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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说不出道道来


  说起来,那个老头摊主还真不是个常年摆摊之人。

  他乃是本城文华阁里面的一个管事。文华阁,这名字应该很熟悉。古时,有文华阁大学士的职称。其中明朝比较盛行。

  官职方面,这儿就不去解释了。本城文华阁,与古时官职上的名称重合,纯属巧合。

  文华阁,这么一家大机构,或者说大家族,里面自然是有个管家的。那个管家,权力很大。但老头摊主并不是那个管客,而是那个管家的同乡。

  同乡,也就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那个同乡。

  同乡亲不亲,首先要看同乡多不多,其次看的,则是所处环境的复杂性。

  正好,文华阁管事这儿,环境非常复杂,并且同乡几乎没有。好不容易发现一个同乡,就是那个老头,于是管家就对老头多方照顾。老头自然先是推辞,推辞不过,也就笑着接受了,简称笑纳。只不过笑纳的不见得是物品,但总之是好处就是了。

  这次,文华阁嫡系这边,有几个子女出了点事。其实就是纨绔子弟通常爱出的那种事。

  追究之后,就分别进行了处罚。其中,几个女子的迷幻兔就被没收了,理由是玩物丧志。

  没收来的迷幻兔,转发给谁都不好。因为他日,很可能会被讨要回去。

  文华阁当家人就说了句话,说是直接把迷幻兔杀了吃肉。

  说,自然是可以说。不仅当家人可以这么说,而且在当家人说了之后,其他人也可以这么说。

  但是,哪怕已经有当家人发话了,实际上下面的人,还是不敢吃那几只迷幻兔的。

  为什么呢?因为它们是那几个千金小姐的宝贝。呆一时口腹之欲,把几个千金小姐得罪了,简直就是得不偿失。

  于是乎,管家就利用手中职权,把迷幻兔给了老头同乡,让他拿去市场卖掉,让别的不认识的人杀了吃肉。

  这样,既照顾了同乡,又遵循了当家人的意思,并且还没有得罪那几个千金小姐。

  管家特意嘱咐,千万别卖给宠物店,一定要到市场去卖,并且一定要按斤卖。

  其实按照管家的意思,假如某只兔子重一斤三两,客人前来,只买四两,是可以卖掉的。也就是说,像吕林兰那种只买脚的,是可以单单把脚砍了卖的。

  为什么可以呢?因为当家人发话的中意意思,就是那些迷幻兔不能活着。

  老头没做过生意,就问价格。管家先教了一个价格,说客人还价,又怎么怎么的守,怎么怎么的让,最后一定要在某个价位上坚持一下,等等。

  结果,太复杂了,老头接受不了。

  最后,管家就给了个死价格,六十两一斤,概不讲价。老头记住了。

  八只迷幻兔,最后称出十二斤,那是饿瘦了的。原本至少有十五斤。

  按死价格算,那些迷幻免能卖到九百两。管家跟老头讲定,说是卖掉之后,交回五百两就行了。多的,就是老头自己的辛苦钱。

  结果呢,一连几天没卖掉,迷幻兔被饿瘦了。要说喂兔子,老头自然是会的。但这些兔子不是普通兔子,它们曾经是千金小姐的心肝宝贝,是哄着宠着的。因而兔子饿瘦,最大的原因,还在于兔子本身。其实,迷幻兔也是能够跟普通兔子一样吃草的。

  现在,迷幻兔总算卖掉了。老头想,只要没砸在手里,就是好事。

  为什么没卖掉就只能砸在手里?不能退给管家的么?当然不能。其实本来是能的,只是老头知道管家对自己多方照顾,老头不愿意总是麻烦管家。

  老头先回到自己住处。干嘛呢?取银子。卖了四百两,要交五百两,至少要取一百两。

  老头算了一下账,最后是十二斤,应该是七百二十两。于是,老头就取了三百二十两。

  老头仔细观察了一下银子,感觉并没有特别的记号。行了,就这样,把银子揣上,向管家回话去了。

  ——

  且说吕林兰等四人离开那个兔子摊位之后,言谈之间,谁都不再提起兔子的事。

  直到走出市场,吕林兰才拍了一下邱书仪的肩膀:“表现得不错,真不愧是行家!”

  行家,指的是擅长此道的人。此道是什么道?演戏。而演戏,在不同的社会,贵贱又是不同的。因而这话,只能称赞熟悉的人。对于不熟悉的人,千万不要随便去说。

  邱书仪知道吕林兰是赞扬。这当然是通常长时间了解才知道的。长期以来,每逢说到演戏,吕林兰都是一副羡慕的脸色。她犯不着为这么一点事情去长期装假,所以她对演戏的态度就是真的。

  邱书仪的演技得到认同,自然非常高兴。谦虚道:“我算不了什么,倘若演得不好,那才是笑话了。长姐您别夸我了,得夸夸东方。”

  “东方怎么了?”

