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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老夫逍遥子


  当嬴政的圣旨传遍整个大秦之后,国人们便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的时候甚至为了表达对对方的尊敬,国人们会举起双手,对着自己眼前的这货饱以老拳。

  短短三天,便有大量的百姓获得了拘留一天,抄写秦律三遍,社区服务半月的惩罚。

  九天之上的大竞技场中的擂台,更是爆火。原本就很火,这一次更是热度突增十倍不止,嬴子启光是手续费就收的手软。

  得益于帝国这三千年来的教育,国人们的三观都挺正的,绝大多数的国人,都是拥有自己独特思想的独立之人。

  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不会因为其他人的想法而动摇自己的观点,正是因此,讨论才会更加激烈。

  因为每时每刻都会有各种各样,看起来很奇葩但仔细一想又有些道理的观点出现,你赞同吗?老子不同意!

  你瞅啥?

  瞅你咋地!

  再瞅个试试?

  试试就试试!

  “哎,这日子没法过儿了!”

  “实在是太不成熟了,一个二个的都已经是成年人了,竟然还讨论的这么激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群小学生呢!”

  如果说话之人是一个外表七老八十的白发老叟,那么他这么说,即使不能令人信服,其他人也会觉得这是经验之谈。

  可是说话之人却是一个少年,一个刚刚脱离儿童年纪的少年,少年今年才十二岁,属狗的,叫做林森。

  他今年是咸阳中学一年级的学生,而此刻是暑假,假期结束之后,他就是中学二年级的学生了。

  作为一个靠着自己努力考上咸阳皇家中学的少年天才,林森当然也是很有天赋的,即使以今日的眼光来看,他也称得上天才二字,未来一定能考上太学的那种。

  所以哪怕今年他才十二岁,却已经肉身、真气、精神、心灵齐齐圆满,距离彻底突破,超凡脱俗,成就天人也就是那么几个月的功夫了。

  放在三千年前,他真气一道上可以与已经臻至黄天大法第九重,练就黄天无极的孙恩相提并论,他的肉身可以和十二关金钟罩号称天下无敌的菩提达摩正面碰撞不落下风,他的精神力之强大,更是可以直接轮回转世,踏破胎中之迷,在数百年后的未来中,再活一世!

  至于他的心灵,堪比成就天人之前的唐紫尘,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早已做到觉险而避。

  这样的实力,放到三千年前比晓梦还能打!

  比那个时候的晓梦还要天才!

  可放到如今这个时代,也就这样了。算是天才,但是并不稀奇。十二岁的少年做到这种程度的比较少,但十五六岁的少年们,有这实力的不敢说一抓一大把,但也并不值的惊讶。

  作为一个自幼学习,文物精通的真学霸,林森当然是一个有主见的家伙,所以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离家出走!

  不对,划掉!

  暑期夏令营!

  “老师老师,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

  “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最近一段时间,帝国上下都在讨论帝国核心是什么,而且彼此互不想让,谁也不肯让步,都觉的虽然对方说的有道理,但还是自己的观点最有道理。”

  嗯了一声,老师点了点头。

  “然而在我林森看来,这其实就是他们思想僵化的表现。没必要争,有什么好争的?我记得庄子前辈曾经说过,和别人辩论是一件很没有意义的事情。即使你赢了,对方也不会真正的认可你。如果你输了,那更是浪费时间?”

  庄子:???

  我说过这话吗?

  哦,这话好像真是我说的!

  “所以呢?”

  “所以啊,我就决定亲自去实践一番。说得再多都比不上亲手去做一遍,反正黄级世界不值钱,数目更是近乎无穷,连帝国都打算放弃了,找出几个作为我今年暑假的夏令营实践场所不难吧?”

  “而且帝国之所以讨论核心问题,不还是因为往昔之时的征服方式太过落后吗?如果我能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不,哪怕我的行为只是给其他国人予以启发,也是好的!”

