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回马枪
砰,砰!
两个弹孔出现在地上,冒起两缕白烟,相隔两米,青年已经消失在混乱的人群中了,刘危安甚至没有时间看周围的人贪婪的目光,拔腿就跑。不跑不行啊,杀一只狼型怪物才多少钱,抓一个通缉犯又是多少钱,相差至少两百倍,而且在很多人眼中,人类的危险程度是低于怪物的。
哒哒哒哒……
子弹撵在刘危安的屁股后面,射在道路上,一颗一颗的弹孔散发着令人胆寒的热量。整条大街一下子乱了,本来就不怎么有秩序,现在更乱了。
刘危安没有选择出城,而是冲向城内,这一招显然出乎青年的意料之外,以至于他察觉不对追来的时候晚了一步,看着还有一部分不明所以的人群大吼:“通缉犯穿着黑色破烂的衣服,抓住有10万金币的赏金。”
轰隆——
10万金币仿佛一颗炸药包炸在大家的心头,所有人的心立刻热了,火焰燃遍全身,纷纷看向身穿黑色破烂衣服的人,不过一看,有些傻眼,大街上的人,至少有十几人是这样的穿着,只有那些经验丰富的佣兵,一眼就看见了刘危安。
枪口刚刚瞄准,就发现目标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汹汹的火焰,好几个人被火焰包裹,发出凄惨的叫声,不少人还是首次目睹火焰符咒的威力,心中发冷。
把披在外面的黑色破烂衣服脱掉的刘危安冲进人群,像一条鱼儿,东一晃西一窜,一下子冲到了五六十米之外。青年一直盯着他,哪里会这样轻易让他逃走,紧紧跟在后面,速度丝毫不比他慢多少,一边大声指挥其他人:“黄色衣服的,短发,持着狙击枪——”突然一股极大的危机袭来,他汗毛炸起,猛然往地上一扑。
砰!
身后不远处多出了一个鸡蛋大小的弹孔,冒着白烟,青年摸着后脑壳上的一缕血迹,惊出了一身冷汗,他很清楚那意味着什么,能够造成如此弹孔的狙击枪的威力是如何可怕,如果射中了脑袋,绝对是留不下完整的尸体的。
刘危安暗道一声可惜,这个青年的反应速度太快了,虽然他很清楚,只要再开一枪,一定能够打死青年,但是他也清楚,他会被包围,在同归于尽和逃命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开枪没有杀死青年,却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子弹如骤雨袭来,浑然不顾路面上的其他人,惨叫声中,七八个人殃及池鱼,浑身被打成了筛子,死前的目光充满愤怒和绝望。刘危安牙关紧咬,心中充斥这一股愤懑,为死去的人感到不安,如果不是他,这些人不必死的,也为开枪之人的不择手段而愤怒。
砰!
狙击枪一震,一道火光喷出,身后响的最欢的机枪哑了。刘危安连续扣动扳机,又是两声惨叫传来,刘危安趁机抓起一具尸体背在身后窜入了一条小巷子。
“快追,别让他跑了——我曹!”几个追在后面的佣兵眼睁睁看着一颗黑黝黝的东西飞了过来,嗤嗤冒着烟,哪里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吓得魂飞魄散,想要逃开,哪里来得及。
轰隆——
炸弹,刘危安就剩下这一颗了,之前顺来的、抢来的,用的差不多了,这一颗还是因为在角落里面没有注意才落下的,追击的几个人被炸的飞了起来,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经是三死两重伤,后面的人脚步稍微缓了一下。
一梭子子弹扫进去,发现人已经跑远了。
“快追——”几个一看就知道是老江湖的人一言不发,冲入了小巷子,后面的人蜂拥而入,开玩笑,到手的肥肉还能跑了不成?这里这么多人,通缉犯即使有三头六臂也逃不出去。
城门外和狼型怪物厮杀的人听见身后传来骚扰,眨眼之间,化为安静,很快就赶紧不对劲,支援的人哪里去了?
