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二章 你要怎么对我负责?
洛村,由张弃亲手设计和布置的城墙内,已兴建起了鳞次栉比的石头房子,而其中最为高大、雄伟的那一幢,便是由叶大伟亲自主持建造的:城主府。
洛村只是一个村,却拥有一座城主府,这是很怪异的一件事情。而更加怪异的,是大家都并没觉得有什么怪异之处,就连远来的客商们,都似乎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是的,除了最初的五百余遗忘一族族人之外,洛村里还居住着后来迁过来的近千名族人,还有从通天河两岸十余座城池里来的客商,甚至还开了一个小小的大拍卖行。
洛村已经初具规模了,但为它奠下第一揪土的张弃,此时却下落不明!
每当想到这个念头,莫愁的心底,便忍不住一阵阵钻心的疼痛!
此时的她,正站在城主府后花园最高的那座阁楼上,望着遥远的天际,满脸痛苦。
一身红裙的朱雀站在她身旁,低声安慰道:“主母,你放心吧,虽然整整一年我们都没找到公子,但他一定还活着。不然,我们四个也不会站在这儿了,你不要太担心!”
这倒是实话,朱雀等四妖宠与张弃是灵魂相连的,若张弃已不在人世,这四妖宠定然也会跟着死去,没有幸免的可能。所以他们现在还好端端的,张弃也就不可能有性命之忧。
可是他现在在哪儿呢,他是被擒了,还是像在武城那样,莫名其妙地昏迷了?
莫愁紧紧地锁起了秀眉,忽然觉得心里堵得慌。
四妖宠在张弃最后消失的地方,濮城外的山涧旁,曾来来回回搜索过好几次,而且在那儿搜索的还不止是他们,还有万俟家族的人、卢楚姐妹、三仙门的人,甚至还有圣宫的人和神奕卫——前者据说是寻找他们的圣女;神奕卫在寻找什么,就没有人知道了。
哦对了,卢氏家族也迁到了洛村。虽然一年前的卢夫人只剩下一年寿命,但也不知是不是张弃留下的那些大还丹起作用了,一年多了,她并没有过世,所以卢小玥和卢楚便带着她和小余等人来到了洛村。现在卢楚是洛村护卫队的副队长,辅佐队长凌落雪;卢小玥则是洛村学塾的教习,负责教导一群十来岁的小孩子修炼,同时也给莫愁当当参谋。
卢小玥已经修炼到神婴境巅峰,马上就会突破到炼神境了,卢楚则还在神婴境后期。
莫愁长吁了一口气,低声问道:“白虎和玄武还在那儿搜寻么?”
朱雀点点头。四妖宠之中,她和青龙的速度最快,所以时常会回洛村来看看;而最擅长山林之中的白虎,和一直潜藏在山涧里的玄武,则整整在那儿搜寻一年多了。
“有没有什么发现?”刚问完这句话,莫愁就后悔了:如果有发现,他们怎么可能不和自己讲?要知道一年多以来,四妖宠一直称她为“主母”的,这是对她身份最大的认同。
莫愁长叹了一口气:“叫小玥儿来一下吧,我交代她下一点事情,我要亲自去濮城!”
濮城外,山涧边,草屋旁,莫愁来了,又带着白虎和玄武走了。
他们仔仔细细地搜寻了附近数十里地域,非常、特别、毫无异议地肯定,张弃不在这儿。
所以他们决定扩大搜寻范围,从方圆数十里,扩展成方圆上千里。
只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刚刚离开山涧,便有一个小孩儿,来到了草屋边。
“哼,爹爹也说俺做不到,哥哥也说俺没能力,连娘亲都说俺不行!”
小男孩嘟嘟囔囔地,提着一柄短弩,走到比他还高出一个脑袋的草屋旁,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望着这葱茏的草屋发呆:“不行,俺一定要射到一只小兔子,拿回去给他们看看,俺笨娃儿,不是怂包、孬种——可是,那只兔子到底跑哪儿去了呢,难道钻地下去了不成?”
笨娃儿嘟嘟囔囔了半天,却不知是不是早上起得太早,或是爬山累了,竟迷迷糊糊地,躺在草屋旁便睡着了,那短弩丢在一边,两只芦杆短箭则丢在短弩旁,像是两个忠诚的守卫。
不知睡了多久,笨娃儿翻了个身,一只手便搭在草屋边,却突然睁开了朦胧的睡眼。
就在刚才,他好像突然听到了什么声音:似乎是草丛里传出来的,似乎是悉悉索索的。
笨娃儿是他的小名,但并不代表他就真的笨了,那实际上表达出来的是他的爹娘和兄长对他的喜爱而已——他的警觉性还是非常高的,一点点风吹草动,都把他惊醒了过来。
接着,他又听到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仿佛草丛里有什么东西!
