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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烦躁的小丑


  第422章烦躁的小丑

  我是小丑,我很烦!

  没错,我就是小丑本人,我很烦,至于我原名叫什么,你确定你想要知道?

  我最近很烦,烦的我不要不要的,不是因为天天在房顶乱窜的那只小蝙蝠,虽然那只小蝙蝠很有意思,但说真的,如果自己真的想要杀死他,自己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让他活不下去。

  还有不要以为我不知道蝙蝠侠的真实身份,我的情报网络已经扩张到整个美利坚,而哥谭市作为我的大本营,我怎么可能不知道蝙蝠侠的真实身份?

  没错,我是一个疯子,但我不是一个傻子,我很清楚蝙蝠侠的一举一动,我甚至知道,蝙蝠侠现在正在想尽办法,要干掉超人,我甚至还知道,这一切都是那个叫做卢瑟的家伙密谋的一个大阴谋,实际上如果我在后面稍微帮帮忙,我完全可以让蝙蝠侠和超人同归于尽,相信我,我有这个实力,之所以我不去动小蝙蝠,是因为我现在很烦,烦的我根本就没有兴致和小蝙蝠玩游戏。

  而让我烦恼的原因,说起来很可笑,居然是我在阿卡姆疯人院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叫做哈莉奎茵的女疯子。

  她是我的心理医生。

  看到这里你应该就明白了。

  作为我的心理医生,你觉得是她改变我的心灵,还是我救赎她的灵魂?

  小丑从来就不是一个人,他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自由混乱的意志,怎么可能会是灵魂或者心灵这种肤浅的东西可以形容的?

  所以,她疯了。

  没错,她疯了!

  在我的计划和暗示下,这个心理医生彻底的变成了一个女疯子。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一个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女疯子,怎么会成为一名心理医生,而且还是阿卡姆疯人院这种关押的全部都是邪恶存在的疯人院医生。

  总之,在自己的改造下,她升华了。

  虽然现在还并不明显,但小丑自己能感觉到。

  这个女疯子,会是一个比自己更加疯狂的疯子,至少自己的疯狂还是有理智的,但哈莉奎茵不一样,她的疯狂是彻底的混乱。

  糟糕的是这个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疯女人爱上自己了,最糟糕的是自己居然还对这个疯女人有感觉!

  这简直就是太操蛋了!

  自己居然会有爱情这种情绪?小丑不理解,这根本就不是自己应该有的情绪!

  他曾经扪心自问过自己,自己是不是真的对这个女疯子有感觉,自己用了无数种理由来反驳自己的心灵,告诉自己,自己并不是喜欢上了这个女疯子,两人之所以会互相吸引,是因为自己身上有她身上没有的疯狂,而她身上有等待自己挖掘的疯狂。

  但,心这种东西,是无法用谎言和暗示来掩盖扭曲的。

  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在阿卡姆疯人院,自己有无数次的机会可以杀死这个女疯子,但自己都没有。

  小丑第一次有些痛恨自己,因为当初在疯人院,自己没有狠下心来杀死这个女疯子,也许自己现在就不会如此烦躁了。

  该死的,如果是其他人敢这样缠着自己,我一定会用小刀一片一片的削的他只剩下一身白骨头。

  但面对这个女疯子,自己心里居然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自己,不能杀死这个女人。

  这也是为什么自己最近很烦躁的原因,一个有了感情的小丑,还是小丑吗?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不想要去见这个女疯子的原因,因为我怕我会爱上这个疯女人,因为有了爱情的小丑,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小丑。

