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 国宝黑玉笛
万夜国京城内,正值傍晚,街上挂着千万盏明灯,照得光明如昼,到处可见各式各样的武林人士,大多是衣着光鲜、兵刃明亮之辈。各客栈、酒楼、商贩生意大好,人来人往,如同潮水一般。
利歌下了楼,来到客栈柜台前,道:“掌柜的,结账了。”
那掌柜的笑道:“客官,为何这么早退房?如今这状况,一旦退了房,半个时辰之后就没空了,客官可得三思哪。这三天不得打擂么?你难道不是来看比武的?”
利歌摇头道:“我不是来看的,我是来打的。”
那掌柜的见利歌眼中似有一丝血光,心中一寒,又肃然起敬,道:“原来....原来是大人!小人可当真失礼了。”在万夜国中,血贵族纵然不少,可寻常人等闲不得提起“血贵族”三字。
利歌摇头道:“我还不是什么大人,在庇护院并无爵位。”
掌柜的恭维道:“不知大人尊姓大名?若大人夺魁了,小人这店也可沾沾大人的光。”
利歌说道:“我叫禾刀甲。”
掌柜的自然不信他能取胜,但也甚是热心,道:“原来是禾刀甲大人。大人精忠报国,勇气过人,好生令小人钦佩。唉,也是那群反贼势大,连杀了谢、沈两大公爵,咱们这等良民,听在心里可甭提多着急,多害怕了。”
一个月前,无双城一战,沈水公爵战死,荷华狼狈逃回。于是朝野震动,万民惊惶,人心浮躁,提议与狂蜂军议和者有之,暗中投诚于反贼者亦有之。
庇护院院长于是以为秦桑夫人报仇雪恨的名义,举行这‘秦桑大会’,召集五湖四海的群雄,前来京城比武夺帅。若得胜列入八强者,皆奉为侯爵,夺魁者更可习得秘法,一举跻身三大公爵之列。此次参赛者并不限于血贵族,但至少需为活人鬼裔,得入八强之后,则用泣灵经令那人血液觉醒,武功更上一层楼。而那夺魁后的秘法据传极为神奇,更可令人武功突飞猛进,或能凌驾于其余两位公爵之上。
利歌听掌柜所言,道:“掌柜可有叛党的消息?”
掌柜的摇头叹气道:“没半点好消息,唯有坏消息。他们攻占了沈公爵的封地,还夺了荷公爵的部分领土,全国十二州已得一半。这一回擂台,庇护院下定决心,唯才是举,定要选出一位盖世英雄,统领大军,一举灭了反贼才是。”
客栈中一豪迈汉子喝道:“掌柜的!你也太不识时务了!庇护院多年来不求上进,贪婪腐败,自相残杀,内耗严重,黑暗无际,罪状多得数不清楚。依我看,连皇上他老人家也对庇护院甚是不满,不然以皇上的通天神功,为何不出来主持局面,力挽狂澜?即使庇护院当真选出一位可造之材,又如何能强得过皇上?”
这客栈之中,倒有一大半人支持反贼,出声附和那大汉。其中有些或许是墙头草,另有些则是对庇护院积怨已深,此刻叛军势大,才能尽情宣泄于外。
城中此时分为两派,一派为保院党,一派为狂蜂党,在这客栈里也是如此。掌柜的朝众狂蜂党怒目而视,而狂蜂党也神色不善,手按剑柄。掌柜的想了半晌,道:“皇上心意,咱们无从得知,但亡神的意思,前些时日也显露得再明白不过了。若非亡神有意剿灭叛军,为何险些用夜尸妖将叛军一网打尽?”
狂蜂党人脸色一变,不免哑口无言。亡神在阴间是举头神明,众亡灵皆生怕说错了话,触怒了亡神,招来天灾人祸。那大汉沉吟许久,一拍大腿,道:“但狂蜂军的英雄好汉们不是还活了下来?反而更勇猛强悍,连战连捷?他们阵中的两位大将军:孟行海、秽留,当真是无人可挡,纵横无敌。”
掌柜的怒道:“你们这群大逆不道的狗贼!那孟行海、秽留可是替狮国拜登效力之人!你们说他们好,便是卖国的奸细!”
狂蜂党人纷纷说道:“狮国的大军被皇上灭了,他们两人弃暗投明,有何不可?”“皇上击败这两人,这两人再击败庇护院,那不正表明是皇上暗中指使这两人做事?”“不错,不错!皇上英明神武,所作所为是万万不会有错的。”
突然间,有一人笑道:“我好不容易找一处想清闲清闲,喝一杯酒,却听一群喷粪的臭虫吵嚷个不停。掌柜的,你这间店可得好好打扫打扫了。”
这说话之人坐在不远处,长发披落,一张脸又尖又瘦,双目细小赤红,穿一身皮毛大衣,却又露出胸膛,显得不伦不类,离经叛道。狂蜂党众人一齐朝此人瞪眼,他管掌柜的仍叫“掌柜的”,那话中喷粪的臭虫,自然是指狂蜂党一伙儿。
那大汉喝道:“你是保院党的?”
