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独狼
光头强与熊二的拍摄有了很大进展之际,另一边的熊大与唐钰寻找松茸之旅却没有一点起色。
熊大与唐钰从木屋出发,就一直朝着狗熊岭的深处而去。
这靠近木屋的森林里,珍贵的山珍基本上都已经消失殆尽,想要在其中发现一株人参,哪怕是十年以下的,那也和中彩票的几率差不了多少。
不过,山珍虽然极难发现,但是普通的山货还是有不少的,就比如木耳、香菇、蘑菇什么的。
不过这些菌菇的价格都不算高,而且数量也不太多,最关键的还是比较占背包容量,想要靠采集它们来凑齐赵琳探险装备的钱,区区五天时间是没有可能的。
所以,当唐钰与熊大瞧见那些普通菌菇的时候,瞧都没瞧一眼,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还是松茸。
当然,如果他们能够发现榛蘑、猴头菇这些比较珍贵的山货,也还是会收集起来。
它们的价格虽然远没有松茸高,但是却比那些普通山货要高出不少,收集达到一定数量,那也是一笔可观的价钱。
正当光头强与熊二正滑稽地拍摄着松蘑时,唐钰与熊大经过一段时间的跋涉,也将近来到了狗熊岭的外围。
狗熊岭的范围极大,尽管唐钰是按照昨天他寻找山货的大致路线来带领熊大的,中途他只是稍微偏离了一点点,可这实际地点却与他昨天搜寻的区域大相径庭。
不过这样也好,昨天唐钰搜寻的那片区域基本上没剩下什么山货,都被他给一扫而空了。
而这片区域明显还没有被开发的痕迹,里面的物产资源一定会有不少,或许有不少松茸也说不定呢。
说到松茸,它不仅价格高昂,而且散发着一股迷人的异香,传说中的“松茸猎人”们就是通过松茸散发出来的这股异香,来训练狗、猪之类嗅觉灵敏的动物代替他们在这茫茫深山里找寻松茸。
当然,唐钰虽然不是什么“松茸猎人”,但是好在有熊大这位嗅觉高度发达的熊充做伙伴,要知道,熊的嗅觉可比狗还要高出六七倍呢!
不过现在比较尴尬的事,熊大他只是曾听妈妈讲过松茸,但是他自己却从没有见过,更别说尝一尝或者闻一闻了。
至于唐钰,他虽然昨天侥幸找到了两株,但是他又没办法详细地描述出松茸的那种特殊异香来。
因此,熊大没有松茸的特殊异香作为凭证,空有超出狗许多倍的嗅觉却无从找起。
他们两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四处盲找起来,打算靠运气来找到一株,再让熊大感受那特殊的异香,寻找出更多的松茸来。
为了提高效率,唐钰决定与熊大分头行动,反正彼此都带着对讲机,一旦遇到危险就能够及时的通知对方迅速赶来支援。
与熊大分道扬镳之后,唐钰总算是舒了一口气,开始采集起周围的普通山货来。
之前有熊大在一旁,唐钰也不敢暴露出他拥有储物戒指的事来,所以只能忍痛舍弃掉经过的那些普通山货。
别看那些普通山货便宜,可胜在量多,唐钰从出发到现在,至少看见了四五斤木耳与香菇,这加起来也有个百十来价钱啊。
要是一百块丢在地上,你是捡还是不捡?
