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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结庐而居非穷苦


斜月山庄与万古大陆方向的堡垒隔江相望,从铜云关的城墙上也可以看到斜月山庄高耸的山门,当太阳升起时,斜月山庄就仿佛山腰上开了一座金灿灿的仙门一般。

苏显仙登山时并没有选择那一条直达斜月山庄正门的石板路,因为看到有三三两两的人群也在登山,只凭真气波动就知道都是拥有武道修为的,不过实力大多数在第一境和第二境。

当看到有一条只有两尺宽的小路似乎是通向后山的时候,苏显仙毫不犹豫的走进了小路,因为苏显仙走过了太多的山川,走的人多的路必然不会有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风景,而小路却常常会给人意外的惊喜。

小路蜿蜒曲折果然是往后山绕去,苏显仙看到小路两边有野花的时候就顺手折了一些,又折了一支柔软的树枝围成了一个圈,一边走一边在树枝上插入各种颜色的野花点缀,快到半山腰的时候就做了一个很漂亮的花环。

以前和公孙大圣一起进山的时候,公孙大圣就常常会做一个花环带在头上,那个时候的公孙大圣又黑又瘦,即便是带上了花环也看不出有多漂亮,不过苏显仙每当看到公孙大圣头上带起花环的时候,都会由衷地夸小妮子像个仙女。

苏显仙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有半年多没有见过那个小妮子了。

最后一次知道小妮子的消息,就是在从北苍皇城回寻仙镇的路上,执法殿得到的消息是小妮子从妖皇顶血池觉醒之后也去了北苍皇城。

如果不是急着带骊珠去雷池山,苏显仙当然会在路上等小妮子几天,不过当时还有另外一种顾虑,因为背着布娃娃的楚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起偷袭暗杀,如果公孙大圣也在,以公孙大圣的脾气肯定是不会轻易的放过楚荷,很有可能会不死不休。

当时龙九一直贴身保护,但没有太过于执着地去找到楚荷并解决掉,一方面是因为龙九很聪明,她看得出苏显仙其实并不想真的把那个小姑娘杀死,哪怕是两次重伤之后也没有让龙九出手杀了楚荷。

因为当时的苏显仙能感觉到自己和那个小姑娘之间应该有某种机缘,这一点在后来与楚荷在明洞观朝夕相处的三个多月也得到了证明。

苏显仙本身得到了小蛟的气运,按照欧阳天云所说,那就是龙族气运,因为小蛟就算没有走江入海化为真龙,但毕竟也是龙属的。

而楚荷身上的气运很奇怪,第一次在烧饼巷见到楚荷的时候,苏显仙很惊讶于一个人的气运可以那么弱,弱到像是一个将死之人,那种气运一般都出现在一些行将就木的老人身上。

说不好听点,背着布娃娃的小姑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夭折,不过那天在明洞观山门前再看到饿得直不起腰的楚荷的时候,小姑娘身上的气运就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像是枯木逢春,有扶摇直上的冲天气势。

一个人的气运发生改变并不容易,有一种说法叫逆天改命,而要逆天改命要付出的代价极大,得到多少往往失去的就更多一些。

那么是谁为楚荷逆天改命?是谁有如此大的能力呢?

苏显仙可以做到,而且已经做过一次,就是为骊珠续命,除了使用了上百道符箓为骊珠挡住了皇城劫数气运,还用自己的龙族气运为骊珠改换命数。

而苏显仙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自身武道实力迟迟不能突破,否则拥有天下第一神器聚气盆的他早就可以突破到洞察境了。

和楚荷相处时,苏显仙有几次有意无意的问起和楚荷相依为命的那个老头,而每次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楚荷要么是低下头默不作声,要么就是满脸笑容瞬间凝固,然后转身离开,从来没有回答过。

后知后觉的苏显仙猜到那个老头应该是死了,因为他从楚荷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令人辛酸的悲伤。

不知不觉间已经快要走到山顶了,小路越来越窄,直到最后完全消失。

苏显仙举目四望,几乎可以看清山顶全貌,和北苍的山不太一样的是,西凉像周阿山那样满山树木的山很少,斜月山庄坐落的这座山峰就是个石头山,面对揽月江的一面是悬崖峭壁,面对铜云关的一面是一面缓坡,树木不太多,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

苏显仙所在的后山倒是有一些树木,有一片松树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松林特有的香味,走进松林之后便看到有一间很小的用茅草搭建的房子。

距离茅草屋还有很远,可以看到茅草屋外有一个灶台,炊烟袅袅升起。

苏显仙走路的时候故意发出一些声响,蹲在灶台前正在往炉灶下加柴的人听到有脚步声便转过头来。

这个人穿着一身补丁摞着补丁的破旧长袍,年纪大约三十几岁,皮肤黝黑,有着西凉人典型的方正面孔,棱角很分明,虽然气色一般,但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

这人站起身看着越走越近背着书箱的年轻书生,便放下手中的东西很有礼貌地冲着苏显仙弯腰施礼。

苏显仙停下脚步回礼,走到茅草屋前时,茅草屋的主人笑着说道:“这位公子上山看江景的,那可是走错了路了呢。”

苏显仙直了直腰,回头看了一眼尽收眼底的铜云关全貌,说道:“也不算走错,本来就是随便走走的,一路所见皆是风景,哦,在下苏仙,来自凤冠山,不知这位隐士如何称呼?”