  啧啧啧

  看着眼前的林森,老师只感觉自己落伍了,自己真的老了。

  看看现在的学生,再回想起自己当年中学时代,不能比,不能比,这完全是梦一样的日子。

  “老师个人是支持你的想法的,经费方面也不是问题,我觉得学校应该会批!”

  数日后,一个直播间忽然出现在了某个直播网站的首页之上,大量的主播开始推荐这个直播间,许多吃瓜群众更是随之而来。

  “大家好,我是林森,接下来我将进入新世界,尝试新的征服方式。对于帝国来说,掠夺式的征服已经没有意义了。”

  “作为一个正宗的首都国民,我祖宗八代都是咸阳人,对于国朝上层的政治斗争,对于帝国接下来的发展趋势,我甚至比那些偏远世界的丞相们还要了解,这也算是首都百姓的特长了。”

  “我觉得,这新的征服方式一定和精神文明有关。至于帝国核心究竟是什么?这种问题不应该是短时间内可以得出答案的,它需要我们的探索,需要我们的亲自实践……”

  如果一个成年人说出这番话,倒也不算什么,可林森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天才少年,帝国又出了天才少年!

  朝着身后挥了挥手,光华一闪,林森的身影就消失不见。一阵天旋地转之后,林森就来到了新世界!

  “这是一个黄级世界,这里的灵气含量是一百零五个单位,算是黄级世界中最强的那一批了,这里的武者一定很舒服。这里的顶尖强者,如果借助着天时地利,甚至可以在机缘巧合之下,一人破军!”

  “以一人之力,借助天地大势,正面消灭十万大军,这是可能做到的,但是按照帝国的记录,这些小世界的原住民们,哪怕再怎么杰出,也都是有短板的。”

  “他们或许实力强大,或许战斗直觉强大,但是数学不一定学的好,地理也不一定学的好、物理学、空气动力学,更是不一定会。所以究竟如何,还很难说。”

  一边唠叨,林森直接就闭上了眼睛,精神力外放,尝试天人合一,他要在天人合一的过程中,初步了解这个世界!

  灵气很活泼,极易调动,估计冥想一番便有可能产生真气,此方世界的武者一定很多!

  右手对着天上凭空一抓,食指之上就出现了一滴水滴,轻轻一弹,水滴便前往了百丈之外,轻松的穿透了一颗成年人合抱的大树,并击碎了一颗一米多高的花岗岩。

  植物茂密,动物体型巨大无比,光是超过一丈的老虎,一路行来就见了不止一只,至于水桶粗细的蟒蛇,更是超过了十条,树龄超过百年的老树,也不止一株两株。

  这就是一个原始森林!

  这里是动物的天堂!

  确定了这些之后,林森深呼一口气,双手展开,就像是鸟儿的翅膀一样,开始以极快的频率震动起来。

  几个呼吸后,双手外侧便长出了一对由真气、天地灵气所组成的翅膀,翅膀摆动之下,人就飞了起来。

  借用着风力,林森的飞行速度不算快,也就一小时二三十公里的样子,但是却足够高,他飞在千丈高空之上。索性他实力够强,视力够好。

  “这个世界在黄级世界中也算强大的了,我觉的要想征服此方世界,光靠我一个人是有点难度的。至于征服之后的统治问题,那就更让人头大,普及秦法、培养心向帝国的人才,提高生产力,一系列改革下来,猴年马月才能收回成本啊?”

  “不过如果换一个思路来看,此界仍旧是广阔天地大有可为。对于如今的帝国而言,此界最值钱的已经不是人口、土地、资源、功法了,而是思想!”

  “当然了,帝国最需要的是符合帝国核心价值观的新思想。这就需要我辈的努力,帝国是老人的,也是新人的,但终将是我的!”

