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悲剧舞台(3)
“嚎由根!”为首的看来还是个游戏宅,有点幽默感,得意地挥舞拳头跟兄弟们炫耀。
这时候呜呜抽泣的陈雯雯忽然抬腿用鞋跟踩在扭住他的混混脚面上,趁着混混抱着脚暴跳的时候,她甩脱了高跟鞋,玩命地逃跑。
路明非勉力睁开眼睛,那一瞬间恰好陈雯雯回头,路明非冲她点点头,习惯了,每次陈雯雯看他他都会点点头。陈雯雯扭过头,再也没有回顾。路明非有点傻眼,果然不愧是长跑队出来的,跑得那真叫一个快。
“别追了别追了!那边有警察!”为首的赶紧喊。
“妈的都是这孙子蹦出来搞事,我看根本就是不认识,看那小妹长得还行出来玩英雄救美的。”被踩了脚面的混混怒气冲冲地围了上来,“那小妹好像还有点钱的样子,长得也够意思,妈的!全给他搞砸了!”他抬脚踩在路明非脸上。
路明非双手抱头,数不清多少脚踩在自己身上,他还没选修格斗,只能尽力把自己蜷成一团。他觉得自己被踹得要吐了,五脏六腑颠倒了位置,脑子里昏昏沉沉的,却忽然想起什么电影里的英雄人物被人打得遍体鳞伤都没动正格的,最后对方一脚踹向他的脸,被他一个翻腕接住,轻声说,“我最讨厌别人踩我的脸。”
台词真牛逼,路明非也很想这么说。他是真的讨厌别人踩自己的脸,虽然不是张能拿来混饭的脸。
但说有什么用呢?说完还是只得继续蜷缩起来计算挨了多少记踢。
混混们踹得累了,没想好怎么处理这货,为首的停下来点了一根烟。
路明非艰难地撑起身体,靠在墙上。他抬眼看到了路鸣泽,路鸣泽和混混们并肩而立,冷漠地看着他,好像一个下班的路人。
“我知道你是不会为这种事跟我交易14的啦,你又不是那么要面子的人,被打又不会要命,而且你是英雄救美嘛,心里满足。”路鸣泽无所谓地耸耸肩,“所以我就等你被他们打完再一起走啰。”
路明非疲惫地笑笑,有气无力地说,“我靠!”
“可你要我怎么办呢?老是积德做善事啊?不合我的身份嘛。”路鸣泽转身看着细雨中的城市,“夜景很美啊,来点灯光会更好。”
他举起手,打了个清脆的响指。自西而东,长街两侧都亮了起来,街灯、窗口,还有商厦前的霓虹灯,流光溢彩。路明非此刻才发现长街上其实一个人影都没有,大概是被路鸣泽用什么花招抹去了,这是一个寂静的城市,没有车来往,灯光在雨水中蒙眬,大片的树叶飘飞,美丽而孤远,就像童话里连火焰都沉睡的城堡。
路明非的眼睛也被这些灯光点亮,然而他只看了一眼,就被一个混混顺手扇了一个嘴巴。
“看着这个夜色里的城市,觉不觉得很孤单呐?你有没有发现街上空荡荡没有人?其实人在呐,看呐哥哥,两边都是很高很高的楼,每栋楼里都有很多的窗,每个亮灯的窗户里都有人。男人和爱他的女人一起,女人和爱她的男人在一起,他们相亲相爱啊哥哥!他们在温暖的房间里拥抱和亲吻啊哥哥!你呢?你走在冰冷的雨里,你没有地方可去,是一条真正的败狗。”路鸣泽语速越来越快,“你记不得记得《卖火柴的小女孩》?她趴在窗户上看里面的烤鸡,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可她只有一把火柴,她只能点燃火柴取暖,每一根是一个幻想,有的是烤鸡,有的是玩具,有的是妈妈……第二天早晨她死了,冻得僵硬。”
他忽然慢了下来,耸耸肩,“可你连火柴都没有诶,你的命是你的火柴么?你只有四根,而且已经擦掉一根了。干脆一点惠顾我的生意啦,把剩下三根拿出来一起擦掉啦,让自己暖和一把,然后我带你的灵魂去地狱。地狱里面很舒服的,坏人们一起在岩浆里泡澡讲冷笑话。”
“我亲爱的哥哥……别傻了好么?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你那么愚蠢的人呢?什么人会孤零零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却感觉不到孤独呢?”路鸣泽摇头而笑,满脸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模样。”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忽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他忽然暴跳起来,跳到长街中央,玩命地跺脚,踩着积水,像个疯子。
“真正爱你的人,只有魔鬼!只有我这个魔鬼啊!嗨!哥哥!为什么不拥抱我呢?为什么不拥抱这个世界上唯一需要你的人?”路鸣泽在雨中张开双臂,嘶哑地咆哮,满脸笑容,这一刻他是这世界上最忘我的戏子,在演出世界上最经典的悲剧,全世界的悲辛都融于他癫狂的独白中,他的背后站着巧巧桑、李尔王、美狄亚和俄狄浦斯的群像。他看着路明非,却仿佛在质问整个世界。
路明非呆呆地看着他。这个家伙不是永远站在幕后胜券在握么?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bug人物,无视一切规则无视一切存在的强者。这种人根本无需悲伤。
是的,他忽然明白了,这里最悲伤的人其实不是他,而是路鸣泽。这个寂静的下雨的傍晚,这个小魔鬼忽然出现,其实不是要安慰失意的自己,而是有怒潮一般的悲伤要跟他倾吐。
路鸣泽失恋了?魔鬼也会失恋么?他还没到会失恋的年纪吧?
