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滚滚
黑熊部落的勇士选拔开始了——选出最强大的战士,得到部落图腾力量的加持成为勇士。
琰罗和陈北雪,做为客人在一旁打酱油。
说实话,如果不是琰罗没有感情一定要吐槽这个选拔仪式的无聊,居然就是一群男人在一起搂搂抱抱,和奥林匹克运动会相比差远了,至少人家除了摔跤,还有跑步、跳远、标枪、铁饼……
不过,就是斯巴达300勇士跑到这些土著人面前,也完全不够瞧。
琰罗目前,可以用一千公斤重的九鼎锻炼身体,常规武器国王之剑120公斤还算顺手,略重。传火者的常规武器是七千斤青铜大剑,小埋是曾经部落勇士焦的女儿,有血脉继承的“巨力”天赋,最多能搬动五千斤艮土之精石块,长大后力量还会提升。
在这场选拔仪式上,他发现普通的土著人还不算太过分。
和自己差不多。
也就是说他的力量在这个世界能当一名杂兵。
当然,这些土著人只是皮糙肉厚、力量巨大并不像琰罗高级生命带来的属性平衡。
而且土著人们武器简陋,武技粗犷,琰罗从老祭司那得知,战斗完全是比谁的肌肉更强,谁力气更大,谁一斧头挥过去、一锤子砸下去更猛,真正的战斗力上,可以说琰罗哪怕不用能量,拿国王之剑、寒冰涡轮喷射器一个打十个也没问题。
四大王城,有传承自人皇的武技不同。
蒙着眼的琰罗对一群男人摔跤没什么兴趣,关注着自己。
生化灵根神经网络。
这一天过去水灵根已经满值了,其他灵根目前在100点左右。
“幸,你们部落的巫术就不能通融一下吗?”琰罗用胳膊捣了捣身边的老头子。
“不行不行。”
老祭司连忙摆手:“巫术是每个部落的根本不能教别人……”不过这个老家伙很快又带着农民式的狡猾说:“除非你加入我们部落才行。”
“好啊,没问题。”
琰罗的回答让老祭司愕然了。
大唐部落是虚构的,加入土著部落又没什么害处,对这一句话老祭司愣了一会苦笑着说:“算了,我们部落可没有资格,让你这样的大人加入……黑熊部落传承的巫术,并不算多高深,只是一些普通巫术而已,以你在原本部落中的身份,应该看不上的吧。”
“能看上。”
在琰罗的软磨硬泡之下,老祭司教了他一个巫术。
火球术。
这堪称是一个传奇级的法术,在DND系这是一个3级法术,时间并不长的施法引导,数十米的射程一旦命中爆炸,3级战士都要被炸死,可以说威力傲视所有同级魔法。一名法术和一名战士决斗,就要看在吟唱的时间内战士能不能冲到身边。
冲到了法师死,冲不到,一个火球炸在身上,战士死。
甚至还衍生出了“五火球神教”,和“多炮塔神教”一样,是响彻多元位面的组织,理论上五个火球在一处封闭空间内然后爆炸,相互威力产生叠加,再产生爆击效果,足以炸死任何人——前提是对方没展开护盾,也不是对火焰免疫的红龙、炎魔等等……
总之如果评选出一个,最受多元位面魔法师欢迎的法术,不会是威力弱小的奥术飞弹,也不会是秒天秒地的陨石术,那必然是火球术。
哪怕达到了魔导师,传奇法师级别,一旦上战场,除了甘道夫那样的狂战法师会选择旋风斩,换上谁,都会下意识的先丢上一颗火球再说。修真体系对火球术的重视要低一些,对应火球术地位的法术是掌心雷。
琰罗这是学习,而不是通过传承秘籍学习,实质上学的是如何调动体内能量,如何用精神意识引导能量。
对现在的他来说学火球术并不难,体内有五行灵根的能量,在脑海中根据老祭司教导的引导方式构筑一个巫术模型就行——放在魔法世界叫法术模型。琰罗14行精神源,精神力是不低的,大约2小时后,盘腿坐在土坡上的他,突然听到意识中传来了消息。