被苏显仙称为隐士的家伙有点脸红,把手在破袍子上擦了擦,尴尬说道:“这位苏公子,我哪算什么隐士,叫我李佛就好了。”

苏显仙笑道:“叫你李大哥好了,李大哥,铜云关距离这里又不远,可是你却住在这里,还说不是隐士,这里的风景真的很好,李大哥很会选地方呢。”

李佛给苏显仙拿了一个木墩子坐下,自己则蹲到灶台前继续烧火,说道:“苏公子,我算哪门子隐士,我是穷得没有房子住才在这里搭个草庐混日子等死。”

苏显仙用力提了提鼻子,闻到了一股很熟悉的味道,是玉米粥里面加了红薯煮到两者都烂熟之后才有的香味。

李佛笑道:“苏公子这么早就上山,想必是没有吃过早饭,若是不嫌弃的话,可以喝一碗粥暖暖肠胃,可惜的是没有咸菜了。”

苏显仙也不客气,点了点头从锦囊中取出了一整坛的咸菜,这让李佛看得目瞪口呆,有点匪夷所思的看着苏显仙,因为他实在看不出这位书生是从什么地方掏出那么大一个坛子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锦囊这种法宝非常的陌生,不过西凉人所穿袍服都很宽松,有一句话叫袖里乾坤,因为宽袍大袖,袖子有一个很大的内兜里面可以放很多东西。

像李佛所穿的破袍子的袖子里面就很能放东西,西凉因为一年之中寒冷的天气占了一半,所以这种宽袍大袖的衣服很适合在里面多穿几件。

北苍有一种说法叫腰缠万贯,但在西凉却是袖里藏百金,所以李佛只能认为年轻书生应该是在袖子里藏了一坛咸菜,可是带着一坛子咸菜登山倒是真奇怪。

苏显仙也意识到了这种细节很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便把锦囊悄悄放到了书箱里,然后从书箱里拿出两条肉干。

李佛看到肉干之后咽了下口水,很不好意思地说道:“苏公子太客气了吧,我这里只有一锅粥……”

“李大哥,在这样的早晨,一碗粥可远比一块肉更让人心动,李大哥,在这里冬天的时候很难熬吧?”

李佛撅着屁股在灶台后面找出两个碗,两个碗都惨兮兮的,碗口掉碴有好多的缺口,他先舀了水仔细地洗了两遍,洗好之后便用宽大破袍子的手肘擦干碗里的水,多少有点煞风景。

苏显仙嘴角泛起笑容,这种动作以前他就常常用,至于衣服是不是干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因为碗底如果有一点水的话再盛粥,再好的粥也会变得有些泻口。

李佛盛好两碗粥放到灶台上,说道:“也没有桌子,苏公子,就在灶台前将就一下吧,刚好可以烤烤火。”

苏显仙笑着点了点头,把木墩子挪到了灶台前,登山时被露水打湿的裤腿正好可以烤一烤。

两个人对坐在灶台前一起享受有点小奢侈的早饭,李佛一边吃一边感叹道:“苏公子,如今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太多了,读书人就得像苏公子这样,不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死读书,道理书里有,可是风景总是要双腿走出来的,我们西凉那么多诗人,可是写的诗除了大漠豪情就是草原风情,搞得好像我们西凉没有名山大川似的……”

苏显仙端起碗吹了吹,喝了一口香气浓郁的玉米红薯粥,一股暖流瞬间让全身都舒坦了起来,他满意的说道:“就是这个味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喝过了,李大哥,说起读书,其实我也是半吊子,哪有读书人在书箱里放肉干的。”

李佛替苏显仙解释道:“苏公子,这叫民以食为天,读书总不能饿着肚子吧,咱们西凉饿肚子的人太多了,就连边境上抛头颅洒热血的将士听说也都是两天吃三顿,可唯独读书人不能饿肚子,如果咱们西凉多一些读书人,那么也就不会被北苍欺负的这么惨了。”

苏显仙越来越觉得有趣,这个穿着破袍子的男子实在不像是一个普通西凉百姓,倒像是一个看透世事的高人,而且应该是读过很多书的高人。

有一些道理,如果是名声显赫的人说出来,那就是很大很大的道理,可是同样的话在普通百姓说出来,不过就是让人听着有些感触,永远也不可能成为警世名言,道理向来如此。

苏显仙看着山下一览无余的铜云关,平静说道:“其实每个人都不应该饿肚子,没有道理,李大哥,你看起来不像是一个经常吃玉米红薯粥的人,你的破袍子看起来也不合身,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李大哥应该是铜云关里顶有钱的世家公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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