从袖袍内拿出两锭金子颇为倘然的塞在小黄公公的腰带里。
“这......恐怕不好吧?”小黄公公见着黄澄澄的金元宝,那张残破的丝瓜脸都笑出新绿,然顷刻间又收起了贪婪之色,故显为难的看向郑仁基。
郑仁基虽说只在前隋做了个芝麻绿豆的小官,但并不妨碍他圆滑处世的老道,见小黄公公如此惺惺作态,郑仁基仍旧一脸谄媚道:“天气燥热,小黄公公不辞劳苦光临寒舍,这些小钱,诚乃老朽一番心意,小黄公公回宫路途也好捎些败火的茶叶。”
“哟,郑老爷有心了,那奴家可就却之不恭咯!”
“应当的,应当的!”郑仁基连连附笑。
“那好,郑仁基接旨!”小黄公公大手拍了拍腰带,随后又将圣旨平坦铺开。
郑仁基正襟稽首道:“草民郑仁基接旨!”
“大唐皇帝令,兹有郑氏明珠,容色绝姝,聪慧过人,慈惠本乎性成,柔嘉维则,礼度攸娴,,柔嘉启秀,亦有太子及冠,风华正茂,宜昭郑氏之女纳入东宫,贞静持躬、应赐于太子左右。朕以红媒,以册立尔为奉仪,其尚弘资孝养,克赞恭勤,茂本支奕叶之休,佐宗庙维馨之祀,钦哉。”
“草民郑仁基代女接旨,拜谢圣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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