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写血书立毒誓(求推荐票~)
第十五章写血书立毒誓
丹桂虽然是树,不过智商可不低,毕竟已经完全灵识觉醒,李老板这点小把戏可忽悠不了它。
“呵呵!回答得这么干脆,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忽悠我。口说无凭,立字为据,不然我是不会释放人质的。”
见李老板回答得这么干脆,而且眼神一直在闪躲,分明是在撒谎忽悠自己,所以丹桂决定让李老板立下字据,以此证明自己“植树造林”的决心,至少是书面上应该如此。
却说丹桂已经灵识觉醒,学习人类知识相当快,对人类的了解也日趋深入。所以知道人类做事一般都得有一个书面承诺,遂赶一下潮流,勒令李老板赶紧写下一份书面承诺。
当然,丹桂知道一纸空文并不起什么作用,对方要反悔随时可以撕毁协约,不过程序毕竟要走的。
丹桂要这一纸承诺也并非赶什么潮流,它自然有妙用,他日李老板反悔撕约也自有办法对付他。
“立字为据?有没有搞错!我既没带纸,也没带笔,怎么立字据啊?”
李老板惊讶万分,没想到这“树精”不仅猜到了自己空口说白话日后反悔的伎俩,而且还知道“口说无凭,立字为据”这句俗语。
不过今日他是有备而来,带了很多装备,但是就是没有带纸笔这种以为派不是用场的东西,所以只得以此为借口拒绝立下所谓的字据了。
“少啰嗦,没有笔和纸,那简单,把你的白衬衫撕一块下来,咬破手指就可以写了,这样显得更庄重,更真实有效。别再试图以晕血或者不会写字这样低级的借口忽悠我,否则的话老夫现在就办了你们。”
丹桂不耐烦了,不想再听李老板的借口,于是逼迫他撕下衣服咬破手指写血书。
丹桂知道,人类有撕衣服写血书的优良传统,虽然那种传统与眼下这种情况大相径庭,不过丹桂可管不了那么多,所以强迫他立马血书,至少这样更加庄重,而且更真实有效,还能显示出李老板“改过自新”的勇气和决心。
“啊!额……好好好,我写,我写,行了吧!”
当李老板听到“写血书”三个字时差点惊掉下巴,而且还要撕自己的衣服,咬破自己的手指,惊讶之余还差点气到吐血。
别说自己的名牌衬衫价值不菲(白色衬衫容易写字,黑色的西装外套不考虑,而且价值不菲划不来),单是要自己这种咬破手指写血书的行为就已经严重践踏了男人的尊严,而且还是一个成功男人的尊严。不过面对死亡威胁,男人的尊严又值几个钱,所以李老板只得咬着牙忍痛答应。
“李董,用我的血,撕我的衣服吧!”
此刻,一直愣在一旁插不上话的周忠伟虽然对“树妖”的强迫行为非常不满,不过这也是他表忠心的一个好机会。
于是他立马跳出来,大义凛然地看着李老板,当即表达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耿耿忠心,随即呼啦一下子扯下自己的半截衣袖,闭着眼用牙尖利索地咬破自己的食指。
食指既破,鲜红的血珠立马渗透了出来,虽然很疼,不过周忠伟忍痛不发,装作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对于周忠伟越俎代庖,替他的老板“遭罪”这一举动,丹桂并没有阻止,因为对于它来说用谁的血写的都一样,反正都是人类的血。
李老板看到这一幕也感动了,感慨自己对周忠伟这么多年的信任与栽培总算没有白费,如果能活着回去一定会给他升职加薪——这正是周忠伟想要的。
——也许你可以把周忠伟的行为看作是真的忠心耿耿,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投机方式,以几滴血和一片衣袖换取更大的利益。
既然周忠伟都已经扯下衣袖,咬破手指,李老板就不劳自己动手了,他现在只是个打杂的——打开白色衣袖,把它捋直铺平,好让自己的心腹爱将替自己写下血书。
当然,这种抄抄写写的任务一向是由他的心腹秘书周忠伟代笔的,如今他为了自己做出牺牲,所以李老板亲自执笔左右当一次书童也是十分乐意的。
由于李老板在一旁亲自辅助,周忠伟手起指落,以指代笔,以血代墨,不顾疼痛,挥洒自如,片刻间便写好了一份飘逸的血书。
临了李老板还蘸了点周忠伟血,在“承诺书”的末尾摁上了自己的手印,这样这份血书才算是真正完成。
“血书写好了,现在可以放人了吧!”
李老板从周忠伟手中拿过写好的血书,双手托着举过头顶好让丹桂看个清楚明白,恳请它能够信守承诺放开人质。
“嗯,做得好,这就是证据!日后你若是反悔,老夫必拿出这份血书惩罚你!”
