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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改变命运的梦


    陆晨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的世界熟悉而又陌生,不一样的人物演绎着不一样的精彩,而他居然在这个世界里前后经历了三段不同的人生!

  第一段人生属于一位名叫徐博的歌手,性格张扬跳脱,疯狂地喜欢着音乐,虽然拥有着不俗的才华,但始终都无法大红大紫,像是浮萍般到处漂泊流浪。

  第二段人生里他的名字叫做莫然,演员,其貌不扬沉稳内敛,曾经在很多影视作品中出演过不同的角色,只不过全是配角,演技出色却一直都是别人的陪衬。

  而最后一段人生的方明逸则是一位自由撰稿人,喜欢音乐、电影、旅行和美食,常常带着背包浪迹天涯,靠着嬉笑怒骂的不羁文风在网上码字骗生活费。

  命运奇妙,一次偶然的聚会,让徐博、莫然和方明逸相互认识,尽管他们性格各不相同,彼此之间依然有着很多的共同话题,因此结为了真正的挚友。

  后来三人结伴出游,在通往玉龙雪山的盘山公路上忽然遭遇了泥石流...

  当无数混合着山石的泥浆冲破车窗冲入车内,巨大的恐惧和窒息感让陆晨陡然惊醒过来,猛地在床上腾身坐起!

  他剧烈地喘息着,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水,眼神溃散失魂落魄。

  过了很久,陆晨才勉强回过魂来。

  视线慢慢聚焦,映入眼帘的是熟悉无比的陋室,小台灯昏暗的光芒勉强照亮了这个不足十平米的蜗居,除了身下的床铺、一套破旧的桌椅和衣柜之外,再没有任何其它的家具。

  但是他依然有点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徐博、莫然还是方明逸,三人的记忆是如此的鲜活生动,以至于深深地铭刻在神魂之中无法分割。

  陆晨胡乱地套上外衣,踉跄着冲到了小小的卫生间里,然后飞快地拧开水龙头,直接用双手捧起水扑在脸上。

  冰凉的自来水所带来的强烈刺激,让他昏沉的神智瞬间清醒过来。

  出现在镜子里面的,是一张年轻的脸庞。

  脸型很正,棱角分明相当的帅气,剑眉朗目眼眸深邃,坚挺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略带一丝倔强之气,只是眉梢之间隐含着一抹说不出的颓丧和憔悴,流露出对生活的失望和灰暗。

  陆晨终于能够确定,他还是他,还是那名大学没有毕业,已经在京城漂泊了将近一年时间的22岁年轻人!

  滴滴滴!

  搁在床头的手机突然发出了响亮的鸣叫。

  陆晨用力甩了甩头,强迫自己暂时忘记掉脑海里纷杂的思绪,匆匆刷牙洗漱,然后离开蜗居的地下室跑去上班。

  他现在居住的地方是京城三环近四环的景明社区,其中一幢老旧建筑地下室里面分隔出的几十个房间之一。

  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间租金高达1200元,但是胜在有独立的卫生间,而且到陆晨白天工作的地方不远,距离最近的地铁站也不过五分钟的路程。

  在京城这座拥有着超过三千万人口的超级城市里,像陆晨这样的外来者有很多,或者是为了生活,或者是为了梦想而打拼。

  他们常常被称为“京漂”或者“蚁族”,也有人自嘲为“漂蚁”。

  作为“漂蚁”的一员,陆晨跑出小区跑到了人行道上,他冲破清晨的雾霭,朝着打工的地方快步跑去。

  一切如同往常,一切似乎又变得不同。

  日落黄昏时分,陆晨拖着疲惫的身躯,返回到了幽暗的蜗居里。

  他将自己重重地丢在了单人床上,闭目休息了片刻,振奋了一下精神再坐起,顺手拿过了搁在床前的吉他。

  这把单板吉他是陆晨目前所拥有的、最珍贵的物品,吉他面板由白松木而成,背侧板用的是玫瑰木三合板,白松是世界上公认制作吉他的最好材料之一,音色雄浑质感极好,而且经过一段时间演奏之后,对于声音更加的敏感。

  哪怕是在最困难的时候,陆晨也没有想过要卖掉这把吉他,因为它是陆雪送给陆晨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陆雪是陆晨的妹妹,买这把吉他用掉了她积蓄的所有零花钱!

  再过三个小时,陆晨将用这把吉他去赚第二份工钱。

  白天的陆晨是肯德基门店的小时工,到了晚上,他又是京城后海一家酒吧里的服务生兼点唱歌手,同时打两份工,每天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小时。

  陆晨并不想这么拼,但是家里沉重如山的债务让他不得去不拼,否则妹妹就要面临着失学的危险,诸多的债主也会找上门来。

  陆晨还有个姐姐,和他一样在为还债而拼,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他还有什么理由去逃避属于自己的责任?