  “我所在的皇家中学,曾经出过很多杰出的校友,但是有一位校友却让我印象深刻,她的本名我已经忘了,她的代号是凉小橘。”

  “这位前辈一直都想要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仙橘多元宇宙帝国,据说要取大秦而代之,理想是先建立一个大橘王朝,据说这位前辈还在奋斗之中。”

  “我觉得吧,虽然前辈有些猖狂,但也可以理解。因为这帝国的未来,终究是我的!而今天,就让我林森为帝国做些什么吧。”

  说着说着,林森就看见了一座城市,他收起了翅膀,缓缓落地,直接借助着风力,落在了一架酒楼楼顶之上,观看着底下的人来人往。

  “瞧一瞧,看一看啊……”

  “炊饼,上好的炊饼!”

  有看起来很豪爽的卖艺汉子,也有卖大饼的中年男人,还有大街之上身负兵器的江湖人士。可是这些人却没有一个看到林森,哪怕林森已经来到了他们的面前,他们也没有任何反应。

  “这里看上去挺不错的,当然前提是你们不要拿帝国的标准来要求此界,否则就没什么看头了。”

  “这里江湖人士挺多的,不过就像帝国数据库之中记载的那样,这些江湖人士都是以真气为主,炼体的少之又少。不过也有可能是此地情况特殊,先观察一番再说。”

  转眼间,数日时光就过去了,而林森对于此界也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如今的天下很是混乱,是真正的乱世,大唐已经彻底灭亡了,天下间到处都是割据的诸侯。武者们更是非常活跃,强大的武者更是时常参与政治,或者说那些强大的政客必须要有强大的实力,否则就当不了政客,更当不了诸侯。”

  “比如眼前的这座城市的城主就是一个武者,他叫慕容龙城,据说是个很有天赋的家伙,自诩慕容氏后裔,一直以来都很欢迎四方豪客,野心几乎是摆在明面上。”

  “他年纪轻轻,便已经是宗师高手一位,放在整个天下也算是个人物,自创的龙城剑法还有家传的斗转星移更是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更关键的是,像他这样的人物不在少数!”

  说话之时,林森的面前就出现了一张地图:“在南诏国旧地当地豪族段家出了一个超级天才,叫做段思平,人称剑圣,自创的六脉神剑,更是可以做到真气化形,用真气模拟出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宝剑。”

  “在我看来这家伙应该是个天生精神很强大的家伙,所以他可以同时控制六把真气宝剑,对敌之时相当于六打一。六人还心灵相通,越级而战也很正常。”

  六脉神剑,六把宝剑,结成剑阵,刷刷刷刷刷,哪怕是一阵乱砍也让人有些害怕,更何况是结成剑阵?

  与其说这是一门强大的剑气法门,不如说这是一门高明的阵法,用了之后敌人就会陷入被群殴状态。

  “在藏地布达拉宫之中,有和尚创造出了十三层龙象般若功,肉身精神兼修,号称活佛在世,据说已经活了两百多年,是唐初的和尚。”

  “在华山之上,有一个老道士叫做扶摇子,有人说他是唐初的道士,也有人说他能生死人肉白骨,是真正的神仙中人,还有人说他是当今天下实力最强之人。各种说法都有,但是能一直活的好好地没被人打死,哪怕不是实力最强,也一定是第一流的存在。”

  “甚至我收集江湖情报,还隐约听到了不良帅啥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有意思看来此地的江湖还是很有趣儿的。”

  “对于帝国而言,最值钱的是此界的思想、文明,其实就是书籍、隐秘的典籍,我一个人收集肯定很麻烦,想要集齐更是遥遥无期。可是为了收集这些书籍而直接占据此界,又得不偿失,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一直吃亏的事情没人做。”

  “所以我想了想,还是先成为天下第一,然后看看有没有机会扶龙庭,最后在披露身份,众目睽睽之下飞升而去,同时留下道统,每隔一段时间显圣一次,收集此界最新的书籍、知识,效果肯定更好!”

  说到这里,林森的外貌就开始发生变化,他的身高猛地拔高了二尺,骨骼、经络、器官也随之变大,看起来就是一个高大威猛的壮汉,虽然这个壮汉的头发是白的,可是皮肤却比刚出生的婴儿还要细腻,一看就是个惹不起的!

  “从今天起,老夫逍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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