丹桂看到这份写好的血书,旋即伸长“手臂”从李老板手里一下子夺了过来。
“行,我树族信守承诺,说到做到,马上放人。小子,这次算便宜你了,若是下次再踏入玄奇森林半步,就不是这么轻易就放过你的。”
血书既然已经收了,丹桂没理由不放人,于是解开绑在人质王耀文身上的藤蔓,放他回到李老板的身边。同时免不了警告他几句,若是下次再踏入玄奇森林,下场几乎就是和上次那两个“炮灰”伐木工差不多。
可怜的王耀文被“树妖”绑架,困在树杈上几天几夜,吃不饱睡不好,心中苦楚无处诉说。如今一朝得救,而且还是大老板亲自来赎救自己,给他立刻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不顾形象地跪倒在李老板面前,而且还宣誓永远效忠于他。
当然,誓言无非是“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唯老板是从”之类的惯用套话,全然没有一点新鲜感,这里也就没有复述的必要了。
“小王,小李,我们走,你们辛苦了,回去后我立马给你们升职加薪。”
李志强与他的两个心腹愣在原地激动了一会,觉得再不走恐怕就得被留下来过夜了,于是拉起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周忠伟二人准备离开。
“别慌,等一等,把那个东西留下。”
正当三人准备迈步离开这个鬼地方时,丹桂突然伸长树枝拦在他们面前,阻挡了他们的去路。
“东西?什么东西留下?血书都已经给您了,而且您应该答应放我们走,不会出尔反尔吧!”
丹桂这突然的举动给李老板吓了一跳,以为“树妖”不守承诺,出尔反尔,不会要留自己在这里过夜吧,同时也对“树妖”的话一脸懵逼,不知道要自己留下什么。
当然,他并非一点也不知道,他已经大概猜到“树妖”让他留下什么了。
“呵呵!别给我装蒜了,快拿出来,否则别想离开这儿。”
丹桂的语气中带有一丝愤怒,言语中透露出一股不容置疑的霸道,看样子能随时把面前这三个人生吞活剥了。不过它只是拦住了他们,并没有动手抢李老板身上那件东西,它这是给李志强一个自我救赎的机会。
“好好好,别动怒,别冲动,我这就拿出来。”
李志强真的快要崩溃了,自己隐藏得这么深的一个小物件还是给“树妖”发现了,他真好奇对方眼神居然这么好。
不过,李志强并不打算轻易交出那个东西,那可是他日后翻盘的筹码,所以他决定耍一次小把戏。
其实,李老板今日亲自来救人可是充分准备了一场的,不仅连直升机这种钢铁巨兽都动用了。他本人身上也藏了好几样以防万一的物件,其中包括被丹桂发现的那件东西。
除此之外,那架直升机上不仅有驾驶员,里面还有一个蛰伏的大家伙,那是李老板的杀手锏,非到万不得已不会动用,所以目前直升机里的那件秘密武器暂时还没有露脸呢!
“喏,你要的是不是这个?”
为了拖延时间,争取逃跑的机会,李志强从裤兜里摸出了一把小巧精致的手枪。
没错,你没听错,就是手枪。别奇怪,作为一个富得流油的大财主,作为有钱有势的跨国公司老总,要想搞到一把手枪并非难事,虽然华兴国对枪支的管控程度为列国最强。
李志强此行带上手枪,无非是为了壮胆和自卫罢了。不过要想用手枪消灭“树妖”,他自己都觉得不可能,而且现在自己身上隐藏的东西不幸被发现了,他只得乖乖地逃出手枪丢在了地上。
“不是这个,别装蒜了,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赶紧交出来。”
很明显,丹桂要的不是手枪,而且另外一样东西,一样它认为对自己有威胁的东西。
李志强身上那件东西,丹桂从见他的第一眼时便发现端倪,之后在周忠伟写血书时曾偷偷地触碰了几下,不巧他的隐秘动作被丹桂及时捕捉到了。
随后丹桂启动异技能“天眼通”清楚地看见了那个小物件,知道了那是个什么东西,以及那东西对自己以及森林的间接威胁有多大,所以丹桂绝不允许这个东西完整地离开玄奇森林。
于是在李志强三人即将离开之际,丹桂及时地拦住了他们,一定得让他们交出那个东西,否则休想安全离开玄奇森林。
“嘟!”
突然,李志强从另外一个口袋里掏出遥控器一样的东西,随后立刻按下了其中的一个红色按钮。
“快跑,快上飞机!”
按下红色按钮之后,李志强大喊一声,趁丹桂一个不留神,从它的防线空挡里钻了过去,然后头也不回地极速奔向那架直升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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