  “她是没演过戏的,”邱书仪说,“当时,时间紧迫,我也没办法给她详细说戏,就只能简单交待几句,然后就靠临场发挥了。结果呢,临场的时候,就遇到个难点——

  “当时,那个老头想要我们去叫你们两个回转,那怎么行呢!我一直记得你交待了,几个重要步骤,一定要由老头亲自办。于是我就装着要走,逼那个老头去叫你们回转。当时我说的是‘跟王家小姐约的时间快到了吧?’是对东方说的。

  “话一出口,我心里就直呼糟糕。面对这样的问话,东方回答是,不对;回答否,也不对。长姐你猜,以东方那个木头脑子,她会怎么回答?”

  吕林兰想了一下并看了东方以巧一眼,说:“我想象不出。”

  邱书仪公布答案:“她回答的是‘是的,快了,还有一个时辰再加一刻钟。’”

  吕林兰惊讶地赞道:“太棒了,太有做奴才的天赋了!”

  “吕姐你说的啥呀?”东方以巧糊涂了。为什么明明是赞扬,但那话却是如此的不中听。

  ——

  陶念发言了。

  陶念说:“自己人夸自己人,没意思透了。不如,吕林兰把这里面的奥妙讲出来听听吧。”

  吕林兰说:“不是都亲身经历了嘛。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亲身经历,就是眼见为实,哪儿还需要我多此一举,说些不必要的话呢。”

  东方以巧说:“别呀长姐,”这称呼,是跟着邱书仪喊的,“哪怕亲身经历了,但是我还是不懂。这些兔子,十二斤,每斤六十两,本来应该是七百二十两的,最后我们怎么只用四百两就买下来了?”

  吕林兰说:“生活,并不是为了活着而生存,而是为了生存而活着。所以,凡事要多看多听多想想。这样,你就会比你的同龄人多了几倍的生活阅历。”

  邱书仪道:“我想,最后那个重量的分开,可能是错误的。”

  陶念问:“理由呢?没有理由的话,或许是前面的价钱分开错了也说不一定。”

  东方以巧则说:“我反正觉得两个都没错。就是不知道怎么搞的,一算钱,就少了将近一半。”

  “可我还是觉得还是重量分开错了,”邱书仪说,“尽管我说不出理由,但是我坚持。”

  陶念说:“事情很明显,根本不是亲身经历了,就一定会懂的。所以,吕林兰你还是别卖关子了,直接把答案说了吧。”

  ——

  吕林兰摇头晃脑了一阵,最后说:“好吧,我说答案。这次买卖,因为买家对货物的部位分开,导致了买卖过程的两次分开。前一次,是价钱分开;后一次则是重量分开。两次分开,其实都没有错。你们想啊,如果是错误的,那老头为什么会那么干哪。而最后的结果,也就是钱的总额少了将近一半,则是源自两次分开的原因。

  “我再说直白一点就是,两次分开,无论是价钱的分开还是重量的分开,都没有错。那么错的是什么呢?错的就是,只能分一次,不能分两次。两次一分,总金额自然就少了。”

  “哦,是吗?”邱书仪接口道,“等我算算啊,”然后叽哩咕噜地算了一阵,“还真的是哎!如果只分一次,不管是分价钱还是分重量,最后都是七百二十两!”

  “生意人嘛,最常见的素质就是精明!”吕林兰说,“词典解释精明,说是精干聪明,明显没抓住本质。第二解释,精诚、真诚,则谬之千里了。至于第三解释,晴明、光明,则是源自该词语的产生过程。《国语?楚语下》说:夫神以精明临民者也,故求备物,不求丰大。当时指的是纯洁光亮,也就是衣裳整洁的意思。

  “其实,精明,也就是锱铢必较,就是寸土必争。因而这种人一般对局部看得很清楚,却常常忘了观察整体。刚才的买卖,局部看,都是对的。正因为都是对的,所以那个老头也就那么做了。但总体上多分了一次,又是错的。那个老头缺乏总体观,就算是事后,明明知道不对,他也想不出其中的道理来。”

  “厉害!厉害!”邱书仪说,“幸亏长姐跟我们是一头的!”

  “厉害的人我见得多了,”东方以巧这前半句有点煞风景,但后半句就不是了,“但是像吕姐这样厉害的,我以前听都没听说过!”