“难道是蛇?”笨娃儿一想到这个念头,像触电了一般便坐了起来,顺手把短弩抄在手里,锃锃两声,已将两支芦叶箭上了弦。这短弩是他哥哥给他做的,用起来非常顺手。
闪着寒光的弩头正对着草丛,似乎也给了笨娃儿一点信心。他两眼圆瞪望着草丛,心里暗暗念叨着:只要看到一只蛇头蹿出来,别的不说,先给它一箭再打主意。
但他足足看了好半晌,汗水都淌到他眼睛里、嘴巴里,那蛇脑袋却还是没有蹿出来。
“难道草丛里不是毒蛇,而是——难道是那只小兔子?”
笨娃儿一下子瞪圆了双眼,惊喜之色浮上了脸庞。
爷爷病重,奶奶为了照顾他已经几天几夜没有合眼了,笨娃儿看在眼里,痛在心底,于是便打算出来打只小兔子给爷爷和奶奶补一补。他看爹爹和哥哥打猎,觉得是挺简单的一件事,可是真要轮到他来做的时候,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他费了三天时间,追踪一只野兔,一直从山脚下追到山顶上,居然还没能射到它,反而引来哥哥善意的嘲笑。
哥哥的嘲笑虽是善意的,笨娃儿却很不服输,倔劲上来了,非要射到那只小兔子不可。
想到如果提着小兔子回去,不但爷爷奶奶、爹爹娘亲会喜笑颜开,哥哥也将不得不竖起大拇指,夸他一声“好样的”,笨娃儿便觉得全身是劲,热血上涌,便轻轻拨开了草丛。
高大的野草丛里,果然没有毒蛇,不过也没有小兔子。
那野草丛里是什么在响动呢,笨娃儿有点迟疑,难道那小兔子蹿到草丛深处了?
他深吸一口气,摒着呼吸,使劲儿钻进草丛深处,然后便“呀”地一声惊叫起来。
草丛深处,居然躺着一个人,一个看上去黑不溜秋,连面貌都看不清楚的人。
那人双目紧闭,呼吸却很顺畅均匀,竟似睡着了。
笨娃儿不由搔了搔头皮:“这人怎么在这儿睡着了?唔,好臭!”
这臭味正是从那人身上传来的,当然不是尸体腐臭了的味道,那人可不是尸体,这是不知多久没洗澡了,汗臭味、腥臭味、酸臭味交织在一起,形成的一股无比酸爽的味道。琇書網
笨娃儿皱着眉头,挥挥手:“算了,看这人睡得这么沉,还不知道什么时候醒呢,不如先把他带回村里,在小河里洗一洗,至少睡起来也要舒服一些嘛——这么臭,他怎么睡得着?”
于是笨娃儿把小兔子的事丢在一边,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人弄下了山。
然后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那人弄到村子前的小河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帮他洗干净了身子和衣服,直把笨娃儿累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差一点就背过气去。
主要是那衣服太难洗了,厚厚的一层污垢不说,河水从衣服上淌过,却什么作用也没有,这衣服是防水的。所以笨娃儿只能用笨办法,拿着木棒足足敲了一个多时辰,才终于勉强把那衣服洗干净了,然后又把这人弄回了家,就安置在屋后的茅屋里。
他好歹知道来历不明的人不能弄进屋子里,不然,恐怕会引来未知的祸事。
最让他惊讶的是,他费尽力气把这人摆弄了好几个时辰,直到天色全黑才回家,这人居然还是没有醒:就算把他丢在河水里泡了一个多时辰,也没有一点即将醒来的迹象!
这人是睡神吗,睡得这么沉?
不过,不得不说,这人的相貌其实还是满好看的,五官硬朗,剑眉高鼻,是个帅小伙。
笨娃儿回去以后,自然遭到了爹娘的责怪和哥哥的嘲笑,因为这一天过去了,他却什么收获也没有,以往还能帮娘亲饲弄一下庄稼呢;不过笨娃儿没有反驳,他的内心充满了自豪,只因他“救”了一个人,而娘亲曾经告诉过他,救人的人,会得到天神的眷顾的。
只是这人老是不醒,也有些愁人。所以接下来几天,笨娃儿一有时间就在想着,该怎么才能把这人唤醒呢,他再这么睡下去,就算不给睡死,恐怕也会饿死了。
一有空闲,他就来到那废弃了的茅屋里,用烟熏、水淋、火烤、叶子拨鼻孔,一切办法都想尽了,甚至屡次差点把茅屋点燃,那人却是说不醒就不醒,真是愁死他了!
笨娃儿没办法,只得使出了最后一招:跑到村头药材铺里,买来了一枚辛辣的丹药,据那药铺老板讲,只要闻到这枚丹药的人,没有一个不打喷嚏的。只是这丹药有些贵,花了他整整三十枚铜币;而这件事他又没办法给任何人讲,所以他是动用了辛辛苦苦攒了三年的压岁钱,才终于凑齐了这一笔“巨款”,唉,想想真是亏大了!
“你要是再不醒,我就叫你赔我这笔钱——不,赔双倍的钱!”
笨娃儿嘀嘀咕咕地,拿着丹药回到茅屋里,却吓了一跳:那人竟然已经醒了!
他忍不住想哭,我没买丹药的时候,你说什么都不醒;等我把钱都花了,你却在这儿瞪着大眼睛看着我,你这是存心和我的钱过不去是不是?
