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臀肉事件
日本明治时期。
曾发生一桩瞠目结舌的离奇事件。
先是一名11岁的男孩残忍被杀,双臀被割,双目被挖。
然后是知名诗人野口宁斋蹊跷去世。
接着是富裕的药局老板莫名其妙突然自杀。
而这所有的一切根源却只是一场病。
这就是号称日本明治第一案的臀肉事件。
1902年3月27日。
这一年是日本明治三十五年。
这天,东京府趜町的居民如往常一样,各自干着各自的事情。
几个孩童相约到野外玩耍,等到经过一处巷子时,隐约发现巷子里面趴着一个人。
孩童们大着胆子凑近观看,等他们看清之后,呼喊声立即从巷子中传出来。
“杀人了,有人被杀了!”
接到报案的趜町警察署立即派人前往现场。
经证实,死者是家住趜町的11岁少年河合庄亮。
他的双眼不知去向,双臀的肉也被剥下。
这等残忍的凶杀案在当地还是第一次。
很快,趜町警察署成立专案组负责调查此案。
经过一番调查取证,现场没有目击者,也没有找到什么证据。
没有凶器,没有遗留物,没有打斗痕迹。
除了庄亮的尸体之外,调查人员什么都找不到。
这桩案件没有任何进展,成为悬案。
案件发生三年后,大多数人已经忘记了这起案件。
谁知在1905年5月24日,有人报案称在东京府丰多摩郡代代木的山林中发现了一具上吊的尸体。
上吊的尸体跟3年前庄亮被害案有什么关联?
表面上,两者之间真的没有什么关联。
不过事情却以离奇的因缘,而相互牵扯在一起。
死者是在趜町药局的高管都筑富五郎。
在此之前,警方就曾接到过他家人的报案。
说他很久没有回家,担心出了意外。
警方帮助找寻,但没有找到。
直到有人报案才发现吊死者正是都筑富五郎。
这个有钱的家伙怎么会上吊?
看上去这是一起普通的自杀案。
但随着调查过程的不断推进,调查人员发现这似乎更像是谋杀。
很快,嫌疑人进入警方的视线当中,他就是数次进出药局的野口男三郎。
为何野口男三郎被怀疑是凶手呢?
原来男三郎有个名气很响的大舅哥,他就是汉诗诗人野口宁斋。
野口宁斋在两周前突然去世。
在去世前后的数周内,男三郎几乎天天往药局跑。
而每次都是绕过别人,直接与都筑富五郎见面。
曾有职员声称自己多次看到两人窃窃私语,并且有一次二人不知什么原因争吵起来。
男三郎在离开药局时,恶狠狠的对都筑富五郎说道:“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总有一天我会要你好看。”
很多人看到这里,或许会认为男三郎是个不学无术的地痞无赖。
然而事实却刚好相反。
他出身富裕家庭,接受过良好的教育,精通荷兰语、英语、俄语,对中文有一定了解。
家族成员多数为知识分子,其中几个还是社会名流。
如此一个家境优裕,高学历的人怎么会成为凶手呢?
事后,警方公布了调查报告。
三年前,自己的大舅哥也就是那位着名的汉诗诗人野口宁斋,患上了麻风病。
他与野口宁斋的关系并不好。
但看在妻子野口曾惠的面子上,去药局找都筑富五郎帮忙。
通过富五郎搞到一些西洋药品。
不过野口宁斋吃了后并不见效,病情使得宁斋非常暴躁,经常怒骂照顾自己的妹妹曾惠。
为此,男三郎恨透了自己的大舅哥。
他非常爱曾惠,十分担心曾惠会被传染,因此多次要求曾惠远离野口宁斋。
但曾惠认为自己必须照顾自己的哥哥,因此拒绝了丈夫的好意。
男三郎没有办法,只能通过自己的知识去找寻治疗麻风病的药方。
当时日本民间流传一种迷信的说法,说用人肉可以治疗汉生病,并且最好是活力充沛的少年之肉。
于是男三郎决定以附近男孩为目标。
1902年3月27日。
晚上十点过后,男三郎发现了11岁的少年河合庄亮。
这个少年从田野归来,一定是去抓什么小动物,但空手而归。
趁着庄亮不注意,男三郎跑到其身后,用双手死死掐住庄亮的脖子,使其窒息而亡。
接着拖到巷子中,用事先准备好的利刃在其臀部割下两大块肉,放进油布包中带走。
至于为何要剜掉庄亮的双眸?
他说自己听人说死者的双眸中会留下凶手的样貌,因此他用手指剜掉庄亮的双眸。
接着他将肉带到一条船上,在船上用木炭和砂锅将肉炖汤。
汤炖好后,他又买了鸡汤加在里面,谎称是鸡汤。
然后让大舅哥全部喝下去。
然而,大舅哥野口宁斋喝了汤后并不奏效,依旧半死不活。
男三郎为此只好多次去药局求助都筑富五郎帮忙。
1904年12月。
男三郎与大舅哥发生争执,他怀恨在心。
1905年5月12日。
他趁着没人在家,进入大舅哥的寝室,用脚压迫其胸口使其窒息而亡。
事后,他多次去药局找都筑富五郎,要其帮忙找些西洋药,理由是他担心自己的妻子曾惠也得了麻风病。
结果遭到都筑富五郎的拒绝,因此两人发生口角,他才说出药局店员听到的那些狠话。
不过他坚决否认自己杀了都筑富五郎。
至于富五郎为何上吊,跟他无关。
不过警方并不相信他的话。
经过取证,发现两人之间有利益往来。
男三郎曾多次跟都筑富五郎借钱。
在都筑富五郎死的那天,曾接到男三郎打来的电话,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因此,警方有理由相信男三郎就是杀害都筑富五郎的凶手,只不过用上吊作为假象罢了。
很快,东京地区法院对男三郎进行起诉。
分别以杀害11岁少年河合庄亮罪,杀害大舅哥野口宁斋罪,杀害药局人员都筑富五郎罪,以及伪造文书诈骗金钱罪,对其提起公诉。
最终,前两罪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后两罪以证据有效判处其死刑。
1908年7月2日。
男三郎在东京市谷监狱被执行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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