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派克的自述
我叫派克,是个杀鱼仔。
屠宰码头上,有无数我这样的杀鱼仔。
每天一睁眼,就有无尽的鱼等着我们处理。
它们从各个海域被捕捞,最后汇聚在这血红的港口。
被人按在砧板上,发挥自己的全部价值。
我也是一样。
......
我本是海商之子,跟过船,习过武,念过书。
我曾畅想,等我长大了,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船长。
可十四岁那年,一切都变了。
那天,船又被海贼截获了。
‘真倒霉,又要交一大笔赎金了。’
海贼也不会竭泽而渔,只要识时务,海贼们不会做的太过分。
在利益的演奏下,破财免灾是这片海洋上的主旋律。
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次不一样。
那个自称道伯曼,来自海军本部的男人,从远处的军舰踏空而来,用刀指着我们所有人。
他说他见不惯海贼,更见不惯和海贼同流合污的商队。
谁他妈和海贼同流合污了?
哦,我们啊?
我们破财免灾就是同流合污是吧?
我们愿意把钱交出去是吧?
海商赚的钱与风险成正比,海啸、巨浪、海怪。多少优秀的水手葬身鱼腹,多少孤儿寡母以泪洗面。
面对自然,我们已经够狼狈了,但更可怕的,却是人。
我们把脑袋别在裤带上,刚从海神的刀尖上获了点利,就要把其中大部分交给你们。
国王税,天上金,海军军费。
我家船上的水手,大半都是因为交不起税,没了土地,才牙一咬心一横,冒险跑船。
可出来跑船了,还是要交税。
我伟大的道伯曼中将啊,您难道想让我们跟海贼拼命吗?
海贼能截我们,这难道不是您们海军的失职吗?
我们老百姓,每年交那么多钱,养了那么多海军,就是为了在被海贼敲竹杠的时候,雇您用刀指着我们。
说看不惯我们给海贼交了钱。
是吧?
啊?
当然,以上的话都是我后来想出来的,是在认识了罗辰大哥之后才敢有的想法。
毕竟以前的我太弱小了。
虽然我现在也很弱,但我有了一颗强大的心。
我不再认为中将的判决是绝对的,我不认可!
他说我们资敌我们就是资敌?他说我们该死我们就该死?凭什么?
然而,那时十四岁的我,什么也不懂。
只会躲在爸爸妈妈身后,牙齿忍不住打颤。
那是我最后一次被爸爸妈妈护了。
因为从那天开始,我只剩下自己这一个亲人。
劫掠,死刑。
通敌,死刑。
没有逮捕,没有审问,那个叫道伯曼的畜生当场判决,即刻行刑。
而我,被他抓到军舰上,充当了一段时间勤杂工。
这群人天天口喊正义,誓要杀死所有海贼。
他们内部团结友爱,对我却横眉冷对。
因为我是贿赂海贼的商人的儿子。
后来,道伯曼把我带到屠宰码头,让我在这当学徒。
并勒令老板少要他一部分购买鱼排的钱。
多好笑啊,我被海军拐卖了,被我们年年交税供养的海军,拐卖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杀鱼。不停的杀,不论冬夏。
海港的冬天真冷,手指无法弯曲,但千万不能割坏鱼肉,会挨打。
海港的夏天真热,闷热的海风让人不住流汗,可千万别把汗滴在鱼肉上,会挨打。
......
就这样,暑去冬来,冬来暑往,七年过去了。
我的人生竟有三分之一在杀鱼中度过。
七年时间,我从一个富家少爷,变成码头上出刀最快的杀鱼仔。
我本该握着笔杆和罗盘的手,也布满了鱼鳞。
我都弄不清这些鱼鳞是哪年沾在手上的。
二十一岁,我实在厌倦了这种日子,我也有力量换个活法了。
我找到了老板,这些年我给他赚了很多钱,总该分我一些吧。
“什么?结钱?你说你不想杀鱼了?我呸!你是怎么来的,自己不知道吗?你永远都要给我杀鱼!
算钱是吧,好啊,那你现在还欠我五万贝利,以后每天十分利。看你什么时候还完!
派克,你给我听好了,你就是个臭杀鱼的!”
“当我还是随便欺负的小孩吗?当我还是被海军押来的奴隶吗?去死吧你!”
手起刀落,肥头大耳的老板被我一刀毙命。
小时候,爸爸教过我用剑,但这一刀,是杀鱼时积累的底子。
屠宰码头不能待了。
走,去大海上。
大海那么大,海风那么爽,我自由了。
从今天开始,我派克,自由啦!
