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会狗叫的不明生物
第257章 会狗叫的不明生物
清晨,王真真又提着半桶麦麸跑出来,到菜畦去撒麦麸,看到带着露水的菜畦中,蟋蟀、蝲蛄胀大着肚子死的到处都是,她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快乐。
因为这几天不下雨了。
水库又重新热闹起来,各地来看老鳖的人络绎不绝。
甚至风雷镇那边都有专程跑来看的。
只要天气好,就天天跟赶大集似的。
这陌生人多起来了,村里的小娃子们自然是被家长严令禁止不许乱跑。
生怕有人起坏心思给把孩子拐走,找都没地方去找。
王真真自然也被告诫了,不允许再带着小娃子们到处跑着玩,尤其不准再去水库那里。
不让去就不让去,他们能玩的东西多得是。
天晴了,果林里的蝎子又多起来,可以过来捉蝎子。
六妮儿几个见到农庄这边的鸟儿极其多,就拿着弹弓打鸟,甚至还在附近挖陷阱,设地套,捕兔子套鸟的,玩得那叫一个花哨。
水库不让去了,农庄这里,俨然已经成了他们的乐园。
“小姑姑,俺们来啦。”
这不,一大早的,又跑过来了。
今天他们还挎起了小书包,跑起来一颠一颠的,见到陈凌两人就一阵大声的“叔叔”、“婶婶”的叫着,而后一溜烟的跑到楼上找王真真去了。
由于村里比县城开学要早上那么两天。
他们这些年纪小的明天就开学了。
但是暑假作业都还没写。
今天是来找王真真写作业的。
毕竟王真真年级高,学习又好,啥不会的也能帮他们。
而王真真呢,早就知道他们要过来,估计是他们一伙子早就说好了。
在楼上待了没多久,就招招手,领着这一大群兴冲冲的跑到农庄后边,然后从柴垛上搬下来几个木桩子让他们坐下来,把书本放在凳子上,以凳子来当课桌用。
那家伙搞得跟教室一样。
她自己呢,还像模像样的背着手,假扮起了老师来。
板着小脸蛋,背着手来回晃悠着巡视:“谁有问题就举手问,没有问题的认真写作业,都不准说话。知道了没?”
小娃娃们还异常配合的异口同声回答:“知道了。”
然后全都趴下来,在凳子上认认真真的写作业。
王真真见此满意的点点头,从旁边拿了根竹竿来,当成教鞭,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继续晃悠。
这装腔作势的小模样,把悄摸摸走过来偷看的陈凌小两口搞得忍俊不禁,差点笑出声来。
王素素更是憋不住,转过身笑得直抽抽:“这疯丫头,家里就属她能折腾。”
“嘿,你还别笑,她还真像那么回事。”陈凌抱着儿子赞许道:“看这架势,以后真真说不定能当老师。”
“就她?算了吧。上树掏鸟,下水摸鱼的,她当啥老师,这能把孩子们教好了?”
王素素笑着摇摇头。
小两口说笑着,王存业和高秀兰来了。
陈凌这就把儿子递给王素素,和二老简单的说过两句话后,便去猎具室拿上家伙事,背上竹筐,喊上二秃子和小金,就上山去了。
今天上山,要选地方把参种上,顺便采采药,运气好的话,可以再找找蜂窝。
种参并不作为主要的事情。
由于人参这东西收获时间比较长,种起来麻烦,还极其耗费土地肥力,所以他也不准备来搞规模种植。
这些知识,他以前不知道。
毕竟隔行如隔山,他也不是全知全能的。
后来与报纸上的几个笔友通过书信请教了一番,才明白种参并非想象那么简单。
或许对他来说比较简单,也就是洒洒水的事情。
但是一年一收获,实在太违背常理了。
强行搞容易出事。
而且呢,这东西还没法大面积使用肥料。
能用得上的肥料,一是豆饼子,就是榨油剩下来的那些,这玩意儿能用在果树种植上,也可用在药材种植上,是好肥。
二是山里野牲口的粪,这野牲口还分为杂食性和草食性。
比如野猪,就是杂食性,这种粪就不能用,会把参烧死的。
鹿、麂子、獐子等专门吃草的才可以。
但在吃草的这里边,一定要除去羊,羊是啥草都吃的,它的羊粪肥力大,也会把参烧死。
除了肥料,人参对土壤要求也比较严苛,喜欢积年老林,也就是腐殖土丰富的地方。
若要大规模种植,须得找地方开荒,伐木焚林,再彻彻底底的翻两遍土,才能种植。
如此以来,对山林破坏大就不说了,也太过麻烦和费力气。
加上本地的地形条件,开荒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陈凌也懒得折腾。
就还是按他自己的法子,在承包的西山和北山上,到处找合适的地方把种子种上就算完事。
隔一段时间就上山洒洒水,这个人参和野生的山参其实也就没啥区别了,价值自然也会更高。
这个法子需要注意的地方也不少。
人参难伺候,这东西喜光又怕光,喜水又怕水,想让它长好,光撒灵水是没用的,合适的生长环境也很重要。
种参要选好地方。
陈凌带着狗,架着鹰在山林间穿行着,四处寻找。
北山之上,鸡群常来,近处种参是不行的,还要往高处再走走。
路上走着,还能看到些遗落的鸡蛋在树下的草丛里,他现在也懒得去捡。
看到野鸡蛋也不去碰。
这野鸡蛋大多也是家里养的几只野鸡下的蛋。
这些野鸡比野外的同龄野鸡下蛋要早很多,只是刚下蛋前几天的时候,下的蛋特别小,还比不上鹌鹑蛋大呢,慢慢地,才到正常的野鸡蛋大小。
现在大小已经差不多都超过正常的野鸡蛋了。
它们跟着家里的土鸡群到处在山上跑着,虽然恢复了野性,能飞得老高了,但农庄有好吃好喝,它们也舍不得离去,到了天黑的时候,在两只狗的驱赶之下,还是会及时的回窝。
“汪汪~”
向山上走着,一阵奇怪的狗叫声从远处传来,让小金警觉的竖起耳朵,眼睛直勾勾的望了过去。
二秃子也猛地冲天而起,消失在林间。
这是有情况?