狼型怪物虽然是最低级的怪物,但是低级并不代表就是一道菜,看地面上那一具一具的人形骸骨就能很清楚的正面狼型怪物的战斗力。完整的尸体是留不下来的,狼型怪物是吃肉的。
没有源源不断的支援,这些人顶不了太久,如果后退,一旦军队的人插手,前期的努力和付出就白费了,他们杀的,果实是他们的,如果军队插手,他们可不管你们前期做了多少努力,直接就包圆了,他们并不清楚后面发生了什么事,却知道情况有些不妙。
坚守城门的力量由两部分组成,主力军是军队,警察是辅助,毕竟排查通缉犯、检查身份证这种事情不可能让军队来做,城门口的警察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虽然他们很想参与追捕通缉犯的行列,但是守着城门的任务更加重要,不过,消息却在第一时间反馈回去了。
论抓人,佣兵绝对比不过警察。
在一个转折处,高速奔跑的刘危安突然停下来了,说停就停,没有一点缓冲,深深地洗了一口气,然后吐出来,呼吸已经变得均匀起来,把背上的尸体丢掉,不丢掉也没什么用了,都打烂了,腰间的肉都不见了,就剩下一根脊椎骨摇摇晃晃,上面很多撞击的裂缝,几截肠子已经冰冷,冲鼻的气味让人呕吐。
前面是一条数百米的笔直通道,追兵就在身后,冲进去的话,连遮挡的地方都没有,面对数十挺机枪,超人都会被打成筛子,他还不是超人呢。
必须想办法!
脚步声迅速靠近,大约分成三个阶梯,最前面是几个实力最厉害的人,脚步轻微,紧紧咬着他的屁股,第二阶段是那些实力强悍但是脚力稍微慢一点的人,最后就是大部队,用句话来形容就是想喝汤捡便宜的人,这部分的人最多,也许杀伤力不强,但是坏事的能力不必任何人差。
走屋顶!
并没有太多的时间留给他思考,其实就是两条路,路面和房屋,他没长翅膀,飞不上天,也不是穿山甲下不了地,只能走常规路线。
“人呢?”杨铁城看向最先到达的乐小天。
“没看见。”乐小天是佣兵团里面的奇葩,他出道之后,跟过13支佣兵团,每进入一个佣兵团,那个佣兵团在不久之后就挂了,连续挂了13个佣兵团之后,再也没有那个佣兵团敢于吸纳此人了,哪怕他轻功卓绝,久而久之,他就只能一个人混了,不过,在如今这个混乱的世界里面,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有限,所以,他混沌很不好,从他那杆破枪很久没有更新就能看出来。
枪是吃饭的家伙,不加以保护,死的快。
第三个赶到的是矮矮胖胖的老者,和杨铁城其实也就前后脚,脸上肉嘟嘟,慈眉善目,拿着一根烟枪,从外表上看,他不像凶狠的佣兵,更像一个邻家的老爷爷。不过,在佣兵界里面待久了的人都知道胖虎的能量,号称佣兵界的不倒翁,曾经协助过警察抓捕过一位星际大盗,威名赫赫,只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佣兵团四分五裂,实力大跌,没多久又是丧尸又是怪物的,世界大乱,胖虎的队伍越来越少,最后只能跟三流佣兵团混在一起了,不过即使如此,也没人敢小视他。
“胖爷怎么看?”乐小天虚心请教,事实上,乐小天个人修养很好,不粗口,不酗酒,温文尔雅,这一点,也可以说是佣兵界里面的另类。
“房顶。”胖虎只看了一眼长长的通道就断定道。
“胖爷是如何看出来的?”杨铁城有些犹豫,微弱的光线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阻碍,地上的尸体他早就看见了,但是这不能成为刘危安上房顶的证据。
“你们看这里!”胖虎用烟枪指着墙壁上一个很不明显的白印,这是两层建筑,差不多六米高的墙壁,在距离地面三米的位置,一个只有指头大小的白点,很淡,特别是在风雨侵蚀下,就更加模糊了。
杨铁城刚想说凭一个白印如何证明是脚印,马上就在对面的墙壁上,距离地面大约五米的地方看到了第二个白印,刚好在一条直线上,脑海里面自然而然浮现这么一副场景,刘危安起跳三米多,在墙壁上第一次借力,然后在对面的墙壁上第二次借力,接着翻上房屋逃走。
他嘿的一声,以同样的方式冲上房屋,在顶上又发现了痕迹,那是一个淡淡的手印,抬起头,看见乐小天已经冲了过去,乐小天在速度上确实快他三分,接着身边多了一个人,是胖虎。老家伙,他心中暗暗心惊,三百多斤的重量,落地无声,光凭这一点,就能证明他不简单。
屋顶上视野开阔,他环牧四顾,并没有发现刘危安,不过,只要是人,就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乐小天在追踪术上造诣高深,跟着他走就没错,不过才走了几百米,他就感觉不对劲,怎么是往回走?他不认为刘危安这么愚蠢,这个时候还想着出城,即使傻子也知道,这个时候城门必然重兵把守,最佳的做法就是钻入城内,随便找个臭水沟一钻,就没人能够找到了。
难道乐小天故意的?这个想法刚刚升起,就听见一声响亮的枪响,打破了黑夜的安宁,他一下就分辨出来了,是通缉犯那把大功率的狙击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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