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初恋
到水工厂上班后,李素兰收到了第一封信。
看信封上的字迹,她知道是谁写来的。
怀着复杂又好奇的心情,她打开了信。
“小晓炎:
......你曾对我说过,不要为打翻的牛奶哭泣,现在我想问你,这杯打翻的牛奶还能再扶起来吗?我已经在医院上班了......”。
李素兰有点惆怅,又有点失落。
生活就这样常常和人开玩笑的吗?
她曾那么心心念念,希望初恋能成为终生相守的人,打破“初恋成功率近乎为零”的魔咒,她甚至还说过:“我就不信这个邪。”
然而事实呢?
他们算是青梅竹马吧,他的爷爷和她的爷爷是好朋友,常在一起喝酒。他认了她隔壁的胡子伯伯、江妈妈作干爹、干妈,逢年过节都会到她隔壁家来,所以他俩打小就认识。
小学四年级时,他从村小转到她所在的七重村中心小学上学,那时他中等个子,甚至有一点偏胖,脸好像是国字脸,她不觉得他帅。
也许因为他爷爷和她爷爷是好朋友的关系,她在心里格外留意他。
他穿碎花衬衣、翻头登山鞋。
从207国道伯渠食品站旁边去他们学校,有一段很长的上坡路通往校门,有时候李素兰和女同学们在前面走,他和男同学在后面,她会听见他说一句油嘴话“柏油路上的刮刮匠”,这句话包含了她父亲名字的一个字,也说出了她父亲的职业,“刮刮匠”在他们老家,是理发匠的意思。
每回听到他这么说,她都装作没听见,不回头,也不搭腔。她是班长呢,得有班长的胸襟。
有一次下课后,他特意走到她的课桌旁,说:“以后我都会在你爸爸那理发的。”
她说:“好。”
好感就这样慢慢萌生了吗?
进入初中后,他们不在一个班,李素兰一门心思读书,偶尔会在校门口碰到他。
他好像长开了,个子窜得老高,脸好像也变得瘦削了,这个时候,她突然觉得他还蛮帅的。
后来,她听说他班上一个女生喜欢他,她听了没什么反应。
因为她沉迷于学习,已无法自拔。
之后两人没有交集。
直到李素兰在善德市上学几个月后,发小王丽告诉她,他也在善德市读书,并且和王丽在同一所学校,她稍微有点惊讶。印象中,他的成绩一直是中等水平。
知道他在善德市后,素兰的内心起了涟漪,喜欢一个人,是一定要让对方知道的,不然,可不是白喜欢了?
于是,她向王丽打听了他的班级名称,给他写了一封信。
含蓄地表达了对他的喜欢。
后来他们开始通信,有时候她也去他们学校看他,要么在阶梯教室陪他学习,到了饭点他会给她端来好吃的小炒饭菜,要么两人去附近的烈士公园散步、聊天。
两人保持着国标距离,连手都不曾牵过。
那段时间,素兰为他写了好多诗和文章,浓情蜜意都要溢出来了。
恋爱能让人变成诗人。这话说得太对!
她写道:
“想你,一天一个感觉,一秒一个感觉。
醒来,发丝边是你写来的信,我想起昨夜是吻着它入睡,想你的感觉于是在又一次读你信的过程中重温。
你和载着你所有的一叶小舟飘然而来,片片浪花只愿亲吻这一只小舟。
想你的时候,以为每一个穿白衬衣蓝裤子的高个男孩都是你,心神为之摇曳,留一脸甜蜜的微笑在路口......”
这是爱吗?
应该是。
李素兰是一个内心纯洁的人,爱一个人,会爱得专注、投入,会爱得全心全意。
她以为他们终会携手一生。
放暑假了,他们在信中约好一起回老家,素兰提着行李到了他们学校。
到了他的班级,却没看见他,意外看见他的好朋友、同班同学方成玉的女朋友小娴,小娴一看到素兰就走过来,歉意地说:“辛桦先回去了,他留了这个给你。”
素兰接过一看,没有称呼也没有署名,信纸上寥寥写着四行字:
“就让昨夜的那场雨
将你心中的那个人
冲得干干净净
我们之间永远不可能”
当着小娴的面不能失态,素兰努力克制着自己,将信纸折好放进书包里。
她甚至和小娴闲聊了几句,问她什么时候回老家?又谢谢小娴花费时间等着她来。
和小娴分开后,她心里的寒意从脚底升起,一直冷到了头顶。
为什么要这么决绝?
连面都不愿意见吗?要通过这样的方式。
一点征兆都没有。
素兰在心里冷冷地笑了,“永远不可能”,好吧,就这样。
整个暑假,素兰有意识回避这件事,进行“选择性忘记”,她把那些当宝贝一样收着、连拆开时都要用小刀轻轻划开而不舍得撕掉任何边角的他写的信,通通烧掉了。
可是现在,竟然收到这样的信。
素兰有点惆怅,“辛桦,你说得太迟了,迟了两年啊!”她在心里轻轻叹息。
他曾在信中说:“小晓炎,你对自己的未来有着美好的蓝图,而我,却是如此平凡。”可是,她喜欢他啊,发自内心的喜欢。
她的喜欢、她的爱是纯粹的,没有附加条件。
初恋,果然没有成功,这该死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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