陈凌紧跟着驻足停下,四处观察了一番,但是并未发现有什么野兽留下来的特别的痕迹。
这里是山林外围,由于养的鸡经常在山上跑,黑娃小金也会来巡视,现在连小型野兽也是不多的。
“汪汪~”远处的声音还在时不时的响着,这种奇怪的叫声,陈凌这几天夜里偶尔也会听到,像是沙哑的狗叫,类似于豺狗子。
但自家的狗的反应并不强烈,应该是没啥危险的。
果然,很快小金就放松了警惕,这就证明没什么事。
他继续向前走。
“扑棱棱。”
走到空旷处的时候,二秃子盘旋着从空中落下,在他肩膀上轻轻鸣叫,并轻轻扇动着翅膀,表示它并未发现什么危险。
可是,走了几步远,小金突然小跑出去,在前方的山岩附近停下,并让他过去看。
“嗯?这是狼粪?”
狼粪在也外是很好辨认的。
形状像是狗拉的屎,但是颜色上区别相当大,狗屎是黑色、褐色、棕色居多,而狼粪则是灰白色。
这是由于狼的消化能力过于强大,食物连骨头带肉一齐吃下去后,其中的营养成分被全部汲取掉的缘故。
从排泄出来的灰黄色,短短几天,非常快的就会变成干巴巴的白色。
陈凌让小金走到跟前去,不一会儿就找出来五六处狼粪。
从时间上来看,不是太新鲜。
经过前些天的雨,附近留下的脚印比较模糊,也判断不出来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陈凌抬起头看了下地点,距离狼叼岩不远。
“那就先上狼叼岩看看去,以前这条兽道过狼多。”
他和王存业上次来山里采药的时候,也从这附近经过来着,但是上次小金就没反应,这些狼很可能是这段时间过来的。
陈凌不得不慎重一些,还是在狼叼岩周围看一看比较好。
狼叼岩是,附近几座山头的最高峰,虽说没法和深处的大山相比,也并不陡峭,但通过以前的经验来看,狼是比较喜欢走这里的兽道的。
以前村里闹狼的时候,狼叼了牲口和小娃子也是会径直朝这里逃窜。
不然这里也不会以狼叼岩来命名了。
“这里也有一处狼粪,加上前边的,总共加起来有个七八处,不算是大狼群。”
陈凌走到狼叼岩高处,这里山风吹着,狼粪的风干程度更加彻底,脚一踩就碎成渣滓了。
“不管大狼群还是小狼群,最好是别来,来了就有你们受的。”他轻声自言自语。
老丈人给的药方子,以及金门村老猎户给的药方子,他在洞天的辅助下,早已完成改良。
到时候点上火,光凭烟味就能把狼群毒趴下。
如此想着,倒是给他发现一处适合种参的地方。
在狼叼岩的中段,山峰的凹陷处,有一个类似于石台的地方,虽然并不大,仅有两尺见方,但上面已经生长了些藤条类植物,土壤留存条件是比较好的。
又是东南朝向,每天能接受到太阳光照,地势凹陷,大概不到中午,光照时间就会过去,非常附和人参喜光又怕光的特性。
陈凌拿了三颗参种放进去,洒上灵水之后,很快就长出了三株细嫩的参苗,绿油油的,每株长着三四片叶子,随风摇晃。
人参这玩意儿,通常是三年开花,五到六年结果。
生长过程较为缓慢,陈凌种下去后,留了记号就不再管它了。
剩下的,过于险峻难行的地形,他就用灵水和泥,把种子包好,让二秃子飞过去,带到合适的地方。
“这家伙,我这相当于在埋宝贝了啊,以后都能给子孙后代留一份地图了,啥时候没钱用了就过来挖参。”
陈凌颇为好笑的想着,随后又觉得自己种参的地方颇为危险。
就沿着狼叼岩往下走。
一路上见缝插针,发现好点的地方就把种子埋下去,简单催生出来。
等种的差不多了,他就把洞天里繁育出来的人参种子交给二秃子几枚,让它飞到远处的山里,随缘播撒。
这个工作是长期性的,适合二秃子来做。
不然,秦岭这么大,总不能连山参都没有。
参这东西生长条件苛刻,过程缓慢,没他帮助,以后怕是很难再出现了。
把二秃子放出去了。
陈凌缓缓行入一道幽深的箐沟,周遭竹木丛生,蚊虫极多,他便把山胡椒从洞天取出来几株,揉碎了用枝叶洒在自己和小金的身上。
一瞬间,蚊虫全部敬而远之。
“啧啧,这驱蚊效果,简直无敌了。”
陈凌满意的拍拍手,拿出药锄,开始准备挖药。
上次来的时候,他们翁婿两人在这里留了记号,深处有一片天门冬生长。