“来吧哥哥,我不介意再回馈一下客户啦,就让我为你打扫一下街面嘛,这街上怎么多出了这些垃圾呢?应该更空旷一点才好,就像你现在空空的心。”路鸣泽冲了过来,狞笑着拎起路明非的衣领,“来个试用装,和正品一模一样哦,可是正品还要给力百倍!somethingfornothing……1%……融合!”他忽然张开双臂,扑上去拥抱路明非。
路明非下意识地接住他,因为路鸣泽扑向他的一刻,狰狞的小脸看上去却像无助的……孩子。
无数的画面在他眼前飞闪,像是老电影或者被遗忘的时光。他曾经在雨中拥抱这个魔鬼取暖,也曾亲眼看见黑暗的圣堂中他被锁在十字架上,贯透他心脏的长枪被染成血红色,他抬起头看着路明非说,“哥哥你还是来看我啦……”记忆是浩瀚的海洋,淹没了他。
路明非缓缓地从地上爬起,拍了拍身上的泥,整了整其实并不存在的领子。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圆领衫,可是整衣的姿势好像他在伦敦的高级成衣店里试穿新礼服。混混们都吃了一惊,不约而同地退后一步。
“我最恨别人抢走属于我的东西,凡我失去的,我要亲手一件件拿回来。”路明非轻声说。
“记得这是谁的台词么?”他抬起头看着那些小混混,面带微笑,“是很老的片子啦,我跟你们猜个谜语,‘馒头泡在稀饭里’。各位小朋友谁猜得出来,有奖哦!”
混混们惊惧地对了对眼神,眼前这个废物好像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此刻他的每一分微笑每一个眼神,都如刀锋般凌厉。
“猜不出来?没有小朋友能猜出来?那可就没有奖品啰。”他癫狂地大笑,“其实很简单的嘛,是‘周——润——发——’,《英雄本色》里的台词,虽然是老片子,可是台词真好!凡我失去的……”他如同出膛的炮弹那样撞击在为首的那个混混身上,肘击他的面颊,在他滞空的瞬间跃起,以膝盖重重地磕在他的下巴上,磕出他的一口断牙。
“我要亲手……”他抓住第二个混混的小臂,以肩头撞击在他的关节背后,使其小臂脱臼。他抬腿把哀号的混混踢飞。
“一件件……”第三个混混的头发被他一手抓住,另一的一记重拳打在他的小腹,混混一口血吐了出来。
“拿回来。”他微笑着说,轻柔地拥抱已经吓得小便失禁的老大。他从老大颤抖的手里取下折刀,收起来,插进口袋里,为他整理好衣领,双手拍着他的肩膀,“知道为什么对你和对他们不一样?因为你刚才说‘嚎由根’,我也喜欢玩《街霸》,升龙拳可棒了!我不会对一个和我一样喜欢玩《街霸》的人那么粗鲁,我只会跟他讨论游戏。我最喜欢的角色你知道是谁么?是桑吉尔夫,就是那个俄罗斯大壮,他的‘螺旋打桩机’那招可真是酷毙了,我们小时候也叫它……‘莲花大坐’!”