长发汉子嘿嘿说道:“喷粪臭虫,当真恶心,偏生要与我纠缠不清,唉,还是一个一个的都杀了好。”他举起杯子喝茶,同时伸起小拇指,往外一弹,再将杯子放下。狂蜂党人又骂道:“装腔作势!好个白痴!”
那大汉从椅子上滑落在地,咕噜一声,脑袋离体,就此丧命。此人也是一血贵族,爵位虽小,武功不差,谁能料到竟被这长发汉子轻描淡写地杀了?狂蜂党人见状大骇,刷刷刷地,尽皆拔出刀剑来。
长发汉子笑了笑,道:“掌柜的,替你再扫扫干净,杀些虫子,你该如何谢我?”
掌柜的也已吓得瑟瑟发抖欧,缩在柜台之下,大喊道:“这位大人,以和为贵!以和为贵!”
长发汉子举起尖尖的小拇指指甲,对准狂蜂党人,露出奸笑。一年轻贵族按捺不住,大喊一声,朝那长发汉子扔出单刀。长发汉子笑道:“臭虫还会咬人么?”指甲挑了挑,那单刀砰地碎裂,刀片反震回去,年轻贵族“哇”地一声,满脸创伤,鲜血长流。长发汉子把小拇指朝年轻贵族一点,发出一道锋锐指力。
利歌抛出一张椅子,咔嚓一声,椅子被指力拆散,但这么一阻挡,也将那年轻贵族救下。长发汉子冷冷斜觑,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利歌说道:“救人的意思。”
长发汉子说道:“听说你叫什么‘禾刀甲’?这名儿当真蠢笨至极,可见你是个绣花枕头,好看不中用,你明不明白?”
利歌道:“那你叫什么名儿,说出来让我听听?”
长发汉子叹道:“你连我这大名鼎鼎的‘百裂神州手’都认不出来,当真孤陋寡闻,愚昧可笑。”
刹那间,狂蜂党人神色惊恐,喊道:“百裂蝎子?”不由地离那长发汉子远了数步,似乎这汉子危险至极,他们一直退到背靠墙壁,才发觉无路可退,而客栈出口离那长发汉子不远,便如鬼门关似的,万不敢靠近一步。
利歌摇头道:“我还真没听说过。”
百裂蝎子道:“你也是来秦桑大会比武谋求功名的,自然当是庇护院一派。这群反贼在这儿嚣张跋扈,口若悬河,难道不该全杀了?你出手相救,岂不是和自己过不去么?我说你是个猪脑子的蠢货,真是半点不差,有多无少。”
利歌说道:“我无党无派,并无偏向,但既然此里有比武,我自然想来夺魁领赏。至于今后如何,我倒也没想好。”
百裂蝎子目光寒冷,道:“这么说,你这蠢货也有投靠反贼的心思?”他一字一句地说话,那“投靠”二字说得极重,倏然间,两股无形劲力从他口中喷出,飞向利歌。这一招“黄莺剑歌”是他杀人无数的毒招,不动声色,却杀人如麻,自来几无失手。
利歌叹了口气,同时轻轻一吹,百裂蝎子那无形劲力霎时返回,百裂蝎子蓦然一口血喷在茶杯里,喉咙裂开两个破洞,他惊惧地望着利歌,似见到了世上最可怖之事。
利歌说道:“我有一位好友,生前也擅长这黄莺剑歌的功夫,虽杀人隐秘,可毕竟威力不强。”
百裂蝎子捂住喉咙伤口,脚底抹油,奔向出口,沿途将桌椅全数撞翻。利歌身子一晃,已拦在百裂蝎子身前。百裂蝎子发出“喀喀”声响,似乎面对着刀山火海,洪水猛兽,身子朝后急退。但利歌一掌打在百裂蝎子头颅上,他头骨粉碎,就此气绝。
众人又惊又喜,都想:“这位公子人长得好看,身手也这般高强,连这杀人不眨眼的百裂蝎子也非他敌手?”
利歌对掌柜的说道:“在你这儿杀人,官府会管么?”
掌柜的忙道:“不管,不管,您是血....咳咳....大人物,这百裂蝎子也恶名昭著,加上这些时日群雄都在城里,到处不禁私斗,庇护院就算要管,也是无从管起。”
利歌答道:“如此甚好。但这尸首仍瞧着碍眼。”手一指,施展大阴阳彼化,将百裂蝎子烧成了灰。
掌柜的看清利歌模样打扮,脸色剧变,竟似要下跪一般,他道:“大人....你那间房,我替你留着,绝不给新客,大人尽管放心。”
利歌想了想,道:“罢了,随你吧。”摆正腰间的黑玉笛,又正了正斗笠,走出了客栈。
众狂蜂党与掌柜的之间怨气全消,先前那年轻血贵族问道:“掌柜的,这禾刀甲到底是什么人?身手恁地高强。”
那掌柜的低声道:“他是皇上乔装打扮的!”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纷纷问道:“何以见得?”
那掌柜的说道:“黑玉笛!那黑玉笛我曾见过一次,绝不会认错,当时带着黑玉笛之人,正是咱们的万夜皇。唉,不料皇上易容之术神乎其神,竟装扮成这么个粉嫩玉颜的公子哥。”
群雄哗然,一时间深信不疑,又都想道:“皇上他欲亲自参加秦桑比武?这可当真是天下一等一的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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