正好趁着种参的时候,过来挖走,不挖的话也是浪费。
“汪汪~”小金正不舒服的甩着毛发,突然前方又出现了奇怪的狗叫声,还伴随着穿林踩叶的哗啦啦响声。
这次陈凌听得无比清晰。
他就急忙放缓脚步,随后看了看小金,见它满脸不以为然的样子,知道并无安全威胁,所以一人一狗就轻手轻脚的摸了过去。
然而,也不过走了四五步而已,陈凌刚把一片竹丛轻轻拨开,就毫无准备的与一只奇怪的东西来了个亲切的对视。
竟然是一只体型硕大的赤麂,正在歪着脑袋,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像是在盯着一个贸然闯入自己家中的窃贼。
赤麂的赤自然是红的意思。
名副其实的,它的皮毛好红,像黄昏的火烧云,让人一眼难忘。
体型也比麂子大了好几圈,就仿佛一条大狗一样大。
“汪,汪……”
被陈凌注视了几秒,它才一下子惊慌的叫着爬起来,一溜烟的沿着南侧一条陡峭的兽道跑上坡去了,身姿矫健灵巧,直上直下的险要地势对它来说仿佛如履平地。
同时也把陈凌看得目瞪口呆。
猪奔塘,麂奔梁,豹子奔在山岩上。
看来不管是麂子,还是这种所谓的赤麂,很多习性是比较类似的。
但是它这一跑,陈凌才发现,原来它身后还有藏着一只坠着大肚子的母麂子,明显已经接近生产,根本无力逃跑,看到一人一狗逼近,顿时惊慌失措的吠叫起来。
“靠,这抛妻弃子的渣男。”陈凌见这只母麂子艰难的撑起身子,惊恐的想要逃跑,就停下脚步暗骂一声。
然后带着全程静悄悄的小金退了出去,没有再惊扰它。
不过既然来了这里,天门冬肯定要采,就换了个方向继续前进。
小金与黑娃不同,或许是性别上的差异带来的,它虽然阴狠凶残,但心思更细腻,也更识大体,清楚陈凌的心思。
知道什么时候该出手,什么时候不该出手。
自从听过人们交谈中的不伤带崽儿母兽之后,它对此类猎物就没啥攻击的欲望了。
“不过山里赤麂还挺多啊,上次土豹子吃了一个,现在直接遇到俩。”
陈凌边走边嘀咕着,这几日倒是听到过许多次这样的叫声,始终不曾见到真身,他还以为是啥豺狗子一类的小野兽。
现在看到这俩玩意儿,他恍然大悟,原来是赤麂嘛。
赤麂,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吠鹿。
顾名思义,会发出像是狗叫一样的鹿。
这赤麂和普通的小麂子是不一样的。
它们能够全年交配繁殖,但是大多数,生产期就在初秋,也就是这时候,这次倒让他给赶上了。
“呖——”
陈凌刚采完天门冬,一声嘹亮的鸟鸣声天空中传来,抬头看去,只见一个黑点由远及近不断放大,到近前后才张着翅膀缓缓落下来。
是二秃子回来了。
奇怪的是,它嘴里还叼着一株东西。
落在陈凌肩膀上后,很快引起了陈凌的注意。
“好家伙,居然是赤灵芝,这可是好东西,二秃子你行啊,真的学会采药了。”
陈凌别过脑袋,瞄了一眼,立马惊讶的睁大眼睛。
说着把这株朱红色的赤灵芝拿到手里,这一比划,菌盖比他手还大一圈呢,当真是不错。
“啊,啊……”
二秃子听到他夸奖,歪了歪脑袋,用弯钩嘴在他脸颊上蹭了蹭,而后眼神得意的把胸脯挺得老高。
“厉害,厉害。”
“走,先带我看看伱这灵芝打哪儿采的,等回去之后再好好的奖励你。”
陈凌笑着喂了二秃子一滴灵水,摸了摸它的羽毛,肩膀一抖,再次把它放了出去。
这家伙还真是给他一个惊喜。
也从没特意教过二秃子,它也不知道咋就明白灵芝是好东西的,竟然直接给叼了回来。
不过不管咋说,找到野生的赤灵芝肯定是大好事,要是知道窝子在哪里,那更是大收获。
灵芝这东西,到了成熟期就会向外喷放灵芝孢子,灵芝孢子会成长为新的灵芝,只要找到了灵芝窝子,把灵芝的窝子保护好,这意味着以后常年都去能采灵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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