“奥拉奥拉奥拉奥拉!”他狂笑起来,单手攥住老大的衣领,如同火箭发射那样跃空而起,任何人类都不会有这样惊人的弹跳力,他升到了足足二楼的高度,而后翻身用双脚箍住老大的腰。他带着老大在剧烈的旋转中下坠,路明非的双膝磕在老大的双肩上,把他狠狠地压在地上。轻微的骨骼碎裂声让路明非露出了微笑。
他在雨幕中纵声狂笑,跳着华美的踢踏舞。
他哭泣他歌唱,是魔鬼,是神明,是绝世的戏子,声情并茂——他是路鸣泽。
他的舞姿忽然停顿在一个极别扭的姿势上,好像一个动力用尽的铁皮机器人。
路明非忽然醒了,惊恐地四顾,狠狠地打了个哆嗦。满地都是碎玻璃,四个混混全都折断了骨头躺在地上呻吟,为首的伤得最重,身下的地砖都碎了。只是一失神的工夫,一失神间那个小魔鬼借用他的身体秒掉了四个人。他脑海中那些凶暴的画面如此清晰,雨水下降的速度在他眼中都变慢了,他甚至能听见拳头击碎雨点的声音,拳头打在对方身上脏腑挪位的声音,膝盖磕中对方下巴时牙根断裂的声音,怎么回事?那些声音都让他心旷神怡,混混们吐出的鲜血在空中飞溅时那抹红色在他眼里居然那么美丽,把老大压向地面的瞬间,那股快意升到了极致,他想他可以把这个人……彻底地碾碎!
这是所谓“暴虐的心”么?他曾经认为自己没有的……龙族之心!
路鸣泽就站在他的身边,迎着雨水吹着自己的指间,他的指间上沾着猩红的血,居然被他吹散了,融入雨幕中。他这么做的时候带着淡淡的笑意,好似吹肥皂泡的男孩。
“你……你做的?”路明非直哆嗦。
“不,你做的,我只是给了你一点权与力。”小恶魔舔着自己的指间,这个带着孩子气的动作在他那里根本就是在舔染血的刀刃。
“你……你疯了,你根本就是个疯子!”路明非一步步后退,路鸣泽的微笑在他眼里越来越模糊,却越来越狰狞。这小家伙原本只是个奸诈的小魔鬼,但是此刻他湿漉漉地站在雨中,额发垂下来遮住眼睛,好像一个走丢的小孩,让人觉得有古魔在他的身体中苏醒。
“你要去哪里啊哥哥,不是说好要一起走么?”路鸣泽歪着头看他。
“滚!别跟着我!”路明非惊怒地大喝,转身一头扎进雨幕中。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可能是怕警察来抓他,可能是有点晕血,但是更像要逃脱某种追着他而来的记忆。他今天已经被孤独追上了一次,不能再被更糟糕的东西追上。是的,路鸣泽没说错,痛殴那些混混的不是路鸣泽,而是路明非自己。那时候他的意识是清醒的,那句《英雄本色》的台词,正是他最喜欢的,看的时候他激动万分,渴望着有一天自己能对谁说出这句拉风的话。
“哥哥!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你已经被抓住了!”路鸣泽没有追他,站在雨幕中遥遥地大喊。
跑着跑着,街上的人越来越多,好像从梦里跑进了现实,一切就像是个游戏,场景无缝连接,不需要load。可路明非还在不停地跑,好像背后还有什么东西追着他。街上的人都好奇地扭头看这一身脏兮兮挂着两行鼻血的小子,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疯。街角里白裙的女孩赤着脚,哭哭啼啼地正跟巡逻警察说话,不是陈雯雯,而是在陈雯雯之前进来的那个女孩,娇柔万状地表示要跟路明非玩玩的。
可是那一刻看见的分明是陈雯雯扭头看了他一眼,而后跑进了无边的大雨里再也没有回顾,随后就是无数只脚踩在他脸上身上。
记不清楚了,路明非也不想再去想那些事,他只想赶快离开这里,不要在雨里一个人孤零零地走路,想找个暖和点的地方洗个澡,有杯热乎乎的东西喝。
他们住在丽晶酒店,距离这里其实只有地铁一站路。
他一直跑到地铁隧道里才停下了,因为他看不清前面的路了,青色的雾气正潮水般向他涌来,往前往后都看不见人。
他缓慢而用力地打了个寒噤,好像被魔鬼的手掐住了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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