便听那人轻声问道:“这里是哪儿啊?”
笨娃儿正在气头上,沉声答道:“江界村。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对他质问的语气似也不以为意,笑了笑答道:“张弃。那你又叫什么名字?”
笨娃儿气鼓鼓地答道:“我没名字,他们都叫我笨娃儿。你怎么睡了这么久?”
“我受伤了。是你救了我吗?”
“你说谎,你身上都没有伤口。我也没救你,只是把你从山上捡回来的。”
“我受的伤是在身体里面的,你从外面是看不到的。倒是要谢谢你,你想要什么?”
“我不要,我要做个好人,娘亲说,帮了别人要人家的东西,就不是好人了。”
张弃的目光落在笨娃儿的手上:“这丹药,你是打算买来救我的?”
笨娃儿闷闷地“嗯”了一声,却没再说话,也许是不知该说什么吧?
张弃笑笑,伸手在他双肩上拍了几下:“既然你是买来救我的,的确让你破费了,我不应该让你花钱才是。可是现在我身上没有现钱,你这丹药一定不便宜吧,怎么办?”
“可不是呢!”笨娃儿瘪着小嘴道,“花了我三十枚铜币,那是我三年的压岁钱呢!”
张弃又笑了笑,再在他背心、头上拍了几下:“要不这样吧,你不能白白花钱,不如我就赔你丹药,一枚铜币赔你一枚丹药,不亏你,怎么样?”
“可是我爹爹说了,现在我还不能服丹,要等我十八岁以后才行!”
“没事,我给你的丹药是小孩子也能吃的。不过你要记住顺序:先吃红的,吃完了再吃黄的,每个月的初一吃一颗;最后再吃白的,三个月吃一颗。这白色的也有讲究,你要先吃这丹药表面有一条金线的,然后是两条金钱、三条金线的。记住了吗?”
“有点复杂,不过我记得住!”
张弃笑了,在笨娃儿的双臂、双手、双腿这儿捏捏那儿揉揉,笨娃儿本能地有些羞涩,但张弃这么一番操作,他也没感到什么不对,反而觉得挺舒服,于是也就没有反对。
最后,张弃拍拍笨娃儿的脑袋,笑道:“笨娃儿,你这名字倒是好听,只是不大文雅。不如我送给你个名字,叫做‘愚生’,愚就是笨的意思,愚生就是笨娃儿,怎么样?”
“愚生?愚生?嗯,好名字,那以后我就叫做‘愚生’了!”
笨娃儿自己都不知道,张弃给他取了个名字,把他全身上下捏了个遍,又送了他三十枚丹药,凡此种种,都是足以改变他的命运的:冥冥之中,他便与张弃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然,早慧如他,也猜到了什么,于是问道:“你是要走了吗?”
张弃弯下腰摸摸他脑袋,笑道:“我还有事要办,得走了,谢谢你救了我!”
笨娃儿倒有些羞涩了,低着头,红着脸,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张弃最后把一枚漆黑的戒指戴在他手指上。笨娃儿低头看着,却见这戒指一戴到他手指上,却立时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能感觉到,这戒指还在他手指上,他甚至知道它是脱不下来的,但他却看不到它,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话刚说完,张弃已经从他面前消失了。
笨娃儿,或者说是“愚生”,站在茅屋门前,站了许久,然后幽幽地叹了口气。
他似乎听别人说过,当一个孩子学会叹气的时候,他就长大了。
所以,现在的他,应该算了长大了吧?
张弃站在茅屋不远处,看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微笑着,却没有说话。
两人相距还不到十丈远,但小男孩看不见他。这不是“隐身术”,而是对天道法则的一种运用。昏迷了一年多,他发现他对天道的领悟似乎又加深了,不但彻底悟透了大五行小三才八道法则,而且似乎对天道道则都有了一定的领悟,所以他才能做到如此神奇。
只是他的修为境界还在炼神境巅峰,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居然还没有突破到归元圣境。
不过境界的提升并不是最急迫的事情,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把叶倾城救醒。
张弃转身离开了茅屋,丹药也给了,功法也传了,洗筋伐髓也做了,他已经为这个好心的孩子铺平了修炼的康庄大道,而这个孩子能够成长到何种地步,这就不是他能知道的了。
人间过客,不过是擦肩而过而已,不是所有的过客都会有再见之日的。
来到他昏睡了一年多的山涧边,找了个僻静的山洞,他现在又成了“山洞人”了。
昏暗的山洞里,张弃找了块巨石把洞口堵住了,然后把叶倾城放在平坦而干燥的地面上。她也在山河鼎空间里呆了一年,无尽的灵气供应之下,她的伤势也好得差不多了,修为也有了长足的增长,只是仍然昏迷不醒,长长的睫毛耷拉在苍白的脸庞上,令人顿生怜惜之情。
张弃把三根指头并在一起,在叶倾城身上飞快地点了数十下,然后便看到她睁开了双眸。
“你把我全身上下都摸遍了,你要怎么对我负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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