  抱着吉他,陆晨轻拨钢弦,悦耳的琴声如流水般倾泻而出,洒满小小的房间。

  不知道怎么的,他感觉自己今天随意的演奏份外的舒服,平常略显艰涩的指法变得娴熟无比,仿佛经历了千万次的练习,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

  陆晨心中一动,挺直了脊梁,开始认认真真地弹奏。

  他弹唱了一首《飞翔的鸽子》。

  《飞翔的鸽子》是十几年前著名歌星谭鸿所创作的流行曲,旋律优美,被认为是最适合吉他弹唱的民谣之一,不过对于指法和演唱都有相当高的要求。

  陆晨并不是学音乐的,算是流行乐的爱好者,他学过几年时间的吉他演奏,自弹自唱也能迷住许许多多的无知少女。

  说白了,那个时候家境富裕的陆晨只是将吉他弹唱当作炫耀的工具。

  而真正用来谋生,他的业余让他只能成为酒吧里的点唱歌手——有人点才有的唱,没人点最多就是垫垫场,属于酒吧歌手之中的最底层。

  《飞翔的鸽子》陆晨以前也曾经弹唱过,功力不足无力驾驭,弹不出那种精准的指法,也唱不出歌曲中的意境,东施效颦徒惹人笑。

  但是现在再次弹唱《飞翔的鸽子》,他发现指法上的难点都不复存在,打开气息轻吟浅唱,悠扬的歌声在房间里回荡,有着别样的动人魅力。

  “梦想着,成为蔚蓝天空中飞翔的鸽子啊,啦啦啊~”

  唱完之后,陆晨的手指按在琴弦上,愣住了。

  怎么会这样?

  这真的是自己自弹自唱出来的歌曲吗?

  啪!啪!

  房间的门忽然被人敲响。

  陆晨醒过神来,放下吉他说道:“进来吧,门没关!”

  房门迅速被人推开,一名瘦高的眼镜男走了进来,脸上带着夸张的笑容,冲着陆晨竖起了大拇指:“大歌星,太赞了!”

  陆晨笑道:“那你还赶紧打赏,随便赏个几千几万就够了!”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眼镜男大声嚎叫,一副宁死不屈的神情,看着让人恨不得踹上他一脚。

  这名眼镜男是陆晨的隔壁邻居,名字叫做李飞宇,湘南人,来京已经有三年的时间,目前在一家汽车4S店当销售。

  地下室空间封闭,房间又是用防火板隔起来的,隔音的效果很差,所以陆晨在蜗居里练习弹唱,左邻右舍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大歌星是李飞宇给陆晨取的绰号,算是善意的调侃,因为两人年龄差不多,脾气都不错,所以成为了朋友,前者闲暇的时候常常跑过来串门。

  李飞宇也爱唱歌,但他五音不全,唱起歌来简直是鬼哭狼嚎,对流行歌曲倒是有几分欣赏能力,刚才路过听到陆晨弹唱的《飞翔的鸽子》,都听愣住了。

  “不过说真的,兄弟...”

  玩笑过后,李飞宇很认真地说道:“你这首歌唱得真的很好,风格虽然和谭鸿的有点不同,但是同样意境十足,比你以前唱的那些口水歌强了至少十倍!”

  他张开双手十指,恨不能将双脚也举起来凑数。

  陆晨笑道:“谢谢!”

  他知道自己以前唱得真不怎么样。

  “真是奇了怪了...”

  李飞宇脸上露出神神秘秘的表情,他左右张望了一下,压低声音说道:“哥们,你不会是被歌神附体了吧?少年废柴获得奇遇修为大进,从此踏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夜夜笙歌精尽人...”

  李飞宇还有个爱好,就是在网上看网络小说,想象力非常的丰富。

  “去死!”

  陆晨哭笑不得地一脚飞踹过去,打断了对方的胡言乱语。

  但是梦里那名歌手徐博的记忆,瞬间在他的心里面泛起——徐博不但歌唱得很出色,而且擅长弹奏吉他,无论是民谣吉他还是古典吉他,都弹得出神入化。

  “我闪!”

  李飞宇灵活地跳到了门口,笑道:“大歌星,如果你还能搞原创的话,那再加上你现在的弹唱水准,我敢断言,你一定能红!”

  一定能红?

  陆晨苦笑着摇了摇头,站起来关上了房门。

  京城是人文荟萃之地,也是全国的文化中心,千万京漂之中有才华的音乐人和歌手多了去了,真正能红的有几个?

  想要红,天赋、实力、人脉还有运气,缺一不可!

  他陆晨有什么?

  而且原创哪里是简单的...

  忽然间,陆晨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道灵光闪过,瞬间点亮了他的思绪。

  原创?对了,就是原创!

  他猛地扑到小书桌前面,迫不及待地开启了自己那台旧笔记本电脑。

  长达50秒的开机时间原本早已习惯,现在却是感觉度秒如年,好不容易进到了桌面,陆晨立刻移动鼠标,用力点击了一个很久都没有打开过的软件图标。

  仿佛是在打开改变命运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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