  ——

  陶念觉得有必要给吕林兰泼泼冷水,避免其自我肿胀,就说:“假如你面对的是我呢?我是说,不如你也弄个什么出来,让我明知道是错的,但就是说不出道道来。如何?”

  吕林兰问:“陶姐妹修为高深,身手方面定是不消说了?”

  陶念不解了:“你难道要跟我比身手?”

  “不是,”吕林兰说,“是有关于身手方面的问题,想要请教一二。”

  “说吧。”陶念心知,吕林兰此时必然不是正常的请教,于是打起了精神,提防吕林兰言语中的陷阱。

  “说是有个凡人,跑了。在后面,有个神箭手,一箭往凡人背心射去!”吕林兰说,“最后呢,凡人没有中箭。”

  “那个神箭手空有其名吧?”陶念说。

  “陶姐妹是说那个神箭手没有瞄准么?”吕林兰说,“不是,他瞄得很准的。直到最后,那支箭依然指向那个凡人的背心,只可惜那支箭没能追上那个凡人而已。”

  陶念斥道:“飞箭都追不上了,你还说是凡人?”

  “没有、没有,”吕林兰说,“我什么时候说那个凡人的速度快了?没有吧。实际上,那个凡人的速度是很慢的。到底有多慢,不太好说。但总之,那个凡人的速度,比那支飞出去的箭支的速度,一定要慢得多。”

  “你这不是瞎扯吗?”陶念说,“一只快箭,还追不是慢跑的人?”

  吕林兰翻了个白眼:“当然。啊不。我说的是当然没追上,而不是当然是瞎扯。”

  “那你倒是说说里面的道理啊!”陶念要求。

  “好吧,”吕林兰说,“既然陶姐妹这么爱学习,那我就勉为其难,讲解一二吧。

  “这件事,说的是飞箭没能追上奔跑的凡人。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具体的标志去掉,抽出本质,那就是快的,追不上慢的。至于,快的是什么东西、慢的又是什么物品,那就不用管了。

  “这儿我们给个假定,也就是规定一下,快的,到底有多快,慢的,到底有多慢。这样规定一下,并不改变事情的本质,只是让我们分析的时候,简单一点。

  “这样吧,我就规定,快的速度,是慢的速度的两倍。也就是说,同样的时间,快的,通过的距离,是慢的通过的距离的两倍。

  “好吧,还有原始的距离,也就是他们分别的出发点。其实说穿了,就是两者之间,原始的距离。这个距离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我们分析的是追不追得上,而不是要多长时间才能追上。所以原始距离长点或是短点,都没有关系。

  “这样吧,假定两者之间的原始距离为十丈。陶姐妹有没有意见?”

  陶念滞后了一点时间,把吕林兰说的话,在脑海里翻来覆去的过了好几遍,最后回答:“我没有意见。”

  ——

  “既然如此,那么就开始了,”吕林兰说,“两者同时出发,向同一个方向前进。

  “下一刻,当快的,也就是那支飞箭到达慢者、也就是那个凡人原来的位置的时候,那个凡人在什么位置呢?”

  陶念想了一下说:“飞箭到达凡人原来的位置,就是说飞箭飞了十丈。既然两者的速度是两倍的关系,那个凡人必然在飞箭前方五丈的位置。”

  “回答得太漂亮了!”吕林兰道,“那么,再下一个环节呢?也就是当飞箭再一次到达凡人原来的位置的时候,那个凡人又在什么位置?”

  这回陶念答得较快:“那个凡人在飞箭前方两丈半的位置。”

  吕林兰说:“如此,循环下去呢?”

  “你什么意思?”陶念问。

  “我都听出来了!”邱书仪说,“两倍速度关系,到这儿,就变成了距离折半。开始是十丈,折一次是五丈。再折一次是两丈半。又折一次是两丈半的一半。古人云:一尺之锤,日取其半,万世不竭。陶姐,这样折半下去,是没有穷尽的。”

  陶念辩道:“但是他们之间的距离是越来越短了啊!”

  “是的,他们之间的距离,无限趋近于零,但是可惜,并不等于零,”吕林兰说,“于是结论就出来了:飞箭始终追不上凡人,快的永远追不上慢的。”

  陶念想了想说:“你这是强辞夺理!不如,你有前面跑,让我追一下试试,看看能否追得上!”

  “君子动口不动手,陶姐妹这样就没意思了,”吕林兰说:“你刚才要求的是,让我随便弄出个什么出来,让你明知道是错的,但就是说不出道道来,是不是?

  “现在我已经弄出来了,飞箭追不上凡人。如果你能说出我的分析过程什么地方存在错误,才算你赢。并不是实际上追上我,就能算你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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