我很痛快,但是眼角怎么湿了?
应该是开心的泪水吧,但开心的泪水不应该是甜的吗?
我真的自由吗?
我不自由。
大海如此宽广,我却如此孤独,或许我应该找个家。
群狼海贼团,多好听的名字啊,我在这不到一年就混成了小头目。
但我却不是很喜欢这个海贼团。
狼吃羊,应该,但不该以杀羊为乐吧。
狼王占有资源,应该,但不该将同伴视为财产吧。
这个叫维尔嘉的男人,真值得我追随吗?
带着不敢与人探讨的问题,我们登上了麦丰岛,目的是销赃和补给。
一个月的时间,我和村民们相处的很融洽。
尤其是那个自称有毛皮族血统的老弟。
但维尔嘉却要背信弃义了,要对这里展开血腥的屠戮。
得知了计划,我心里很难受。
屠村那天,我带着一帮志同道合的小弟划水摸鱼,却见到那个男人横空出世。
他用诡异的手段击杀了维尔嘉,却对我抛出橄榄枝。
他夸我出刀利索,夸我很聪明。
天呐,自从爸妈死后,整整八年,我再没听过来自上位者的夸奖。
我不是个通贼商人的儿子吗?
我不是个笨手笨脚的学徒吗?
我不是个腥臭的杀鱼仔吗?
我不是个不愿杀平民的叛逆部下吗?
我真有这么好吗?
可到了第二天,我才真正见识到那个男人真正的强大之处。
他三言两语间,把互相指责的村民团结起来。从一个光杆司令,一夜间拉起两支队伍。
他还能诡异的消失,然后带着大量的高能量物资出现。
或许,他就是传说中的神吧!
我奉命收拢海贼团中服我的人,本以为只能收拢十几个,顶多二十个。
但来报名的,确是整整四十七人。
我知道,这些人不是服我,而是服那个男人。
分田地,看着村民们一张张充满希望的脸。
享受到海贼自由感的人肯定不是我一个,而是海贼团里所有没泯灭良知的人。
那一晚,我们睡前闲扯淡的话题是:
如果你的家乡有一位这样的人,你还会不会出海当海贼。
那晚我失眠了,目光扫过这四十七人,我知道,其中有很多人处于堕落的边缘。
我怕他们作死的行为会引来那个男人的不满,但也不忍将这些人直接驱赶到黑暗中。
而当我提出顾虑时,那个男人的解决方案居然是让我全权带队。去周围的无人岛训练,海量物资全由我调遣。
他难道不怕我跑路吗?
罢了,士为知己者死,我得到了老大的赏识,自然该拿出成绩。
从那天起,我训练自己,训练麾下,同时教导他们要敬罗辰大哥。
我也数次去麦丰岛押送物资,麦丰村真是改天换日,阳光洒向麦田,风都比以前柔了。
村民们称呼我为派克先生。
先生啊,多么陌生又熟悉的词汇。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现在的我应该也会被称呼先生。
我的人生被踩碎过,现在又被人缝起来了。
我要更努力的训练,为了我大哥,为了叫我先生的人,更为了我被重新缝好的人生。
每天拼命的锻炼,拼命的吃高能食物,晚上用一个热水澡洗去一天的疲惫。
也洗去身上的污垢。
我现在是先生了,我不能给大哥丢人。
......
两个月,我洗掉了指甲缝里最后一片鱼鳞,看向镜子,里面是一个崭新的狼王派克。
你们不知道我在跟我大哥混之后有多自由。
我领人分田,我得到信任,我获得成为强者的机会。
我成了新的狼王。
最关键的是,在我用高超手法杀鱼之后,吃到的是鱼肉,不是鱼头。
这是以前从没有的事儿,无论在屠宰码头,还是在维尔嘉手下。
就在我感慨新生时,大哥带来了一个噩耗。
有一伙鱼人,盯上了麦丰岛,说要么交钱要么杀人。
哈哈哈。
多幽默啊,我不杀鱼了,鱼要杀我了。
我把自己当牲口一样的锤炼两个月,为的是什么?
不就是为了守护我想守护的东西,帮我想帮的人吗?
绝不能让任何人,在我死之前毁掉这一切。
……
划开鱼人干部的腮,我没有任何休息,冷眼扫过欺负我家狼崽子的鱼人,我重操旧业。
我叫派克,我要开始杀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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