别人不知道,反正唐钰要是看见了,他肯定第一时间捡起来。
他身在另一个世界,又没有父母、家族作为依靠,要不是侥幸见到了那枚狗头金,他现在过的生活指不定比光头强还要难堪呢,更不必说潇潇洒洒地去探险了。
可想而知,刚才那百八十块钱硬生生从眼前消失不见,是有多么让唐钰心痛了。
为了弥补刚才丢失的那百八十块钱,唐钰只能更加努力的采集山货,争取弄到比那百八十块的山货更多的山货来,不然指不定他就要因为心疼而死了。
就在唐钰努力收集着那些稀松平常的山货时,另一边的熊大正对照着手里的松茸照片,来一点一点找寻松茸的踪迹。
熊大他没有储物空间,也不需要因为没钱而发愁,所以他是一心一意地找着松茸,就连榛蘑与猴头菇出现在眼前,他也一点都不理会。
就在熊大低着头在这片松树下仔细找寻着松茸时,在他远处的一片山坡上,一只冷酷、暴戾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死死盯着他。
那是一匹独狼,它拥有着修长、健硕的身体,通体毛发呈棕灰色,如果唐钰能够看见他的话,一眼就能分辨出的它的品种。
那是一只平原狼,中文学名则是西伯利亚平原狼,是灰狼的一个亚种,处于食物链的中上层。
不过,西伯利亚平原狼的体长一般在一米一到一米三之间,但是这只独狼的体长却惊人的达到了一米七左右,直立的高度甚至超过了一米,甚至可以将其称之为“巨狼”。
这匹独狼除了体型要比普通西伯利亚狼大之外,其余身体特征倒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引人注目的事,在它的脸上有着一条狭长的暗红色伤疤,那道伤疤自右眼眉梢开始,直至它的嘴角为止。
拜那条伤疤所赐,那匹独狼的右眼被整个切为两半,现在只能看到那凹陷的眼眶,里面的眼球早已腐烂不见。
多了那条狰狞地伤疤,更显这匹独狼的凶狠、悍戾,仅仅凝望着他那暴戾的左眼以及那空空如也的右眼框,甚至会因此产生战栗、惊怖的情绪来。
这匹独狼的肚皮有一些凹陷,看样子应该有一段时间没有进食了,不过它的精神状态却极佳,凝视熊大的那只独眼没有一丝动摇与恍惚。
仔细观察着熊大壮硕的身形,以及他那发达有利的四肢,那匹独狼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凝重。
尽管它现在饥肠辘辘,但是也不至于丢到理智的慌不择食,虽然他的体型在西伯利亚狼中算是佼佼者,但是在熊大那壮硕的体型面前,却依旧很是渺小。
况且它很清楚,不远处的那只熊除了体型壮硕之外,力气也远在它之上,就算是咬合力也一点也不比自己差,再加上它自己并没有处于巅峰状态,想要从他的身上撕扯点好处下来,有极大可能会得不偿失。
心中权衡良久,那匹独狼最终还是扭过头,毫不留恋地走下了山头,转往另一个方向而去。
巧合的事,那匹独狼所前往的方向,恰恰与唐钰搜寻松茸的方向相重合。
时间再往后推过二十分钟,唐钰正一本正经地采集着香菇,突然之间,他腰间的对讲机突然响起,熊二那浑厚的嗓音顿时在这片寂静的树林里响起:
“唐钰快来,我好像发现松茸了!”
话音刚落,唐钰采集香菇的手顿时停了下来,脸上也浮现出一抹些狂喜来。
既然熊大找到了第一株松茸,凭借熊大他的灵敏鼻子,第二株、第三株还远吗?
随手把手里的香菇给丢进储物空间里,唐钰也顾不得采完眼前还有一小片的香菇,将手上的淤泥给擦拭干净,他连忙拿起对讲机与熊大发消息道:
“熊大,你现在具体在什么位置,我马上过来!”
消息发出去后过了十几秒,唐钰手里的对讲机响起道:
“这森林太大了,又没有特殊的建筑物,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在哪,不过我已经记下了这株松茸的位置,现在你和我一起往咱们刚才分开的地方赶,咱们在那里集合!”
“收到!”
熊大的办法虽然比较繁琐、耗时间,但是眼下唐钰也想不出更加简便简洁的方法,便依着熊大所说,迅速往他们之前分开的方向赶去。
行走在这茫茫森海之中,想要保证自己绝对不会迷路,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事。
在原始森林中,有的是高大树木,放眼望去一片深绿色,根本不可能找到能够提供方向的特殊建筑物或者标记点。
尽管唐钰的记忆力要比普通人好上许多,但是他也不可能将沿途经过的所有树木都给记住吧?
因此,唐钰每次出发探险的时候,无论是森林、戈壁、草原或是沙漠,都会每隔一段距离在一个固定的物体上做好标记,以便于他不会在原路返回的时候迷路。
这也是他从父母那学来的探险知识。
唐钰用来作记号的红色记号笔,是用特殊材质制作而成的,它要比市面上三五块钱一根的记号笔更不易擦除,几乎堪比油漆的附着力,而且笔头更大,能够作出更大更显眼的记号来。
唐钰作的记号也挺有趣,是一个被圆给圈住的六芒星,看上去就好像魔法阵一般,这是他独有的标记。
顺着自己的标记,唐钰一点一点地往与熊大分开的地点赶去。
就在这时,之前那匹曾将熊大作为狩猎目标的独狼,也嗅到了唐钰残留在山林里的气息,并将其作为狩猎目标,顺着他的气息,一点一点地慢慢而去。
如果狗熊能够带给这匹狼极大威胁的话,那相比较而言,人类,对它而言不过是毫无威胁的两脚羊。
正在赶路的唐钰没有狼或者熊那般灵敏的嗅觉,他可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一只凶残的捕猎者锁定了。
此时,他们两的直线距离,已不足两百米。
捕猎者与被捕猎者即将相遇,也不知狭路相逢,谁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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