  小丑是一种纯粹,疯狂,喜欢看着世界尽情燃烧,所有人撕下一切虚伪的外表尽情厮杀的一种精神状态。

  小丑并不是邪恶的,他只是想要让大家明白人性的真实。

  灾难之中的易子相食,危急关头的手刀逃跑,甚至有些时候为了自己能活下去,可以牺牲其他人,这是人性,小丑相信这就是人类的最本质的面目。

  小丑相信,人性本身就是恶的,这也是他一只坚持的,每一次看到人性因为恶而伤害其他人,小丑总会十分的开心,因为这论证了自己的理念是正确的。

  自己为什么讨厌蝙蝠侠?因为蝙蝠侠相信人类可以通过各种感情,最终从恶的熔炉中逃脱出来。

  你有你的易子相食,我有我的父爱如山。

  你有你的手刀逃跑,我有我的情比金坚。

  所以他不喜欢蝙蝠侠,所以他不能接受哈莉奎茵这个女疯子,因为如果自己接受了这个女疯子,自己就等于相信并且接受了爱情,就等于他的理念发生的变化。

  有了人性的小丑,就不再是小丑,而爱情,就是人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大概真的就如同对方说的那样,自己宁愿去面对子弹,也不愿意面对她的心。

  如果该死的撒旦愿意给我一次机会,我哪怕付出十倍的时间和脑力,也不愿意接触这个疯女人。

  因为她让我的内心动摇了。

  这个女人让我恐惧,让我无法正视我自己,虽然现在我用了借口搪塞了这个女疯子,吧啦吧啦吧啦的说了很多。

  但说真的,这种感觉很不好。

  而今天,那个疯女人又来找自己了。

  明明自己心里十分排斥见到这个女疯子,但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自己手下说要不要做掉这个女疯子的时候,自己抬手给了对方一刀,伤口不重,就是在心脏刺了一刀而已,我喜欢看他眼神中带着绝望和迷茫的表情。

  好吧,让我们说说正事。

  也不知道是那个傻瓜神经不正常,居然找了四个愣头青来找自己麻烦,小丑承认,变种人的实力的确很强大,但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无敌这个词汇,任何东西都是有弱点的。

  比变种人诡异的东西自己都见过,更别提这些傻乎乎的年轻变种人。

  所以他们四个被自己抓住了。

  实际上我现在应该感谢他们四个愣头青,因为如果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现在大概又要被那个女疯子纠缠了。

  小丑不喜欢这种感觉。

  所以为了感谢这四个变种人的帮助,小丑决定要好好的和他们玩一个游戏。

  至于玩什么游戏?小丑还不是很确定,但可以肯定,一定十分的有意思。

  黑夜笼罩了大地,在星辰无法照耀的地方,是小丑的王国。

  这里很大,曾经的这里是哥谭市最大的一处大型酒吧,一直被一个黑帮大佬掌控着,只是后来他死了,他的一切就被小丑收下了。

  对了,也不知道你们对这个人有没有印象,就是那个喜欢养狗,最后被狗咬死的那个家伙。

  至于他叫什么名字?抱歉忘记了,总之他现在是一个死人了。

  酒吧很大,坐落在一栋至少有三十层的大楼中间,这也是为什么自己会选择这里的原因,因为这座大楼足够大。

  至于这栋大楼的主人?他和那个被狗咬死的家伙是不错的朋友,所以我让他们见面了。

  穿过杂乱的房间,从刀架上随意的挑选了一柄不错的短刀,刀刃泛着一抹青光,是一把不错的好刀。

  带着愉快的心情小丑走进了电梯,电梯很干净,四面墙壁都是那种被打磨的几乎可以当镜子使用的钢板,透过电梯光滑的钢板,小丑十分优雅的整理着自己的衣服和发型。

  他很注重自己的外表,特别是在面对自己万分感激的人,小丑就会特别注重自己的外表,猩红的红嘴唇,惨白的肤色,眼神中带着和善的微笑,一切的一切让小丑感觉十分的满意。

  他喜欢现在的这种感觉。

  随着电梯升到顶楼,一声清脆的声音——“叮!”

  小丑来到了这片自己最喜欢的游乐场,它位于这栋大楼的楼顶,就好像一个舞台,可以尽情的向整个哥谭市的所有人展现出人性最真实的一面。

  今晚,他要通过这四个人的表现,来证明所谓的爱情是无用的。

  小丑,不需要爱情。

  只是他会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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