不是程序的消息,而是五行灵根ai:“你构筑了火球术的模型,是否将这个模型通过五行灵根记录?这样在使用时直接激发灵根就行,并可以对释放法术时支付的能量进行设定。”
“是。”
“五行灵根,火灵根开始记录火球术……记录完成——每个灵根只能临时记忆一个法术模型,如果想录入新的法术,请将原本的绑定清空。”
琰罗一甩手一颗火球飞出落在了10米开外。
火焰飞溅,土坡上被融出了一个洞。
“破坏力应该不比波动拳低吧。”
琰罗刚才使用了五行灵根中的1点火元素。
他赫然发现,这五行灵根的外挂,简直是出乎意料的强大!不愧是相当于用航空母舰换来的东西,一点火元素如果释放一记火球术,200点,岂不是200颗火球?而且其他还有四系元素!不过想了想,火球术毕竟是消耗能量不多的小法术。
线粒体生化科技公司,高等级世界的科技+修真公司!
“感觉好像从战士,突然变成了法师。”
琰罗对这个身份转变没有什么不满,法师安全。
安全第一。
“火系法术的威力就是不错。”陈北雪略有些羡慕,“换成我一个水球砸过去,除了砸别人一脸水什么用都没有。”
“水球术?”
琰罗产生了一个想法。
“你教教我水球术。”
“你学水球术干嘛?没有这样的法术好吧,水系最低级的法术是水箭术,必须利用水的穿透力,才能多少造成一些伤害。”陈北雪说。
“好,那就教我水箭。”
于是琰罗很快又学到了水箭术,同样将法术模型录入到五行灵根的神经网络之中,占据了水灵根位置。
现在他是水火同修的法师了。
对琰罗短短时间,就掌握两个巫术,老祭司的嘴巴几乎能塞下一颗大鸭蛋,巫术的天赋再高也不可能几个小时就学会,这难道是绝世天才?
选拔仪式结束。
一名只有18、9岁的青年,击败了所有人,这个青年的个头居然比传火者还要高,足有2米!这个身高可以去打NBA了,肤色暗黄,皮肤粗糙体表遍布了大量疤痕,身上隆起的肌肉一块一块,就和铁疙瘩似的,穿一身兽皮,站在那里简直像一座钢铁与岩石的雕塑。
不过这个青年似乎有些傻,眼睛中没有任何神采,击败所有人后,裂开嘴巴站在那里傻笑。
“果然是他……”
黑熊部落自从焦死亡后,实力最强的男人,甚至被认为是可以超越焦,成为黑熊部落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勇士,不过2年前曾经在野外遇到一只“犼”,最终干掉那只强大的异兽,却也被打傻掉了。
老祭司叹了口气:“既然你击败了所有人从今天开始,你也有资格得到名字……黑熊部落处在生存与灭亡的危机下,我们必须前往王城,希望你做为勇士能带领部落……你的名字,就叫做……傻吧。”
名字都具有特殊的含义,就像老祭司的名字是幸,当初黑熊部落的祭司要出现断层,还是小孩子的他突然展现了才能,是黑熊部落的幸运。这高大强壮好像篮球运动的男子是傻子,叫做“傻”也没有人反对——做为一个傻子,他自己就更不会反对了。
“一百多年来,守护黑熊部落的图腾之灵:熊,请赐给我们的勇士力量吧!”
在老祭司的呼唤之下,高大的图腾上突然亮起一股光芒,一只黑白二色的动物之灵出现了。
“这是熊?”
陈北雪顿时被雷的外焦里嫩,这黑白相间的毛色,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还有圆滚滚的外形,这TM是一只熊猫啊!黑熊部落的图腾之灵,居然是一只滚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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